起 訴
第二天,嚴偉正在翻看那本讀了好幾遍的,《法律選編》時,張老大爲他送來了凍瘡膏:“嚴偉,你的手凍了,怎麼沒聽你說過?伸出來我看看。”
嚴偉說:“不礙事的,我不想麻煩所長。”
嚴偉將手伸出去,張老大看了後關心地訪問演出:“是凍得不輕。你老婆給你送來了凍瘡膏,你抹一下,以後有什麼事就跟我講。”
嚴偉感激地說:“謝謝所長,太麻煩你了。”
妻子昨天又給嚴偉偷偷地塞了兩包煙,這幾天的問題又解決了。但兩包煙三個人抽,再怎麼節省也支持不了幾天,跟着又斷了糧,便又讓許軍華、伍連志去到處討。要是在飯後能弄來一車煙,就算是很幸運的了。由於馬上就要接起訴書了,嚴偉便向監子裡的老油子打聽發起訴書的事情。那些過來人告訴他說,起訴書都是法院來發的,一般是送到監子門口,讓簽了字後問你請不請律師?開庭時是允許你的家人、朋友到法院旁聽的,可以同家人見見面。一般人在接到起訴書前,開庭是同家人見面的唯一機會,很多人都會珍惜這次機會。家人和親戚、朋友也可以作辯護人,但必須本人籤委託書。法院會將你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你的家人和委託辯護人,到時會問你家的地址和聯繫電話。也有少數的法院要提審、問話的,就會提出去發起訴書。在這之前,嚴偉一直都認爲,起訴書是檢察院送來的。
一星期後,法院來了三個人。爲首的是一個四十歲出頭的着制服的法官,還有一個三十多歲,也穿着制服的法官。只有一個二十七八歲的女人穿着便服。他們將嚴偉從監子裡提了出來,帶進了預審室。
爲首的法官講話時秀湖口音很重,濃重的地方鄉音:“嚴偉,我們是秀湖縣人民法院刑事庭的。我是許爲民,他是審判員朱連球,她是書記員李娜。關於你交通肇事一案,檢察院已向我院提起公訴。現在由我們向你送達起訴書副本,並對你依法進行提審、訊問,希望你如實回答我們的問題,配合我們辦案。”
“給我一支菸抽。”嚴偉先不管他講什麼,首先提出要煙再說。
“又是要煙的。”許爲民無奈地笑着對朱連球說:“我今天的兩包煙都快完了。一個月到看守所要來十來躺,碰到都是要煙的。一個月都是兩、三條,院裡又不給報銷,都是自己掏的腰包。不給吧,他們就不肯說,或跟你東拉西扯的,好象都是串通好了的,都是一個樣。”
朱連球笑:“那你給院裡打個報告,一個月讓院裡報銷兩條。”
許爲民說:“想得挺美,連一條都沒報過。算了。”掏出煙盒,看了看裡面剩餘的數量,轉對嚴偉說:“還有五支,抽完作數,自己先抽一支再講。”
許爲民說着自己先抽出了一支,將煙盒丟給了嚴偉,又道:“這是起訴書的副本,你仔細看一下,在送達通知書上簽名。”
嚴偉在送達通知書上籤了名,填寫了收到的年、月、日和時間後,便接過起訴書翻開了來讀:
秀湖縣人民檢察院
刑 事 起 訴 書
秀檢字第2000.XX號
致秀湖縣人民法院
被告人嚴偉,湖南秀湖縣一象鎮白濱村五組人。漢族,高中文化,一九六七年出生。因涉嫌交通肇事一案,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七日被秀湖縣公安局刑事拘留。二000年元月四日經我院批准,由秀湖縣公安局執行逮捕,現羈押於秀湖縣公安局看守所。
嚴偉交通肇事一案,經秀湖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偵察終結,移交我院依法提起公訴。
現已查明,被告人嚴偉於一九九九年十月十六日上午十一時,駕駛湘Y.XXXXX號臥鋪車,載客一十七名由秀湖往廣東方向行駛。下午一時五十分許,在途經322國道玉象地段728KM+800M處時,由於車速過快,天雨路滑,制動單邊,緊急剎車時產生橫滑,與迎面行駛的朱伍新駕駛的湘Y.XXXXX號中巴車相撞,造成馬立華、熊再回、熊再春、王作點、朱全新等五人死亡。許遠湖重傷,胡家冬等十七人輕傷的特大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被告人讓他人用手機向玉象中隊報了案。被告人交通肇事一案由秀湖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派員對現場進行了諶察、調查。對事故責任進行了認定。下達了秀湖縣交警責認XX號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被告人嚴偉駕車車速過快,思想麻痹大意,會車遇險是採取措施不當,違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是此次事故的直接責任人,應負事故的主要責任。
被告人的交通肇事一案,有偵察終結書;有對被告人的訊問筆錄;有被告人具備大型客車駕駛資格的駕駛證和所駕車輛的*複印件;有事故現場目擊證人的證言;有秀湖縣交警大隊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有馬立華、熊再回、熊再春、王作點、朱全新指尖系交通事故致死的法醫死亡認定書;有許遠湖構成重傷的法醫鑑定;有胡家冬等十七人輕傷住院的出院證明。都已存擋在卷,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現已認定被告人違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構成交通肇事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依法對被告人嚴偉提起公訴,請依法判決。
公訴員:尹秀珍 崔尹
二000年三月五日
嚴偉讀完後,將起訴書放在點桌上。許爲民這時說:“嚴偉,根據法律的規定,你可以爲自己進行無罪或罪輕的辯護,也可以委託他人,包括自己的親人、朋友或者律師爲自己辯護。你請不請律師?”
嚴偉思考了一會纔回答:“請律師的事我要同妻子商量一下,請你通知我的家人。”
許爲民說:“那好,我們會同你的妻子取得聯繫。你家裡有沒有電話?”
“沒有。你可以打我愛人的手機。”嚴偉說,在紙上寫了一個手機號碼。
許爲民又問:“開庭時,怎麼通知你的父母及家人到庭?”
嚴偉答:“你打電話給我愛人就行了,她會通知他們的。”
許爲民說:“那好。嚴偉,我們現在正式對你進行一次訊問,希望你能如實地回答我們的提問。”
嚴偉答應:“我一定好好配合,如實地回答。你們問吧!”
於是,許爲民主問,朱連球協問,李娜作記錄,又將發生事故時的前後情況,事故時的每一個細節,都提問了一遍。特別對事故後的報警情況問得仔細。又問到了對死傷者的賠償情況,嚴偉都如實地一一作了回答。問完後,讓嚴偉在筆錄上籤了字。
嚴偉問:“許法官,請問什麼時候開庭?”
許爲民道:“現在還沒確定。你這是刑事附帶民事審判,現在民事部分還沒搞清楚,還定不下來。你急什麼?到時來提你就開庭了。”
問了等於沒問,嚴偉很失望。又問:“許法官,還有沒有事?”
許爲民問朱連球、李娜還有沒有要問的,他倆說沒有。許爲民道:“今天的訊問就到這裡吧。要是有什麼問題,我們還會來找你。你先進監子裡去吧!”
嚴偉站起身跟着他們,送進了收押室交給了值班所長。
嚴偉在回到監子後,一直在考慮着發來要請律師的問題。他想:自己的案子事實比較清楚,並不是很複雜,請律師來也沒有什麼好辯的。在監子裡曾聽人說過,象一些細節很複雜,有些是非邊緣的案子是必須要請一個好的律師來辯護的。一般的很明顯的案子請律師,主要是律師一般同檢察、法院的人打交道比較多,認識不少熟人,到時候便於拉關係。所以請律師一般都要請同法院關係好的,或者是律師本人有些背景的。這樣,他的辯護意見纔會被法庭採納。要是關係不好,就算你辯得再好,切中要害,法庭不予採納,又有什麼用處?要是純粹爲拉關係請律師,嚴偉相信一般的律師也不會比妻子目前在政法線上的關係好。請一個律師出庭,律師費要花幾千塊。現在正是經濟緊張之時,能省點就省點的好。不過這事要同妻子商量一下,這段時間她畢竟在法院跟得多,比自己在這裡的見識要廣得多,還是尊重她的意見的好。
想起好的律師,嚴偉就想起了以前看過的一部國產電視連續劇,好象叫做《金色海灣》的吧!說的是發生在青島的故事,一個陷入了做第三者的女律師,爲自己的情人,一個有婦之夫的船廠廠長,作的那場精彩絕倫的無罪辯護。使情人從船廠失火的責任人,被控贖職的廠長,不但無罪釋放,更被認定爲一個好廠長。女律師艱難地取證,充滿智慧地分析案情,法庭中出人意料的說辭,雄辯的口才,令嚴偉佩服不已。自己要是能找到這麼一個出色的律師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