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經理有些懵,“就這樣?”
“先就這樣,請農學院的教授來看看……”洛凌正說着。
經理忙擡手,“不是這個。我是問那些人,那些人的事情就這樣?他們不是……不是在那兒出了事嗎?”
“他們出了事,和我有什麼關係?”洛凌反問。
經理啞然。
要說起來,顏家的人興沖沖地往城裡跑,全是洛凌下套慫恿的。可顏家人被人綁到了血汗工廠當苦工,就和洛凌沒什麼關係了。洛凌也想不到他們三個人一塊兒到大城市,還能三個人一塊兒被人綁架。這種事情也沒誰能碰到了。
軍區既然找到人,給他們治療了,洛凌更不會去管了。她手頭還有一大堆事情呢。
魏家都被關押在拘留所,等着開庭審判。
村裡面的人有些不安,對洛凌都生出了怯意。就是和洛凌走得最近的大毛家,都覺得心中發寒。
畢竟,村子裡面再狠的人,也不會將自己一家子送去蹲大牢。洛凌這樣的狠人,他們都沒見過。
送去坐牢,在他們看來是很可怕的事情。甚至比強姦殺人更可怕。這就是他們的邏輯了。洛凌要找人毒打魏家的人一頓,他們頂多在背後罵她不是東西,不會這麼懼怕她。就是洛凌買兇殺人,給魏家的食物裡面下農藥,毒死一家人,他們也頂多唏噓一下,不會覺得怕。現在他們是真怕了,他們覺得洛凌能指揮得動警察,那真是太可怕了。
洛凌現在要買地,抵抗的聲音就沒那麼強烈了。
村長唯唯諾諾來找過洛凌,有心讓洛凌跟警察們說說,不要打官司,不要將事情弄得人盡皆知。如洛凌所料,村長是有“政績”需要的。村子裡出了一家搶劫犯,他的老心臟可受不了。
洛凌冷淡地說了一句:“你當警察局是我開的,還是想要唆使我行賄去?”
村長硬生生打了個激靈,渾身都開始冒出寒氣來。
村長的腦袋中,村裡人請幫忙,送他雞鴨魚肉,好煙好酒,那都不叫事兒。就是送錢,他能大大方方收下來。可洛凌明目張膽地說“行賄”,他就受不了了。
“這怎麼是那什麼啊!絕對不是!”村長伸長了脖子嚷嚷,又不敢嚷嚷大聲。
新聞裡天天放呢。什麼行賄受賄的,首都的大官都要因此去吃牢飯,還有吃槍子的,他一個農村小吏,要和這事情扯上關係,不是得吃上一梭子的槍子?
村長原來從沒把這個詞和自己聯繫到一起。看過魏家人的下場後,他不得不認真對待洛凌說的每一句話。
“不是就算了。行了,村長,我還要辦事情呢。村裡的地我還要繼續收,你跟村裡人說一聲吧。要賣地的,就來找我。”洛凌擺擺手,不以爲然。
村長忐忑地離開了,也不敢久留。
洛凌之後就開始忙着和經理跑試驗田的事情。
“那這個試驗田……”經理看洛凌對顏家不在意,只好跟着無視了顏家一家三口,“你現在手上的地不是連成片的,面積也小。要做試驗田恐怕不達標。”
經理也有些着急。洛凌想着申請當試驗田,拿國家補助不說,選好作物,之後的經濟價值也很大。經理就盼着洛凌能申請成功,洛凌的財富增加,他的業務也就跟着水漲船高。這小地方,這麼多年,也就出了洛凌一個有經濟頭腦,想要幹一番大事的村民,附近幾個村村民的存款加一塊兒,現在都沒洛凌賬面上的資產多。當然,這其中有經理幫忙開後門的緣故,不過不管怎麼說,洛凌的潛力都是巨大的。經理還想着洛凌成爲一方富翁,帶着他一塊兒走出這小地方,換個銀行當經理了。
“就照我之前說的,先請專家做鑑定,土壤、水質檢測好,看看適合種植什麼。地的問題不用急,等到判決下來就差不多了。”洛凌鎮定自若。
經理神情一動。
洛凌之後在村子裡待的時間就不長了。她跟着經理找了省內名牌大學的教授來做土質和水質分析,又要聯絡國內的知名農學專家。
洛凌不在,村子裡的氣氛爲之輕鬆了不少。
村長心思活絡起來,想要去找鎮上的人打聽情況,走走關係。讓洛凌高擡貴手,是行賄,找其他人那可就不是行賄了。村長揣着錢,憂心忡忡地去了鎮政府,情況卻比他想得更糟糕。不是要他花錢,而是他想花錢都沒地方花。
“你們這村子怎麼搞的?那個魏萍,你給她做思想工作了沒?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開開玩笑,她這麼揪着不放是什麼意思?”鎮長很是光火。
好好一個淳樸的小村,弄出來個搶劫大案,還是自家人搶劫自家人,他今年的政績上真是要多出“光榮”的一筆來了。
村長年過六十,鎮長就是個四十多的中年人,村長在鎮長面前卻是一點兒都擡不起頭來,被鎮長唾沫橫飛地罵着,也只敢賠笑。
他又不是村裡那些二愣子,跟領導拍桌子罵娘,還覺得自己豪爽。就是村裡有敢跟他拍桌子罵孃的,他前頭對人寬慰安撫,後頭就能在收購糧食的時候坑一把,讓他明年喝稀飯去。
鎮長罵了半天,歇口氣。村長忙見縫插針,解釋自己的苦處,又求着鎮長幫忙。他的手都摸到口袋裡了,要掏錢了,鎮長卻是將端起的茶杯往桌上一磕,直接磕出了一個缺口,茶水都流淌在了桌面上。
村長傻了眼。
“我是沒辦法。人家花了五十萬,從省會找了個大律師,來關注這件案子的進展,還要找自己爹媽要賠償,一張口就是三百萬。你有什麼辦法嗎?”鎮長陰測測地問道。
村長腦袋裡一片空白,律師什麼的他不懂,但“五十萬”、“三百萬”兩個數字他是聽懂了的,聽懂了,卻不理解。
鎮長看村長呆頭呆腦的模樣,很失望,擺擺手,想讓村長現在就滾蛋了。
他比村長見多識廣一些。他害怕的是洛凌這種行事做派。這不是農村人的行事做派。換個農村人,碰到這事情,打一架,大不了老死不相往來,那這事情就完了。就是些蠻橫的,也就是見一次打一次罷了。從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是他們想不到的,請律師這種事情,他們更想不到。而洛凌直接跳過他們這些低級別的小城市,到省會找大律師,這行爲更讓鎮長心驚膽寒。洛凌擺明了是要鬧大這事情,且不怕鬧大。她能從省會請律師,也能找省會的報刊媒體來做採訪。這點是人家律師暗示過的。不然,這種案子,證據確鑿,要玩花樣,也可以花在鎮長這邊,洛凌何必花大價錢請名律師呢?鎮長甚至懷疑洛凌背後有人,是要借這件事整倒他。只是想想真金白銀的五十萬,鎮長又覺得自己不值這個價錢。
鎮長看村長都沒辦法制住洛凌,就不再奢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