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尹孤夢沒有獨自撫養孩子的權利,我就在法庭上說孩子交給我,我每個月給她一定的錢,沒讓她出撫養費。尹孤夢急着擺脫我,尋高枝,於是就答應了。
沒有了婚姻的顧忌,我將重心放在了事業上。在我33歲那一年,我有了兩家餐館,我的月薪也變成了每個月二十萬。
我覺得是時候給香香找一個後媽了,而我總不見得後半輩子就這麼光棍吧,總該有些追求吧。於是我就讓媒婆幫我找對象,33歲,一般女孩已經看不上我了,我不復25歲時候英俊瀟灑,現在已經滄桑的跟大叔有的一拼了。太醜的我也看不上,就這麼一直拖着。
直到我在小區附近看到了一個女孩子,清湯掛麪的,猶如出水芙蓉,一雙美目顧盼生輝,跟電視劇裡看到的女演員一個樣,美不是驚心動魄的美,而是小家碧玉里透露出的精緻。
通過跟她的幾次接觸後,我喜歡上了她。回去後我忘不了她,於是大膽的跟她表白,她同意了。我很高興,我終於得償所願娶到了我下半輩子的摯愛。
多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是理想跟現實的差距,可從羽靈的身上,我沒有體會出來。她有大家閨秀的溫婉,也有現代女強人的骨幹精神。她是一名會計,可是幹活出來的精煉連我都佩服不已。
婚後,我原以爲這輩子都能平平安安的守着她度過了,可是沒想到我的前妻又來湊熱鬧了。她打着要看香香的名義來找我要錢,要了一兩次以後變本加厲,像是趕不走的螞蟥,每次都在吸我的血。
我擔憂羽靈是不是也是一個愛錢的人,恰恰相反,她賺錢的本事比我都要厲害。雖然她在餐飲行業是零基礎,可她好學,不懂就問。我禁不住拿她跟尹孤夢做了比較,越做我越喜歡,我就是喜歡一個事業上能夠給我添上一臂助力的女孩,這樣不會使得我太累。
回首我人生中做的最正確的事情,就是娶了她。有了她的幫助,我將我的餐館打理的井井有條,在有生之年達成了自己的願望,成爲了南康的地頭蛇。
婆媳間難免有打打鬧鬧的,我媽年紀大了,容易挑刺,羽靈雖然有時候也跟她吵,可我看得出來,她不是在較真,而是在陳述事實。在我家,她只有幫我的份,從沒做過虧心事,拿過昧良心的錢。坦坦蕩蕩的勝過君子!
我沒有跟她吵過架,一方面看着是讓着她,其實不然,我欣賞她,愛慕她,卻從沒有讓過她。棋逢對手就是這種酣暢淋漓的感覺,讓我忘記了自己的身份,總是能跟她侃侃而談,像是遇到了知音,天下難得找到一個懂我的人,萬幸的是我找到了。
我的身體,我最瞭解。這些年酒喝得多了,漸漸的就掏空了我的身體。我沒有陪伴她多久,給過她最好的也就是一場婚禮。
這一輩子最爛漫的也不過是一趟雲南昆明之行,我不是一個合格的丈夫,嘴笨,向來在顧客面前甜言蜜語的,在她那裡卻討不到好。我一直對她有虧欠,所以得知我只剩下二十天後,我想帶着她看看這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