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屠緒淘好米,放入電飯鍋。
蘇迷將小龍蝦與香辣蟹,分別加入西芹、萵筍跟青椒等蔬菜,進行翻炒。
男女搭配,幹活不累,效率又高。
蘇迷將菜放入盤子裡,又燒了一個清湯。
申屠緒盛了米飯,端出去,三人依次入座。
剛開始的用餐過程,極其的安靜,一如兩兄弟平時的用餐氛圍。
蘇迷勾勾脣,帶一次性手套,剝好小龍蝦,餵給身邊的男人:“嚐嚐。”
申屠緒愣了愣,啓脣吃下,面色也愈漸變暖。
兩人的甜蜜互動,讓目前單身的申屠澤,真切看在眼裡,心裡那叫一個羨慕妒忌恨!
看來,他應該再找個女朋友,談談戀愛了。
只是不知道,能不能找一個像蘇迷那樣,又聰明又漂亮的女友?
用餐完畢後。
蘇迷特意留給兩人相處的時間,自己在廚房洗碗。
期間,申屠緒接了一個電話,回來以後,看見申屠澤正低頭玩手機。
無意掃一眼,看見他跟兩個女孩子聊騒。
申屠緒走過去,拿過他的手機,冷聲道:“身爲男人,最好不要輕易,與女人發生關係,否則以後,遇到真心喜歡的,你以往所有自以爲豐富的情-史,都將成爲她接受你的阻礙。”
漆黑夜空繁星衆多,但他清楚的知道,終究有屬於自己的那一顆。
在沒有遇到,完全確定之前,不禁是爲了自己,更爲了那個她,他絕不會輕易與任何人有糾葛。
說他保守也好,心理有病也罷,總之他有自己的原則與底線。
現在的他,遇到了蘇迷,更加認爲,以往所有的決定與堅持,都是對的。
而申屠澤是他的弟弟,以前的事情,他不能改變,但以後,他還是希望,他能爲未來喜歡的女人,保留那份真心與責任。
“老哥,我只是跟她們聊天而已,又沒有怎麼樣?”
申屠澤很早戀愛,雖然不濫-情,但身邊的女人,從來不缺,而且大多都是女人追求他。
他沒真正喜歡過誰,白月光,硃砂痣,都不曾有過。
申屠緒眉頭微蹙,將手機還給他:“你的事情,我以後不會再管。”
話落,轉身走進廚房,只剩下申屠澤一人,陷入沉思。
蘇迷在廚房,將兩人的話,清晰聽入耳。
其實申屠澤,正如大部分男人一樣,對愛情這東西,看的很淡,結束一段戀情,再重新開始,然而周而復始。
而自家男人,跟她一樣偏執倔拗,寧缺也不願意遷。
別人的事,她不會去幹涉,雖然是自家男人的弟弟,但有些事,還是要申屠澤想通才行。
九點鐘左右,兩兄弟乘車離開。
蘇迷獨自一人,坐在書桌前,開始整理半月內,所報道的新聞。
不得不說,蘇迷的辦事效率很高。
近一年的有誤報道,都已被她糾正過來,只差一篇“喪心病狂無良妻”的有誤報道,第二個小任務能完成了。
雖然原劇情給出的資料少,大致說妻子懷孕期間,與多名男子亂來,導致肚子裡的寶寶,感染了病毒。
可是因爲那篇報道,那名女士卻在第二天割腕自殺了,引起社會很大的關注。
眼下,洪昌義與周翠紅那對夫妻剛結婚。
蘇迷先行蒐集資料,並在鄧小狄那裡,高價購買同步社交賬號與電話的軟件,以此隨時瞭解事情的發展。
打開另一部手機,面是洪昌義與周翠紅,跟別人的聊天記錄。
雖然這種做法太缺德,但能更好完成任務,她只能暫時侵-犯別人的隱私,一旦糾正錯誤報道,她會立即卸載粉粹軟件。
近幾日,根據洪昌義的聊天記錄,似乎跟一個叫“猜心者”好友,言辭十分曖-昧。
蘇迷將“猜心者”的賬號,發給鄧小狄,讓他幫忙調查一下。
過了一會,提示音響起。
蘇迷拿起鼠標輕輕一點,解壓之後,裡面竟然什麼都沒有!
她皺皺眉,發送一個問號過去:“?”
可是鄧小狄,過了好久,都沒有回覆。
蘇迷一時間有些莫名,又等了一會,剛想再問問什麼情況,手機突然響了起來。
是一串陌生的號碼。
蘇迷猶豫一下,指尖輕滑,接通。
還未說話,無線電波,傳來一道熟悉的聲音:“蘇迷,你倒是挺厲害,連我弟弟都不放過,這麼缺男人?”
鄧慧?
弟弟?
蘇迷猛地一想,這才意識到,原來這倆人是姐弟!
這麼說,剛纔那份空白資料,是鄧慧做的手腳?
“我跟他只是合作關係,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既然現在知道了,以後會終止合作。”
說完,蘇迷直接掛斷電話。
左右這事不急,沒了鄧小狄,她自己也能解決。
次日一早。
蘇迷來到報社,開完例會,坐在辦公室,開始瀏覽各大站,以及救助站的帖子。
身爲記者,不可能一直在外面跑,有些新聞,大部分可以從絡獲取,進行跟着跟蹤。
半月以來,隨着有誤報道被澄清解決,蘇迷莫名覺得……挺有意義的。
端起咖啡喝了一口,視線停駐在救助流浪貓的帖子。
快速瀏覽着頁面,原本微蹙的眉頭,越皺越緊,最後的視線,落在一些畫面……
“砰!”蘇迷猛地握拳拍桌,低咒一聲:“畜-生!”
雖然她知道,在某些不可描述的限制-級的行業裡,那些事情都只是惡趣味而已,但在現實生活,她從未想過,有人竟然對那些流浪貓流……殘忍的侵-犯!
蘇迷緊緊皺着眉,突然覺得胃有些難受,強烈的乾嘔-慾,讓她整個人都覺得不好了。
以前她覺得,有了女友或老婆,還在外面胡亂產生男女關係,或是對女人家-暴,或是戀-童癖的男人,特別的噁心。
但現在,眼前的一幕幕,真實擺在她面前。
蘇迷真心覺得,這種對動物進行虐-待,從而侵-犯的男人,纔是最最令人極度噁心唾棄的!
——
ps:這是真實事件,在微-博看到的,有圖有真相。
雖然我不太懂法律,但我國應該沒有明確的動物保護法,猶豫再三,還是決定寫出來,最後也會用最慘烈的手法——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