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成天看到林少陽對安玥這麼好,沐雨晴心裡面是十分煎熬的。
當初安玥跟她說,安玥對林少陽很有好感,喜歡林少陽,她希望自己的朋友可以得到幸福,於是便對安玥隱藏起了自己對林少陽的心意。
然後鼓勵自己的朋友去追求林少陽,並且幫助她的朋友追求林少陽,把一個好閨蜜詮釋得十分完美。
她當初以爲自己成全了自己的閨蜜,自己也會慢慢的忘掉林少陽,可是事到如今她才知道,她根本忘不了林少陽。
而且她越是想忘記,就越忘不了,反而越來越深刻。
當然了,她把自己的這些情愫,全部都藏在了心裡,不敢表現出來,表面上還得表現出祝福什麼的。
他們三個人就一直維持這這種狀態很長一段時間。
直到有一次,安玥和林少陽一起去看完電影,中途的時候,林少陽接了一個電話,就匆匆的要走,不過因爲是晚上九點過了,實在是有些晚了,他送了安玥到了小區門口才走的。
安玥到家後,發現沐雨晴不在,就跟沐雨晴打電話。
接電話的是公司裡的一個女同事,和沐雨晴的關係還算不錯,這個女同事告訴安玥,沐雨晴在酒店,她喝醉了。
然後安玥就忘了這個女同事酒店的地址,打了個的士去接沐雨晴。
可是她到酒店一下車,就看到了酒店門口熟悉的兩個人。
是她的男朋友林少陽和沐雨晴。
他們兩個正抱在一起擁吻。
吻得太忘情的他們,根本就沒有注意到站在路旁看着他們擁吻好長一段時間的安玥。
最後還是安玥難以忍受的走上去,拉開了他們。
安玥當時氣急之下,還先後甩了林少陽和沐雨晴他們兩人一人一巴掌。
林少陽被打了他沒有什麼過激的反應,但是看到安玥一巴掌把喝醉酒的沐雨晴一巴掌打倒在了地上,他一怒之下就給了安玥一巴掌。
安玥打沐雨晴那巴掌,其實根本沒有下什麼狠力,只不過沐雨晴因爲喝醉了,站不穩才倒地的。
但是林少陽打安玥的這一巴掌,力氣可不小,把安玥打倒在了地上,而是安玥立刻就嚐到了口中鮮血的味道。
林少陽臉色鐵青的把沐雨晴扶起來攬進懷裡,動作輕柔。
安玥傷心難過之下,爬起來就哭着跑走了,而林少陽沒有去追安玥。
而那個時候,那個和沐雨晴關係好的女同事也從酒店裡出來了,林少陽完全可以把沐雨晴交給那個女同事,去追安玥的。
畢竟那個時候,安玥的情緒非常的傷心激動,而是又是晚上九點半過了,一個女孩子在外面很容易出事,但是林少陽的心思此刻全在沐雨晴的身上,完全不管不顧安玥的死活。
因爲喝醉酒了的沐雨晴,看到林少陽以爲自己是出現了幻覺,對林少陽吐露了心意。
她說她愛林少陽,每天看到林少陽和安玥在一起,她的心好痛,就像是被撕碎了一樣,但是爲了安玥的幸福,她只能把自己的愛藏起來。
可是她覺得自己就快要撐不下去了,心裡難受得就像要死掉一樣。
說完這些話後,沐雨晴就豁出去了,不管不顧的親吻林少陽,於是便出現了他們在酒店門口擁吻的那一幕。
林少陽把沐雨晴帶到他的住處,細心照顧。
而傷心不已的安玥,最後冷靜下來,也回去了,
第二天沐雨晴醒後,知道昨天晚上自己喝醉了酒說了那些話,還親了林少陽,她慌張不已。
她要林少陽去找安玥,取得安玥的原諒。
林少陽不願意,林少陽和安玥在一起,本來就是爲了刺激沐雨晴,現在知道沐雨晴喜歡自己了,他是怎麼也不願意和安玥在一起了。
爲此沐雨晴還和林少陽大吵了一頓。
沐雨晴離開林少陽的住處後,她立刻就去找了安玥。
她對安玥說這一切都只是個誤會,她喝醉了,神志不清纔會那麼做。
安玥雖然沒有聽到沐雨晴說的那些喜歡林少陽的話,但是換做是任何人,看到自己的男朋友和自己的好閨蜜抱在一起擁吻,都是無法接受的。
而是沐雨晴是喝醉了酒,可林少陽沒有啊,從事情發生到現在,林少陽都沒跟她打個電話,沒有半句解釋……
安玥和沐雨晴的友情,可以說是因爲這件事情,已經發生了裂痕了。
林少陽要跟安玥分手,他向安玥坦誠,說自己喜歡的人,一直以來都是沐雨晴。而跟她在一起,也是因爲當初沐雨晴幫她追求他,他都跟沐雨晴說了他的心意,可是沐雨晴爲了安玥這個閨蜜不接受他,還讓他跟安玥在一起,他一怒之下負氣的答應了和安玥在一起。後來對安玥那麼好,都是爲了試探沐雨晴,刺激沐雨晴。
得知真相的安玥,已經不能用傷心來形容她的心情了。
她感覺自己原本明亮的世界,一下子變得黑暗了。
寵愛她的男朋友,這麼多年的好閨蜜,一夕之間全部都沒有了。
沐雨晴明明知道林少陽喜歡的人是她,卻還讓林少陽跟她在一起!
她的好閨蜜,幫她追求愛情的好閨蜜,成爲了毀掉她愛情的罪魁禍首!
安玥搬離了和沐雨晴合租的房子,沐雨晴爲此哭着哀求她求她原諒她不要她走,可是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安玥怎麼可能原諒沐雨晴?
安玥很快的搬離了和沐雨晴合租的房子,自己另外租了房子住。
去上班的時候,沐雨晴找着機會就對安玥表示歉意請求安玥原諒,還跟安玥保證,她絕對不會和林少陽在一起什麼什麼的。
因爲林少陽和安玥現在已經分手了,知道沐雨晴喜歡自己的林少陽,對沐雨晴展開了強烈的追求,但是沐雨晴爲了安玥,就是不答應林少陽的追求。
對於沐雨晴的所作所爲,安玥並沒有感動和釋懷。
因爲沐雨晴如果真的是爲她好,就應該明知林少陽不愛她,還要她和林少陽在一起,因爲這隻會讓人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