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背景資料

2 2 背景資料

6月7日下午(星期六),N市建華公司下屬的一個分廠發生了高壓裝置爆炸事故,當場死亡兩人。事故發生沒過十分鐘,分廠各級領導以及公司相關領導幹部陸續趕到事故現場。奇怪的是,作爲公司總經理的孟浩,既沒有出差,又沒有任何會議,發生瞭如此重大的事故,卻沒到現場。直到傍晚召開緊急會議,他都沒有露面。這是反常的,非常反常。

副總經理聲稱身體不適,破天荒的,公司黨委書記主持了這次生產事故緊急會議。

很多瞭解內情的領導幹部都在暗自揣測,孟浩總經理去哪兒了呢,不會出什麼事情了吧。

果然,第二天,警察從一處別墅裡擡出了孟浩的屍體,同時還有一位與其年齡相仿的女屍。經確認,女屍爲建華公司下屬銷售處的銷售部經理,名叫田麗波,是個寡婦。

從死亡現場發現的遺書來分析,這二人可能系情人關係,他們是爲情而自殺的。警方初步判斷遺書出自田麗波之手。

另外,警方在現場還發現了一支裝有半瓶飲料的飲料瓶,並從中檢出了劇毒物Kill easy,這與兩人屍檢中檢出的致死物相符,但是,警方發現,飲料瓶上除了兩枚田麗波的指紋,其他指紋很明顯的,均被人擦過。

田麗波的遺書是這樣寫的:

今天是我的生日,我知道它也將是我和孟浩的祭日。我與孟浩情深義重,我要完全擁有他。在此,讓我們對林舒文說聲對不起。告別了,我的朋友們。

據此,警方綜合分析:孟浩可能死於田麗波之前,是他殺,兇手系田麗波,田麗波屬於畏罪自殺。但從遺書的描述上看,他們也可能是共同自殺。而從飲料瓶上的指紋被人擦過這一現象分析,又不排除他殺的可能性,也就是說,兇手給二人喝下飲料後,擦掉了自己的指紋,同時,按上了田麗波的指紋。但是,做這件事的人,也可能是孟浩。就是說,孟浩殺死田麗波後,自殺。

頃刻間,公司總經理孟浩與情人雙雙自殺的消息便在幾萬人的建華公司傳開了。幾乎所有人的好奇心都得到了空前的滿足,因爲這是一件特大號的桃色緋聞。於是乎,建華公司變得沸沸揚揚、滿城風雨。而6.7爆炸亡人事故卻成了次要的消息,傳播速度和強度遠遠低於總經理攜情婦自殺事件。

至於如何認定自殺與他殺,孟浩的遺孀林舒文與建華公司發生了爭執。她堅持認爲孟浩屬於他殺。而建華公司認爲,孟浩的死可以認定爲自殺。但林舒文卻始終以沒有孟浩本人的遺書爲由,要求建華公司慎重考慮。但是,建華公司經理辦的一位老同志對林舒文說:作爲公司的一把手,孟浩沒有按着一名黨員以及一名高級公務員的準則來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甚至在工作最需要他的時候,跑到情人的別墅去與其自殺,棄革命工作於肚外,棄肩負的重擔於不顧,自絕於黨和企業,走上死亡之路,這完全違背了一名高級領導幹部對我黨和人民應盡的神聖職責,不能說死有餘辜,但也可以說是擅離職守。

鑑於雙方的爭執,隸屬於建華公司管轄的警方,把死因的認定工作暫時擱置起來了。

建華公司的頂頭上級部門建華集團總公司對此事相當重視,因爲孟浩屬於國家級年輕有爲的領導幹部,他的自殺已驚動了某某部。目前,集團公司已成立了一個調查小組,近日即將抵達建華公司,調查6.7爆炸事故的同時,連帶調查孟浩的自殺事件。

當時,“非典”餘波還沒有完全過去,但作爲特別的調查小組,雖然他們是從疫區到非疫區N市,只要做個一般性檢查,完全不需要隔離觀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