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戰烽火之單兵突擊二戰日本在上海的勢力及興亞院 飛庫網
興亞院:抗日戰爭時期,日本內閣設立的專業負責處理侵華事宜的機構。1938年12月成立。首相近衛文麿任總裁,外相、藏相、陸相、海相兼任副總裁。設第一部轄政治,第二部轄經濟。該院設聯絡委員會。在中國北平、上海、青島、漢口、廣州、廈門等地設有分支機構。
日本政府於西元一九三八年(昭和十三)十二月第一次近衛內閣時,爲對華政策一元化,倡議對華中央機構設置論,而設立興亞院。因當時外務省認爲,軍部對華佔領地區,不僅有支配權,且握有對華外交權限,起而反對,以致引起廣田弘毅及宇垣一成兩外相,發生辭職問題。於是興亞院執行對華政策時,外交除外,辦理有關政治、經濟及文化等事務。並監督在華特殊公司之營業。於北平、張家口、上海及廈門等地,設置聯絡部,擔當指揮現地工作。興亞院設總裁一人,由首相擔任。副總裁四人,由外相、陸相、海相及藏相(財政部長)四大臣擔任。爲決定處理中日戰爭之最高方針,有興亞院會議之組織,由正副總裁及總務長官(初任爲柳川平助)所構成。由於興亞院之設置,軍部除全面參與對華政策外,且有多數軍人直接擔任行政事務。一九四二年十一月,由於大東亞省之設立,興亞院無存在之必要而廢止。
日本在上海的勢力
日本明治維新後,國力上升。清同治九年(1870年),日在滬始設機構“開店社”。此後,日本人陸續落腳虹口,他們多以開設雜貨、飲食等中小店鋪爲生。
清光緒十年(1884年)中法戰爭後,日本一些大財團也紛紛搶灘虹口。光緒十六年日僑人數已居外僑第三位。他們聚居在虹口日本總領事館及東本願寺上海別院附近,境內出現日本式社區的雛形。
光緒二十年甲午戰爭後,日本獲得鉅額戰爭賠款和在華開設工廠的特權。在提出於吳淞開設日租界的要求遭到英美抵制未成後,轉而實行打入公共租界,將虹口變成“有實無名”日租界的策略。民國3年(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日本乘機取代德國勢力,滲入工部局董事會和巡捕房。公共租界北區、東區及毗鄰的越界築路地區的重大事務,沒有日本同意已無法施行。上海日資經濟超過美國,有些領域甚至超過了英國。
一二八事變後,侵滬日軍控制了公共租界北區、東區及毗連的界外地區。日本侵華的重要政治經濟機構的總部或主要分支多設在境內。是時,虹口成了日本人的天下。這種局面一直延續到民國34年日本投降。
A、日本駐滬總領事館
同治十二年六月十三日(1873年7月7日),日本領事館從北揚子路(今揚子江路)1號移往閔行路3號。光緒十七年升格爲總領事館。清宣統三年八月二日(1911年9月23日)遷到黃浦路25號A(今黃浦路106號)新館辦公。總領事下設領事、副領事及警察署長。
在日本總領事館的策劃下,光緒二十六年,日僑成立義勇隊,參加上海義勇隊(即萬國商團),躋身租界防務。光緒三十一年,組織日本人協會。兩年之後,在協會基礎上成立日本上海居留民團。民國4年,組織櫻友會(上海的鄉軍有志會)。民國16年,組織在鄉軍人會上海支部。
九一八事變後,日本總領事召集民團、在鄉軍人會等社團會議,成立以總領事爲委員長的官民一體的時局委員會,成爲實施日僑戰時動員體制,支持日軍發動侵略戰爭的在滬最高機構。
B、警事
光緒十七年,日本駐滬總領事館內設警察署長,並僱傭日籍巡警查辦日本妓%女。光緒三十一年,上海發生會審公廨審判黎黃氏事件。日軍“對馬”號陸戰隊上岸,在東本願寺上海別院設立守備警察隊本部。民國3年,工部局聘用日警3人,常駐境內,專門處理中日居民間的糾紛。民國5年,工部局從東京聘用日籍警員30人,分派於北四川路一帶執勤。民國7年三角地菜場械鬥事件後,工部局答允將華捕全部調離虹口。民國15年,日警增至96人。一二八事變後,日本海軍陸戰隊取代巡捕在街上巡邏。民國26年,日軍迫使工部局同意將虹口劃爲一個新警區,由日籍區長全權管理。
C、特工
1.上海特務機關
位於狄思威路(今溧陽路)1177號,隸屬日本陸軍總參謀部情報部,首任機關長是田中隆吉少校。乍浦路和平大樓“滿鐵駐上海辦事處”,是他們存放情報資料和謀略策劃的密室。汪僞南京政府成立後,改稱上海陸軍聯絡部。該機關曾指揮女間諜川島芳子(金璧輝)在滬廣泛蒐集情報。民國21年,與關東軍參謀部共同策劃了“上海事變”(即一二八事變)。
2.對華特別委員會
民國27年初,日本成立以大特務土肥原賢二爲首的對華特別委員會。地址東體育會路7號的重光堂。其任務:一是“起用中國第一流人物,建立中央政府”,搞垮中國抗日力量。二是統一與平衡日軍在華各自爲政的局面。該會曾企圖策反北洋軍閥舊人唐紹儀和吳佩孚,都未成功。民國28年3月撤銷。
3.梅機關
民國28年8月,建立於東體育會路7號的重光堂。在滬西、南京、蘇州、杭州設有分機關,機關長爲影佐禎昭大佐。梅機關代替了土肥原的對華特別委員會,是執行策反汪精衛,代號爲“渡邊工作”的核心。是年11月20日,日方代表影佐禎昭、今井武夫與汪僞代表高宗武、梅思平、周隆庠於重光堂談判,簽訂了“重光堂密約”(《日華協議記錄》和《日華協議記錄諒解事項》)。梅機關策反汪精衛後,影佐禎昭改任汪僞政府最高軍事顧問,梅機關繼續從事情報工作。汪僞以“七十六號”爲主的一切特務機構,也歸它指揮。
4.日軍特務部西村班
民國27年設立於狄思威路719號。班長爲西村展藏。該部向上海13個地區派出指導員,從事收買、分化中國政府的軍政人員,暗殺抗日愛國人士活動,並扶植、控制汪僞上海市、區政府,故亦稱“市政府顧問部”。民國29年,改稱聯絡部。
5.東亞黃道會
民國26年8月20日,經日軍華中派遣軍特務機關長楠木少將和浪人頭目井上策劃,在北四川路天潼路口的新亞飯店設立。青幫通字輩頭目常玉清、政客周柳五爲正副會長,日本浪人許斐爲指導顧問。在上海兩租界製造投毒、縱火、爆炸、綁架、暗殺等恐怖事件,並以投送人手、人臂、人頭等殘酷手段恐嚇抗日愛國人士。著名報人蔡釣徒、教育家劉湛恩等人均爲黃道會殺害。
6.日特“三十四號”華人特務隊
民國28年末,在狄思威路浙興裡34號組建,代替東亞黃道會。對外掛牌爲興亞地產公司,隸屬日海軍武官府,歸特務聯絡官旭少佐指揮。青幫流氓宋鳳鳴、劉德標爲正副隊長,日本浪人許斐爲指導官。開展以“手槍對手槍、恐怖對恐怖”的活動。民國31年2月,奉命改歸日本憲兵隊本部特高科指揮。是年5月,日特策反國民黨軍統特務毛森,另成立“2號”分隊,商定一致對付中國GCD的地下活動。民國32年春,“三十四號”華人特務隊奉命併入“2號”分隊。民國33年,毛森秘密潛返浙西軍統東南辦事處,“三十四號”華人特務隊就此潰散。
D、經濟統制機關
1.兒玉機關
民國30年設於百老匯大廈(今上海大廈)內。隸屬日本海軍總參謀部情報部。首任機關長兒玉譽士夫。其任務是通過經濟手段掠奪戰略物資,並進行諜報謀略活動。在浙湘鄂設有40多個“收購點”。民國32年,強行“收購”華商工廠各類機牀。五興機器廠被“收購”4臺銑牀,價值約合400兩黃金,兒玉機關付款只有20兩黃金,爲原值的5%。若華商不願接受“收購”,兒玉機關就在看中的機牀上掛張牌子,上寫“本機械是海軍第一經理部兒玉機關所屬,任何人不得移動,如敢故違,按軍法處治”。接着強行搬走。
2.華中振興公司(中支那振興株式會社)
民國27年,設於乍浦路文監師路(今塘沽路)口。首任總裁兒玉謙次。下轄15個子公司和2個組合,均爲八一三事變後以一業一子公司成立的國策會社(公司),大多設在區境,是日本統制中國產業,實行“以戰養戰”的機構。以日本法人來控制中國法人,採取“軍事管制”、“委託經營”、“中日合辦”、“租賃”、“收買”等形式使日本強佔中國企業合法化。
3.日本興亞院華中聯絡部
民國28年,設於北四川路底漢璧禮男童公學(今復興中學)內,是直屬日本內閣對華殖民機構興亞院的派出機構,對上海和華中的主要產業和所有重要物資的生產、出售和使用實行嚴厲的統制。未經其批准,不得變更或移動。也兼搞情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