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後悔。”說話的時候,丁曉一臉地憤怒與委屈。
蘇紫看着丁曉,一言不發,從煙盒裡摸出一支香菸點上,瘦長的煙身漸漸化作灰燼。
“你說他還配當男人嗎?就把我一個人甩在大街上,自己揚長而去。爲什麼男人一結婚就辯若兩人?”
蘇紫聽着朋友的嘮叨,習慣性地往後仰。傾聽是一種習慣,她知道這是丁曉獨特的發泄方式,作爲旁人只能奉獻耳朵。此時說任何話都是多餘。
“蘇,你說結婚到底爲了什麼?早知道我就不結婚了。自由自在多好?現在每天都要看着他不陰不陽的臉色。一句話不對就甩手走人。我還懶得伺候了。”
結婚是爲了什麼?蘇紫問自己。她突然想起三年多前的那個夜晚。她一個人蝸居在角落,崩潰,哭泣。那一刻,她對自己說,結婚吧!
結婚,貪求現世安穩。所有的愛與恨,離別與糾纏統統抹去,結婚,她就可以再世爲人,結婚,她就可以欺騙自己,從此不留。
如果說婚姻是牢籠,那麼她是心甘情願躲進去的。禁錮也是心甘情願的。
“婚姻與感情分明是兩碼事。”她念着這千篇一律的臺詞,不知道是說給丁曉聽,還是催眠自己。
蘇紫突然想起好友倪真的一句話:“如果你能跟一個男人在一起生活,那麼你會發現其實跟其他男人在一起,也沒有什麼不同。”說這話的時候,倪真跟她纔剛剛讀大三。當時倪真有個男朋友,初中認識,高中戀愛,不鹹不淡也有好幾年了。旁人看來是青梅竹馬,此情不渝,箇中況味,如人飲水,冷暖自知。
很長一段時間,蘇紫以爲這句話是真的。就這麼催眠自己過了若干年,如今才覺悟:如果你不愛這個男人,當然他與他們並沒有什麼不同。她現在才發現,倪真的話只說了一半,而另外那一半,她直到結了婚才真正明白。
她一直很羨慕丁曉,那麼轟轟烈烈的,平常夫妻,爲點雞毛蒜皮的吵鬧,人間煙火,剎時溫暖。
她喜歡丁曉這樣的女子,簡簡單單,一眼就望進眉目。單純,沒有心機,一來二去,也就成了朋友。她當然不知蘇紫的過往,在這座城市,無人知曉她的過往。
人們知道她,也不過三言兩語,小戶人家出身,家世清白,大學畢業,結婚,現在不過是再平常不過的家庭主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