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繆馨快把飯做好時,就聽到門鈴聲,心道應該是明懿來了。
小琛跑過去開門,果然是明懿。他換了件深藍色的純綿質家居服,剛衝過澡,頭髮也微微溼着,手裡捧着一盤草梅,清新帥氣如鄰家大哥哥。
“一叔叔,快請進。”小琛從鞋櫃裡拿了一雙新鞋出來,“請換鞋,這是新的拖鞋,沒有人穿過的。”
“謝謝你。”明懿換上拖鞋,跟小琛進去。
他們這套房子跟自己的房子戶型是一樣的,不過較他那裡,這兒佈置的更溫馨。貼着是暖黃色的牆紙,餐廳是圓圓的暖木桌,客廳擺着L型沙發,都套着藍色的沙發套,上面還擺着兩個小熊玩偶。
他打量着這個房子,觀察着這個屋子有沒有男人住過的跡象。他的目光落在陽臺,陽臺上掛着女性的襯衫和裙子,還有幾件男孩兒的衣服,沒有男人的衣服,連旁邊的圓衣櫃上夾着的鞋子一看都是女生和小孩的,沒有男人的。
所以那個寧偉澤,只是她的朋友?並沒有住一起。又或者在交往,還沒同居?
“可以吃飯了。”繆馨端着菜出來,跟站在陽臺邊的明懿四目相對。
明懿見她摘下了眼鏡,眼眸明亮清澈,身上穿着印有小熊的圍裙,一時有些恍神,甚至呼吸困難。
當年,那件事發生後,母親宋漫雲總覺得明一祈和繆馨關係太近,而且明文軒看繆馨的眼神也變得越來越熾熱,她視繆馨爲心頭之患。
在她眼裡大兒子是個異類,跟繆馨也一點關係沒有,而且他經常不在家,跟家裡所有的紛爭毫無干系。
她不想再讓繆馨住在明家,可她又顧及名聲擔心別人認爲他們家趕走了孤女繆馨。最後宋漫雲想了一個辦法,讓繆馨住到明懿在濱江花園的公寓裡。
繆馨在18層,住了兩星期。在那兩個星期,其實是她四歲到明家之後最安寧最舒服的兩個星期。
明懿幾乎不在家,一個月回來也就一兩次,每次回來頂多住一兩晚就走。他對自己沒有任何限制,也不會主動跟她說話,屋裡的生活用品會有鐘點工置好,她隨意就好。
繆馨記得他回來的那幾天,她自覺的多做一個人的飯菜,到了飯點明懿會和她一起吃飯。他對吃的不挑,不管她做什麼他就吃什麼。飯後,還會主動去洗碗。
她從來不知道男人會去洗碗,明家的男人都很強勢大男子主義,是不可能沾一點家務的。她搶着要洗時,他說:“幾個碗而已。”
他洗的很利落,很乾淨,很熟練。後來她想,在部隊裡估計他也做過,或者搬出來時住時,他已經習慣自己照顧自己。
明懿在繆馨的記憶裡,是一個非常沉默內向的人,他對明家不關心,對她也不在意。明文軒和宋漫雲都常常會忘記有這麼一個兒子,明一祈也一直認爲自己是環宇集團的繼承人,誰會想到有一天明懿退伍回來會坐上環宇集團的總裁位置。
“打擾了。”記憶拉回來,他率先開口。
“……”繆馨扯扯嘴角,知道打擾了,他還來。
“馨馨,一叔叔帶了草莓過來,我嚐了一顆好甜好好吃。”說完,小琛拿了一顆要去喂母親。
繆馨不忍拒絕兒子,放下脣低頭嚐了一口,甜甜的味道在脣齒間散開。兒子說的沒錯,的確很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