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男人嘛,最要緊的就是顧家,疼老婆。別的東西都不是次要的。時下女孩子,非要追求什麼ceo,名車,豪華別墅,那些東西都是虛的,男人要是不肯給,就算他有幾十億身家,也和老婆沒有關係。”羅大媽拍着胸脯,頭頭是道分析:“我做了居委會主任這麼久,看過那麼多夫妻,但凡恩恩愛愛的夫妻,都不愛計較物質上的東西。這錢嘛,想要掙,還怕沒有嗎?這世上最難得的是找到一個貼心貼肺的人疼着自個兒。小姜,我說這些話,你別介意啊。我沒別的意思,就是想着你年紀差不多,趁早找個伴,以後有什麼傷風頭熱的毛病,好歹也有人照應。”
李小姿垂眸,暗自發笑,羅大媽說者無心,卻刺痛了聽者的心。當初,姜媛媛不就是爲了什麼ceo,不要劉子君的嗎?“姜小姐生病了嗎?那要小心點,單身一個人,想要一杯水也要自己動手。”
“可不是嘛。”羅大媽將李小姿當成自己的知音了。“劉太太說的話,說到我心裡去了。現在的年輕人,就是不愛結婚。兩個人住在一起沒名沒分的,像個什麼事?要是分手了,連個喊冤的地方也沒有。照我說,結婚要趁早,別拖拖拉拉,等到好男人都被挑走了再去找,就太遲了。”
“結婚這種事情,講究緣分。”李小姿暗想,要是前世的自己聽到這番話,估計會被羅大媽的話氣得內傷了。“很多情侶同居不結婚,並不是不想結婚,有的人因爲事業拖延了結婚的事情,有的人是因爲彼此的理念不同,還有的人只想找個伴不想承擔責任。。。。。。不想結婚的理由有很多,結婚的理由卻只有一個,就是相濡以沫。”
“這也是。”羅大媽也認同李小姿的話。
劉子君仰頭盯着電梯上的數字,暗想:真慢啊。
等到電梯到了一樓,劉子君立即拉着李小姿往外走,李小姿只能回頭揮手說再見。
“劉先生這個人太嚴肅了。”羅大媽下了一個結論,自顧自地說道:“看上去也不好說話,也就劉太太能忍得了,換成其他人,還有哪個女孩子願意嫁給一座冰山。”
姜媛媛神色微動,眼底閃過一絲痛楚。他們是天生一對。對她來說,承認這點比什麼都痛苦,可是面對現實,她再不甘心,也不得不承認,李小姿和劉子君站在一起真的很般配。
“所以,我說這世上的好男人多的是,你只是還沒有找到適合的人。”羅大媽安慰道。
姜媛媛的臉上泛出一絲蒼白的笑,她不是沒有找到,而是她錯過那個人了。這世上最可悲的不是未曾得到,而是得到之後,被自己輕易地丟棄了。
坐上副駕駛座,李小姿瞄了劉子君一眼,見他眉宇緊鎖,就開口替羅大媽說兩句:“羅大媽沒有其他意思的。你別放在心上。”
“你別摻和這些事情。”劉子君皺着眉頭,最厭煩這些三姑六婆的,打着關心的名義,刺探別人的私事。“年紀大的人,沒有事情做,就只會嚼舌根。”
李小姿偏着頭,不再看劉子君,敢情他把自己也當成三姑六婆的那類人。
劉子君見她不吱聲,以爲沒有聽到,刻意提醒一句:“是非都是從口裡出來的,以後見到她們客客氣氣,不必理會她們說什麼。”
李小姿有點生氣了,不就說了幾句話而已。她又沒有說人家的是非,怎麼到了劉子君的嘴裡就成了說三道四的小人呢?
“既然這樣,你不如把我的嘴巴縫起來好了。街坊鄰居見面說幾句話又有什麼?我沒有說人家的私事,又沒有挑撥離間,怎麼就惹出是非來?”說來說去,還不是心疼她?李小姿十分不痛快,明明自己纔是他老婆,結果,人家維護的還是別人的感受。
劉子君聽出李小姿話裡不痛快,知道李小姿不高興,眉頭皺的更深了。不過,他也知道自己不宜多說,要是再說下去,真的惹火這隻小野貓,她就開始裝牙舞爪了。
露出一抹笑,劉子君突然有點懷念她裝牙舞爪的樣子,心中暗暗思量,哪天找個好機會,想着法子把她惹火了,看她張牙舞爪也是一件樂事。當然,劉子君這些想法,李小姿並不知道。她若是知道了,一定會鬧翻天了。
悍馬停在百福酒家的停車場裡,李小姿和劉子君下車步行,走進百福酒家。
一進去,就有一個穿紅色旗袍的女服務員接待他們,跟着服務員,他們走進了一間包廂。
“小劉來了。”田參謀長站起身,和劉子君握手,然後揮手和李小姿打招呼。“嫂子,好久不見了。”
李小姿笑得溫婉,“好久不見了,上次你來,我剛好不在家,招待不週,你多多包涵。”拍婆有車。
“別說這些客氣話。”老田大手一揮,拉着身邊的一個女人,笑着介紹:“這是我的未婚妻,沈婭。”
李小姿真的沒有想到,她會在這種情況下見到沈婭。“你好,沈小姐。”
“劉太太,沒有想到會在這裡見到你,看來我們很有緣分。”沈婭不動聲色地拉近和李小姿的距離。“以後,我有什麼不懂,還請劉太太多多指教。”
“你們認識?”最吃驚的人是田參謀長。“怎麼認識的?”
“萍水相逢而已。”李小姿淡淡一笑。“說起來,也算是有緣了。”
“既然你們認識,那就太好了。嫂子,你知道的,我們這次結婚是二婚,按理說,是不該鋪張浪費的,但是,我不想委屈阿婭,想給她一個盛大的婚禮。只是,這伴娘伴郎就有點難辦……”田參謀長說完,偷偷瞄了一眼李小姿的臉色,又偷偷給劉子君擠眉弄眼。
劉子君扶額,還真的被李小姿給猜中了,田參謀長真的是有事情找他們幫忙。“這恐怕不行吧?我和小姿結婚了,不適合做伴郎伴娘了。”
“我們這是二婚,不計較那麼多。何況,有你們這麼恩愛的夫妻給我們做伴郎伴娘,也是我們的榮幸。”田參謀長生怕劉子君不答應,又繼續往下說:“再說,我們認識的人有限,有些人願意給我們當伴郎伴娘的,結果,人家沒有時間。有時間的,又不願意給我們二婚的做伴郎伴娘,怕晦氣。”
李小姿悄悄捅了劉子君一下,暗示他堅持住,別動搖。
劉子君面帶幾分難色。“還是不行,已婚的做伴郎伴娘很少見的,要是別人知道了,還不笑掉大牙了?”
“小劉,這話就不對了,新時代的人,就該有新的想法。”田參謀長是下定決心要說服劉子君。“再說,當年我們一幫兄弟,退役的退役,轉業的轉業,犧牲的犧牲,在部隊裡就剩你和我了,你不當我的伴郎,你說得過去嗎?何況,我這次結婚,不在老家辦,就在s市裡辦。人面上,我不如你,有你在,這事情就會順利很多,好歹不看僧面也得看你的佛面。”
劉子君被田參謀長說動了。就如田參謀長所說的,他們一幫兄弟,就剩下他們兩個人相依爲命。“不過,事後要是被人嚼舌根,別怪我沒有提醒你。”
“你放心。這件事是我提的,跟你沒關係。”田參謀長很高興,拿起一杯茶。“諾,以茶代酒,我敬你一杯,阿婭你敬嫂子一杯。”
李小姿低頭,眼裡閃過一絲不悅,卻還是端起茶杯,笑着恭喜沈婭:“應該是我們夫婦敬你們纔對。祝願你們百年好合,永浴愛河。”
劉子君點了點頭,贊同李小姿的話。“祝你們夫婦二人永結同心,白頭偕老。”
喝完茶,四個人坐下來閒聊,順便吃點心,氣氛融洽又溫馨。
時間飛逝而去,劉子君告別了田參謀長和沈婭,和李小姿相攜而去。
離開田參謀長的視線,李小姿的步伐又快又急,劉子君見她急匆匆往前趕,就急忙追上來問道:“發生什麼事了?”
李小姿不言語,打開悍馬的車門,坐進副駕駛座。劉子君再遲鈍,也知道自己的老婆生氣了。“好端端的,你生什麼氣?”
“開車!”李小姿沉着臉說道。
劉子君不樂意了。“不說完,就不走了。”
李小姿轉過臉,直視劉子君的眼睛。“爲什麼要答應做伴郎伴娘?我和他們不熟,怎麼做伴郎伴娘的?”
“你知道老田這個人,他是鄉下出身的,需要我給他撐點場面。”劉子君不覺得自己做錯了。
“那是你和他的交情。”李小姿盯着玻璃窗,一字一句說道:“你和你朋友的事情,不要牽扯到我身上,好不好?”
“他是我的朋友,那你是我的老婆,你就不能爲了我,稍微迎合一下嗎?”劉子君真的無法理解,李小姿明明是個重感情的人。
“老田是你的朋友,我尊重他。他遇到什麼麻煩,你要幫忙解決,我也支持你。但是,我和老田不熟,和他老婆更加不熟悉。如果你要爲老田做點事情,我支持你,但是,別把我拉下水去,好不好?”李小姿遵從的是自己一貫的原則。她不反對劉子君結交朋友,但是,她不喜歡劉子君把朋友擺在第一位,爲了朋友,忽視自己的感覺。
很多男人重視朋友之間的感情,卻不明白,在婚姻的國度裡,友情也要保持一定的界限。當女人發現,老公把朋友看得比自己重要的時候,就會產生消極情緒,進而影響夫妻的感情。畢竟,這世上最親密的關係莫過於夫妻關係,若是男人太過於重視友情,就會忽略妻子的感受。
“你和飛飛出了麻煩,我不也一樣要幫忙?”劉子君就真的不明白了,爲什麼同樣的事情,不同的對待。
“你的意思是說,我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對不對?”李小姿挑起眉,怒瞪劉子君。“那我問你,我有沒有越過你的意思,直接在飛飛面前答應她,你可以幫她?我再問你,你幫陳飛飛的忙,是爲了我,還是爲了陳飛飛?”
“我當然是爲了你才幫她的。”劉子君越來越不明白了。“我現在也是爲了老田,才答應幫忙的。你就不能爲了我,幫老田這個忙嗎?”
“第一,我沒有越過你的意思,直接答應幫陳飛飛,第二,你所做的事情是爲了我,而不是爲了我的朋友陳飛飛。這兩者有很大的區別。”李小姿儘量控制自己的脾氣。“如果你是爲了老田,你答應當伴郎,那我絕對笑着支持,但是,你不該幫我答應下來我要去做伴娘這件事。我可以爲了你,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幫老田,卻不代表,你可以不理會我的感覺,直接幫我答應下來。老田是你的朋友,我要幫忙的話,是看在你的面子上,而不是爲了他。既然這樣,我有權利選擇幫,或者不幫。”
在李小姿的眼裡,劉子君幫陳飛飛是爲了自己纔會出手的,是屬於自願的,她不會強迫劉子君去幫忙,自然也不希望劉子君越過自己,直接答應老田。這種事情,一旦開了先例,以後就有數不清的麻煩。
“我還是不明白。”劉子君真的糊塗了。“你可以爲了我選擇幫他,既然這樣,我幫你答應下來,又有什麼錯?”
“這兩件事,有本質的區別。”李小姿強調道。“他是你的朋友,我和他的關係是建立在你和他的交情上。就像你和飛飛,絕對不能越過我這層關係。”
劉子君抿嘴,將手靠在方向盤上。“你非要和我計較這麼多嗎?”
“這不是計較。”李小姿很認真回答。“夫妻關係要維護好,就必須要分得清對方的底線在哪裡。就好比說,你不喜歡吃毛菇,那麼,我儘量減少吃毛菇,或者,乾脆不吃毛菇,就算要吃,也一定不會弄到你的盤子裡去。個人喜好不同,個人的交際圈子不同,就不要把自己的東西強加給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