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回 小妹大志改鋪開酒家 堂弟厚義追官陳冤情(下)
在一個晚間,冉家突遭祝融光顧,其時正值秋高氣爽,夜深人靜之時,火趁風勢,大火迅速蔓延,將冉家房屋燒燬個淨盡,連冉菓父母也不幸喪身火海。冉菓命不該絕,碰巧當日他到外地一友人家探訪玩耍,多喝了幾盅酒,當晚就沒回家。翌日,當冉菓回到家裡時,面對的只有一片瓦礫和灰土,以及父母兩具燒焦的屍身。僥倖逃出來的僕人向他講述了自己被燒灼驚醒後的情形,那時火勢已經非常猛烈,自己也想去將老爺和夫人救出來,可根本就無法進去。
冉菓一時間悲痛欲絕,萬念俱灰!房屋燒燬了,父母燒沒了,家資財帛燒沒了,一個鄉村富裕之家也就燒沒了。冉菓悲痛之餘,只好因陋就簡將父母下葬了,然後就在原來屋宅基地上草草蓋了間茅房暫時居住,想等來年收上田租來時再做計較。
而辛紅梅家這邊,她父母看到冉家燒得一乾二淨,家資財物都沒了,只剩下個孤兒,便想悔婚。辛紅梅父母慶幸此事從未告知女兒,也與冉家約定過讓冉家暫不告知冉菓。冉家被燒燬後許久,也不見冉菓來提婚媾事,辛紅梅父母便斷定冉菓也還真不知道兩家曾有婚約。
辛紅梅父母心想,只要自己不告知女兒,親家父母又雙雙亡故,他們又未曾告知過他們孩兒冉菓,這樁婚事就當沒有過。兩人商議,如今自己女兒出落得婷婷玉立,容色可人,怎可顧着前約,嫁與一個無家無產的孤兒呢?
辛紅梅初時也是被矇在鼓裡,對冉菓的不幸遭遇,除了感到同情和憐憫之外,也不能做些什麼,更沒有多想些什麼。辛紅梅跑去安慰冉菓,從家裡拿些吃的東西過去接濟他,此外也就無能爲力了。雖然她把冉菓當做自己大哥一般看待,打心眼裡也喜歡這個大哥,但是面對如此巨大的災難,除了安慰他,接濟些飯食米糧之外,她也想不出什麼法子來幫他了。其實,冉菓心裡早已喜歡上這個妹妹,但以前沒敢說出口,到如今更加不敢開口了。
辛紅梅的父親母親則更着緊,時常勸告辛紅梅,說她如今已經是大姑娘了,要避忌些別人的耳目,不要老去冉菓那邊。父母又說冉菓孤身寡佬的,少些與他往來,免得別人說閒話。這樣的話語對辛紅梅來說卻極管用的,作爲女子人家,誰不要潔身自好?如此,辛紅梅也漸漸的很少去理會冉菓了。
辛家父母還是不放心,爲防着夜長夢多,他們想着儘快將女兒嫁出去,便到處央媒婆爲女兒物色婆家。可是,偏是越急越找不着,東家不合西家不適的,張羅了很長的時間,都沒找到合意的婆家。
轉眼到了翌年夏收時節,冉菓本來指望收到自家百多畝田地租糧之後,可以慢慢的將家修整起來,再多三五年便可以把原先的家宅房屋恢復重建起來,重振家業。然而,令冉菓想不到的是,絕大部分佃戶都沒來向冉菓交租。冉菓不得已親自出去催收,可是佃戶們根本就不予理睬。
原來,這些佃戶知道冉菓家遭了火祝,房屋燒盡,父母俱亡,想來田地契書也定然燒燬了,便都不認承租田地的賬,不但不繳納租糧,更連所租的田地都佔爲己有了。
往時,冉家都是父親親自管理田地租賦事情,冉菓自己只管在家寒窗苦讀,過問甚少,連具體哪些田地是自家的他都不太清楚,只約略認得其中一些租戶。如今父親不在了,又沒有了田契地契,人家要賴,冉菓也無計可施。冉菓一介文氣書生,爭吵爭不過,打架打不贏,田租收不上,田地也要不回來。冉菓一下間明白了,自己這回真的變得一無所有了!
這邊辛紅梅父母正愁嫁女不得之時,卻“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當年的中秋佳節,興濟縣城舉辦廟會,多年難得一回,辛家父母欲要進城去玩賞。紅梅姑娘吵嚷着要跟去,父母親心一軟,便允了。在廟會上游逛中,這紅梅姑娘碰巧被興濟縣城裡一財主薛祥看到,這薛祥當即就看上了辛紅梅。薛祥趕緊使了一個家人跟蹤盯緊辛紅梅一家,直到紅梅姑娘一家回到莊上家裡。
家人回報薛祥說那姑娘是城東門外八里辛家莊辛員外家千金,尚未婚配。這薛祥一聽,翌日便使了媒婆前去說親,許諾八十兩的厚重身價銀,還會另行備辦豐厚的迎娶彩禮。有這麼優厚的禮金,再經那媒婆三寸不爛之舌,說得天花亂墜的,好的美的有的無的,一陣鼓動,這便是一樁絕好的姻緣!
辛紅梅父母見薛祥是城裡的財主,是一個大商賈,家業隆盛,又肯拿出這麼多的禮金,不論是從眼前的實利,還是姑娘日後的生計着眼,看來都是閨女極好的歸宿,便應允了婚事。在紅梅姑娘那裡,婚姻本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雖然心裡有些許忐忑不安,但也不好違命。
城裡的財主薛祥得到辛家允婚,自然喜上眉梢,便趕緊下定、擇吉、送彩,然後迎娶。當紅梅姑娘進了薛祥家門,洞房花燭夜過去,方知薛祥已有正房夫人莫氏,只因其多年未曾生養,他急於納妾求嗣,碰到辛紅梅年青,模樣兒又長得俊,覺得她應該宜於生養,便着意迎納。當初媒婆只求成事,故意隱瞞這一節,害得辛家以爲嫁女是爲正妻正房。但此時木已成舟,無法悔還。
嫁娶後,三日回門,辛紅梅父親母親在房中私語說話,無意中提及曾經與冉家指腹爲婚事情,感嘆世事滄桑,命途難料,卻不巧被門外遲疑要不要敲門進去的紅梅姑娘聽見了。紅梅聽得這一被隱瞞的秘密,十分震驚!
在辛紅梅心裡,這冉菓本來就是自己的心上人,不想竟也是有着天定緣分的!那薛祥雖是財主,有錢有勢,卻又老又醜,沒有什麼趣味,且前頭還有一個正妻莫氏,自己不過小妾一個。此時,辛紅梅既有對父母的怨恨,又有得知與冉菓曾有婚約的竊喜,還有自己已經婚媾的羞愧,更有對冉菓燃起的念想與嚮往,一下子五味雜陳,思緒翻滾。倏忽間,她竟暈厥了過去!
當辛家父親母親將紅梅救醒,紅梅強忍着未將心事說出來,也未說穿父母密謀。辛家父母親竟還私底下以爲女兒就有喜了,滿心歡喜的將女兒及來人招待好,然後送回城裡薛家府中。
自此,辛紅梅便留心留意,她籠絡了一個府裡的僕役費柯,以便急難之時當腹心之用。幾個月後,她自己寫了一封信,在僕役費柯告假時,託他將信捎帶去交與冉菓。於是,冉菓也知道了父母親曾與辛紅梅父母親有指腹爲婚之事。
冉菓心想,自己雖已是一無所有,辛家也不能欺瞞,將往事與婚約一概不提,直接就將女兒嫁與他人爲妾。他本來就喜歡紅梅姑娘,心下早就有心要父母親去提親,只可惜變故來得突然,亂了計畫。如今難得紅梅姑娘還屬意於自己,須得想辦法去爭回來,方對得起死去的雙親,對得起紅梅姑娘的心意,對得起自己一直以來的對紅梅姑娘的喜歡。
於是,冉菓便離開了殘破的家,到興濟縣城去。正好薛家招僱僕役,冉菓悄悄應招進去了。冉菓希望在薛家做僕役當中,能見到自己的心上人,能通消息,再一起想辦法,成就那天定的情緣。
後來,冉菓和辛紅梅果然相見了,但兩人約定不相認,直到能想出妥當的辦法再說。
冉菓就在薛家幹活,由於他知書識字,人又聰明,還踏實能幹,又着意討老爺歡心,不久便得到薛老爺的格外賞識,成了薛老爺的親隨。不但薛老爺在家裡各事問詢他意見,書簡文牘交他處理,做買賣與他商議,出去販貨跑江湖,則定會帶上他。
那次,就是薛老爺要到兩浙路販運絲綢錦緞回滄州發賣,帶了冉菓出行。辛紅梅得知,便求老爺也帶她一起出來,說想跟老爺到杭州、蘇州遊覽遊覽。薛老爺經不起辛紅梅的懇求,便同意了。
薛老爺到杭州、蘇州一路遊玩,並採辦好貨物,僱了條大船裝好,就返回滄州。貨船沿着大運河,回至冀州水面,冉菓與辛紅梅私下間閒話,無意中竟被薛老爺瞧透機關。薛老爺盛怒之下,便操起砍刀,欲將冉菓砍死或推入河中淹死。冉菓自然不肯束手待斃,也操起一根木棍防衛,兩人打鬥爭持中,薛老爺不幸自己站立不穩,失足墮入河中。
其時,河水冰冷透骨,加之薛老爺年老體弱,又血氣上攻,船工、冉菓與辛紅梅等人在驚懼中施救不及,薛祥便溺亡了,他並非冉菓所殺害。薛家只因冉菓陪伴同行,又落實了冉菓與辛紅梅有私情,便一口咬定是冉菓殺害了薛老爺,而冉菓的自辯和辛紅梅的證言都不被理會,致使冉菓蒙受冤屈卻也無法申雪。
“你是冉菓何人?如何得知如此備細?”聽罷冉博康的陳訴,盧嘉瑞不禁問道。
“冉菓是小的堂兄,他家只孤身一人,他吃了官司,受了冤屈,無人照管,小的一家以往多受他家恩惠,家父便命小的一路替他照應,提堂、探監,及至解押上路,都是小的跟着照料。在探監冉菓和辛紅梅時,他們兩人便將這個中情形都告訴了小的,指望小的能替他們兩個伸冤。”冉博康答道。
“既然冉菓不曾殺薛祥,何故拋屍不顧,還私吞了薛家一船貨物,欲走匿江湖?”盧嘉瑞問道,“要不是巡河軍士發現浮屍,偵查出這殺人越貨兇案,豈不是被冉菓欺矇過關,逍遙法外?”
“老爺說的這個情節倒是冉菓糊塗之處。不過,這雖於法不合,於情卻有合理處。冉菓見薛老爺溺亡,心想雖不是自己謀害,但這罪責卻難以辯白,再者冉菓與辛紅梅一向有情有意,此時正當兩情相悅,喜樂難掩,一番綢繆之後,便想着如何能長相廝守。如他們回家或報官,則必然沒有好結局,那會是一生一世的遺恨。於是,他們便計議一番,也不敢耽擱處置那薛祥屍身,就想着將這船貨物運到市鎮港口靠岸發賣了,然後拿着這筆銀子一同遠走他鄉,過兩個人的安樂日子。誰知,他們剛到德州城置辦了房子,安頓下來沒多久,便被通緝,爲地方巡捕捕獲了,押送回興濟縣城審斷。”冉博康說道,“興濟縣知縣老爺,許是得了薛家的好處,偏聽偏信,草草審斷,非要將冉菓置於死地。如今案件解押到老爺這裡,萬請老爺明察秋毫,還冉菓以公正,保全其性命!”
“好,既然你已經將案情陳述了一遍,本官已經聽清楚了。但本官也不能單聽你一面之詞,到時提刑司公堂上自然會仔細審斷。”盧嘉瑞說道。
“小的先替堂兄冉菓謝過老爺!”冉博康說道,然後呈上一張禮單,繼續說道,“這是小的替堂兄冉菓敬獻老爺的一片心意,請老爺務必收下,小的與冉菓感戴老爺恩德!”
“這卻不必!”盧嘉瑞推拒道。
冉博康要送什麼禮與盧嘉瑞?盧嘉瑞會收禮嗎?盧嘉瑞會替冉菓翻案嗎?欲知後事,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