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印,又作四法本末、四憂檀那,佛教四法門爲:一切和合事物皆無常(諸行無常);一切情緒皆苦(諸漏皆苦);一切事物皆無自性(諸法無我);涅槃超越概念(涅槃寂靜)。
一切諸行無常,稱爲初法本末!一切諸行苦,稱爲第二法本末!一切諸行無我,稱爲第三法本末!涅槃永寂,稱爲第四法本末!四法印也可以理解爲一切存在都是暫時的,一切暫時的存在都是各種條件和因緣構成的,合成的,執着於建立在這之上的一切情感,感受,感知,色形,都是痛苦的(對五陰的執着)超越一切,舍離一切,無執着於一切,包括涅槃這一概念本身也要被超越。此外,於四法印再加一切法空印,則稱五法印。
諸法的法,是意指無我性的事物,也可以單∷↑萬∷↑書∷↑吧,w◎◆anshub○☆m指事物。但原始佛教中事物只限於無我性的事物,因此諸法與諸行一樣,是指一切現象。
無我亦稱非我、非身。所謂我,已是五蘊的和合體,或者不斷生滅的名色相續流。佛教根據緣起理論,認爲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沒有獨立的、實在的自體,即沒有一個常一主宰的自我(靈魂)的存在。原始佛教在見聞錄中着重論述了佛教的無我論,如無常是苦,是苦者皆無我,此形非自作,亦非他作,乃由因緣而生,因緣滅則滅。認爲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不會自生,而是種種要素的集合體,不是固定不變的、單一的獨立體,而是種種要素剎那剎那依緣而生滅的。
一般人較容易接受諸行無常,但是,諸法無我則爲外道所不承認,而是佛教所獨有的學說。釋尊當時的外道,都認爲一切事物皆有不生不滅永遠存在的本體。此即是我!提到梵、提到我,都是指它。宇宙的實體稱爲梵,個人的實體即爲我。
在佛教裡,它不能爲人所認識,也無法證明其是否存在,故說是無記。又這些本體和實體,與我們的世界和現象界毫無關係,也無益於修行解脫,因此不應該將此當作問題來探討。佛教該討論的是‘非我’的現象界。在此意義上,諸法無我的法印,就被認爲是佛教獨有的學說。
無我也譯作非我。大乘佛教興起後,使空與空性比使用無我的用語還多。無我與空是同義語。禪宗亦用無這個字,也是同樣的意思。空與無並不是意味虛無。佛教裡常常提到,有關說有論無的存在論與本體論,是佛教禁止探討的,佛教中所謂的空與無,並不含本體論的意義,而是指現象處於空與無的狀態。無我是表示一切現象在無我的狀態。也就是說,無我如前述的非我。非我即非我的狀態。
無我與空是說諸法處於無我、空的狀態。這究竟是什麼涵義?事實上,它具有理論與實踐兩者之間的意義。
無我與空,即無自性即無自己固定本體的性質。亦可說無固定性。諸法並無不生不滅、固定的實體。所謂固定,是與他人無關,孤立而獨立自存的意思。但社會人生的一切都與他人有關係,不是絕對、單一、孤立的存在。而一切皆與時間、空間,或其他事物有所關聯,是相對、相關的存在。
社會、人生也沒有固定的活動,而是有什麼條件就有什麼變化。它是隨着條件的變化,而逐漸地展開的。
其次,實踐上的無我與空,可分爲無所得、無掛礙兩方面來說。無所得即無執着。我們對我、我所(自己與自己的所有物)有所執着,就認爲它是固定常存的,又希望它是固定不變的。而所謂無所得,即沒有我執與我所執,就是無我、空。無掛礙即無礙,也就是無障礙、封滯,而能自由自在地活動。
此即指無所得無執着地進展完成的狀態。無執着則能如法而自由自在活動。孔子所說從心所欲不逾矩,也就是無礙自在的無我與空。佛教的理想,在於完成人格,得到日常生活中一切的無礙自在。說佛遊戲三界,也就是指這種境界。
無我與空,是使自己處在空的狀態,因此,其中也就不會有以自己爲中心的貪慾,不會亂嚇唬人、嫌惡人、諂媚人、對人擺架子,也不會輕蔑、怨恨、嫉妒或羨慕別人。時常會站在他人的立場、全體的立場正確地考慮後才行動,也不會騷擾旁人。同時,對人與動物都懷有慈悲憐愍的心。沒有自他的對立,就能擴大的包容別人。無我,終究成了大我。
以上是對無我與空的考察,但理論上,無我是正確、如實地看社會與人生,這可說是緣起與諸法實相的同義語。實踐的無我,是指達到最完美、最充實的人生活動。理論上的無我與空,是實踐無我與空的基礎。佛教最後的目的,就是體驗實踐的無我與空。上所說的五蘊皆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空,就是意指理論上、實踐上的空與無我。
涅槃意指吹滅或吹滅的狀態。涅槃即是吹滅煩惱之火。原始經典曾將涅槃的定義說明如下:所有的貪慾滅盡、嗔恚滅盡、愚癡滅盡,此即稱爲涅槃。所謂涅槃寂靜,即是達到無苦安穩的理想境地。
對於涅槃的含意,長期以來,有種種爭論。譬如涅槃可說成滅,也可指佛陀肉體的死滅。說佛死爲入滅,談入滅的經典,而關於入滅的涅槃像、涅槃圖、涅槃會,這些涅槃語都與佛的逝世有關。但這滅是般涅槃,也是圓寂的略稱,也就是指完全的涅槃,即無餘涅槃。
部派佛教,將涅槃分爲有餘涅槃與無餘涅槃兩種。有餘涅槃是說雖然斷絕一切煩惱且超脫生死,但過去業的果報(即肉體)仍做爲餘依而殘存下來。因此,還不可說是完全涅槃。另一方面,無餘涅槃是斷絕了一切煩惱,也斷絕了餘依的肉體,亦即完全的涅槃,如佛的入滅。般涅槃是完全涅槃。而有餘、無餘的思想是受到了耆那教等外教的影響,也加入了存在論的見解,這是佛教本來所沒有的。
大乘佛教,前面的二種涅槃又加入了自性清淨涅槃與無住處涅槃,成爲四種涅槃。心性即佛性,本來是清淨的,具有常、樂、我、淨的涅槃性質,此佛性即爲自性清淨涅槃。無住處涅槃即指‘因大智故,不住生死,大悲故,不住涅槃’,也就是不住生死與涅槃,無執着、無住着的真實涅槃。佛的涅槃狀態一定也是如此。
三法印,爲佛法的重要教義;判斷佛法的是否究竟,即以此三印來衡量。若與此三印相違的,即使是佛陀親說的,也不是了義法。反之,若與三印相契合──入佛法相,即使非佛所說,也可認爲是佛法。法是普遍的必然的理性,印是依此而證實爲究竟正確的;依此三者來印證是佛法,所以稱爲法印。三法印的名稱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靜。
也有於諸行無常下,加諸受皆苦一句,這就成爲四法印了。苦,是覺者對於有情世間的價值判斷,僅是諸行無常印中的含義之一,從事理的真相說,三法印就足夠了。三法印,是於同一緣起法中體悟有此三性,無論學者的漸入、頓入,三法印有着深切的關聯,不能機械的分割。
佛常這樣的問比丘們,比丘!五蘊等是無常否?是無常。無常的是苦否?是苦,若是無常苦變易法,是我我所否?比丘回答道非我我所。
佛即告訴他,比丘!所以這樣的觀察無常、無我,即得解脫。依這類的經文,可見三者是相關而貫通的。三印中的涅槃寂靜,即是解脫,也即是空。
見聞錄中曾有上古時期佛家的詳細記載:諸行空,常空,不變易法空,我我所空,法性自爾。一切有爲法的本性是空寂的!空寂的,所以是無常的、無我,所以能實現涅槃。所以經中常說空相應緣起。緣起本是開顯空義的,觀察緣起,悟到它的必然理性,歸於空寂,這是佛陀宣說緣起的方法與目的。
佛說三法印,是從有情自身說,有情是無常、無我、空寂的。印度傳統的、新起的宗教,每以爲生死五蘊身中,或離五蘊身以外,有常住真我。佛以爲有情是緣起的有情,依緣起說,不能不是無常、無我的。無常即是變化不居,換言之,即是生而必滅的。
一般人以環境的適意爲快樂,或以保持心境平和的不苦不樂爲安穩。依佛的慧觀,這也是苦的。此苦,不是憂愁等苦,是無常義。一切的快樂安穩都在不斷的變化;如意稱心,平安恬適,都不是一得永得而可以悠久的,是終歸於滅壞的。無論怎樣的安適,都向此目標前進。有生必有死,有壯必有老,有盛必有衰,因此給以‘無常故苦’的判定。婆羅門所說的常我,是妙樂的。佛反對他,一切無不在變化無常過程中,那還有什麼究竟圓滿妙樂可說?所以說無常故苦。佛說苦就是無我,這因爲我是主宰義,對周圍的一切,能作得主,能自由支配,必如此纔可以名爲我。但有情依蘊、界、處諸法而立,是變化無常的,無常即是苦的,苦即不自在,那還能說是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