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之前在建海時,只要不去境外賭,每週最少都要去海港一次。他的神秘行蹤被秘論文發現了,那時的秘論文是張XX,張XX有一次不小心說漏了嘴,被告人就立即撤了張XX的職。”
林龍低頭。
“據我們最新調查,被告人在建海海港俱樂部豪賭期間,他們賭博的輸贏都是在十萬元以上!”
公訴人的話,讓來旁聽的聽衆席上傳來目瞪口呆後的一陣噓聲。
“據查,海港俱樂部的老闆劉XX,曾經號稱被告人最鐵的哥們。劉XX除了在被告人在建海豪賭期間提供專門的場所,而且被告人外出出差,住的五星級酒店套房,都是劉XX等人安排。劉XX等人在逢年過節給被告人送禮的同時,還要行跪拜之禮,以示忠心。因爲被告人對劉XX等人的格外照顧,劉XX等人在建海開起了最大的賭場、場所、販毒也一度十分囂張,在之前的日子裡,劉XX等人日進斗金,給被告人送的錢物也多達2000多萬元。”
“我承認,這些事,也怪我有眼無珠,我當時認人,只有能領我吃喝玩樂,我都當他是朋友,我是被劉XX等人害的啊!”在庭上,林龍淚流涕橫地說道。
林龍的律師則辨解到:“我的被告人貪贓的情況是屬於受賄而非索賄,多是酬謝型而非收買賄賂型的,多是事後收而非事先約定,多是不違背職務的行爲而非違背職務、也算是一種貪贓不枉法,合情不合法,多是違法生財使國家受損失的行爲……”
律師說完,看了公訴人一眼。
公訴人繼續翻開案卷,又陳述道:“被告人在建海市光明新區土土地審批及項目規劃等環節上,獨包大纜。用地的審批會造成貪污腐化的機會,當前很大一部分的貪污案件都和用地有關,這些貪污犯犯錯誤固然是因爲不能潔身自好,但也與佔用耕地的審批制度有關。被告人就是在明知犯提下,違法違規給深隆地產批撥豪宅佔用耕地10000多平方米。被告人在土地審批及項目規劃等環節中受賄。在被告人建海市紀委“雙規”後,紀委隨後在被告人家中搜出鉅額現金及數份房產證,多份房產就是深隆房地產老闆等人相送的。”
“我……我其實是想把光明新區規劃得更快,實現我的‘經營城市’理念!”林龍輕輕地說到。
這時,他的律師又站了起來,辨解道:“大家衆所周知,深隆地產是國內知名大房開商,他他們的實力,他們的強悍,甚至想把某個城市的意志變成自己房開公司的意志。這些大房開商他們充滿自信,他們放眼未來。建海市光明新區的開發以及良性的啓動讓他們涌入這裡,開始尋找更多的機會以,他們實力雄厚,財大氣粗,或者可以說像一羣狼,新進入一個城市就勃勃野心,倔強寸進,他們對政府的人員不是吹捧拍馬,而是拉擾,甚至想一次次顛覆了他們不認可的秩序,讓政府官同同他們協同作戰,步步爲營,甚至不惜爲了勝利承擔最大的風險。我的被告人不能控制自己的行政行爲,更大的因素是來自於深隆地產相關人員的高智商拉攏。”
“被告人在一次夜總會之行上,遇到其情婦阿紅。其情婦在夜總會工作,被告人爲了達到與情婦在一起的目的,利用迷信傳統保全說,騙其原配妻子與之先離婚,後復婚。把原配妻子一直矇在鼓裡,只爲包養情婦。被告人作爲一個黨內行政級別較高的幹部,在其思想上與行爲了,騙離婚案觸及法律底線,更讓其之前作爲一市之長在建海民衆心中造成極成惡劣的影響。”
“阿紅?阿紅在哪裡?”林龍在衆目睽睽之下突然問出這句話。
“案發後,劉XX等人主動坦白,爭取寬大處理。而被告人情婦阿紅畏罪潛逃。被告人其情婦利用被告人身份其地位,向其房地產商,建海的相關知名人士點明索取名字名畫等,傾佔財錢多達1000多萬元。”
“啊,阿紅也貪了這麼多,不可能,不可能!”林龍叫道。
“請安靜!”法庭上的法官很不客氣在審判廳上說道。林龍身旁的兩個保衛武警便把張手狂叫他緊緊地按住着。
公訴人又陳述道:“阿紅利用被告人的特殊身份,在建海打着能幫助小地產商拿到土地的旗號招搖撞騙。建海的小房開商沒有深隆地產的財大氣粗,他們在規劃上面,沒有放膽一搏的勇氣。他們固然知道開發房地產,有着無窮潛力,但畢竟家底太薄,他們隨時想依靠政府的意思與得到一些資金的支持。被告人情婦阿紅充分利用這一點,在建海市各個小房開商之間遊走,因爲其與被告人的特殊關係,她一度在建海的房開商中十分吃香。收受最高價值的是一幢別墅,價值就在100萬元以上!”
“這些都是真的嗎?”林龍像想起了什麼似的自言自語道。
他記得有一次,阿紅說自己的表哥在一幢豪宅裡舉行活動,要林龍陪她參加。
林龍那次答應着陪她同去。
在那幢豪宅裡,他來了以後,裡面的人就像衆星捧月般把他和阿紅圍在中心,其間還有節目表演。
節目表演是一對小丑演員在那演諧劇,有模仿名人說話的口氣,講什麼:“這是一個小問題,但是我們對每一個小問題都不放過。”
小丑演員模仿得很像,表情也是惟妙惟肖,逗得衆人哈哈大笑。酒足飯飽之後,阿紅就帶着林龍看她‘表哥’的別墅,這是一座近300多平米的小別墅,張森看了也嘖嘖稱讚。
“張哥,我表哥現在也在搞房地產,你看,你還不如他們,你當個官沒白沒黑地幹,這輩子也住不上這樣的房子了。”阿紅用嫉妒地口氣給林龍說。
這時,表哥湊上來,“張哥,我準備在光明開發一個碧湖園的小區,只要你給我批了地,那裡的房子你隨便挑!”‘表哥’十分大方地說。
“張哥,這事我幫您答應了,但是我也不敢作主,可是你要幫幫我表哥呀!有了表哥,我纔有別墅,我這輩子還沒有住過別墅呢!”阿紅一雙大眼晴楚楚可憐。
林龍看了表哥一眼,說,“明天,帶着你的資質證論文,企業證明,法人代表這些到我辦公室裡吧!”
那次,林龍給‘表哥’是批了一塊地,具體多大他已經忘記了,現在公訴人的案卷裡提到阿紅的別墅,他才猛然想起當初阿紅帶他去的‘表哥’的別墅,那原來就是阿紅收受的別墅。
當然,那次林龍給‘表哥’批土地也沒有因爲阿紅而套了空手。又過了兩天,他記得阿紅是歡天喜地回來,手裡拿着兩幅古代名家揮毫潑墨的墨寶回來了。
林龍畢竟在官場浸染了這麼久,見的東西多了,對字也略懂一二,阿紅拿來這兩幢字,剛中有柔,剛柔相濟,自成一體,讓他也忍不住叫好。
“‘表哥’給的,張哥,我也留一幅啊,我以後有了別墅,我也裝點裝點,我跟你了,一市的大市長,我也得有點文化嘍!”阿紅撒嬌着嗔着嘴對着他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