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九章.變身“二掌櫃”

林逸剛回到南都不久,他家裡就熱鬧了起來。

曹一刀和郭子興是林逸家裡的常客,林逸一回來,兩人就不約而同地湊過來,那模樣就像是聳着鼻子聞到了獵物的狼犬。

林逸倒也大方,沒有藏私,直接把自己從香港淘來的寶貝連環圖,還有書籍等,全都拿出來給他們看,看得兩個傢伙雙眼放光直流口水。

尤其當看到那套珍本《金瓶梅全圖》,作爲玩連環畫的老手,郭子興差點抱着不撒手,眼睛刷刷冒光,就差把這套書吞進肚子裡了---原因很簡單,老郭玩連環畫這麼多年,還是第一次見到這種民國版的精品小人書。

也許是實在太喜歡這套書了,老郭就厚着臉皮問林逸可不可以“割愛”,願意“傾家蕩產”出高價收購。林逸的回答是不賣。他雖不玩連環畫,但是卻喜歡收藏關於《金瓶梅》的各種品種,沒辦法,誰讓他是“金瓶梅控”呢。

老郭雖然感覺很失望,不過他也不是那種厚臉皮的人,於是就退而求其次,和林逸打商量,問他可不可以轉讓其它的香港“公仔書”。

見老郭模樣可憐,林逸本身又不收藏連環畫,於是就答應了他,把從香港購買的那四套公仔書《濟公傳》、《大明英烈傳》、《北遊記》,以及《南遊記》轉讓給他,至於那套珍本《狄青演義》,林逸還是捨不得,自己留下了,原因很簡單,第一,品相太好,第二,數量太少,恐怕以後也不可能見到。

雖然沒有把那些港版連環畫大包圓,老郭依舊十分開心,當即像孩子一樣拍巴掌跳了起來。

看着他這副模樣,林逸可以理解,唉,愛書之人就是這樣,有點癡癲有些瘋狂。

相比郭子興的“通情達理”,曹一刀這廝就“老不要臉”了,他愣中的是林逸得到的那幾套港版金庸早期武俠小說。這些小說都是香港六十年代出版的,在香港都快絕跡,更別說在內地了,每一套都可以稱作爲“珍品”,曹一刀這廝竟然想要一口吞完。林逸也是很喜歡這幾套書的,當然不願意轉讓,於是老曹就耍賴皮,死皮賴臉纏着林逸,大有你不買給我我就撒潑到底的意思。林逸無奈,只好使出最有效的一招,對曹一刀說:“想讓我賣給你也可以,一口價---500萬!”老曹翻了半天白眼,纔回一句:“你去搶吧!想錢想瘋了---草,比我還心黑!”

……

接下來的幾天,林逸打發走了老曹和老郭,開始着手忙碌起來。

本來這公寓是租住的,現在林逸手頭也算有了錢,就直接花錢買了下來,爲此,一口氣花了差不多三十來萬。房子買下以後,再經過一番精裝修,整個客廳,臥室,還有書房,全都大變樣,貼了牆紙,擺了魚缸,做了壁櫥……雖然不至於金碧輝煌,華麗奢侈,卻也能把人看得眼花繚亂。

雖然不願意承認,林逸卻知道,自己這樣做卻是爲了海棠,萬一哪天她來了南都,自己連個家都沒有,那可就太那個啥了。

搞完這些,林逸就這纔開始打包整理自己從香港淘來的那些東西。

先是將從香港淘來的那六套金庸武俠小說,合計117本,分別是《書劍》,《射鵰》,《神鵰》,《倚天》,還有《天龍》和《鹿鼎記》,分別收藏到自己新定製的書櫃內。

然後林逸又把自己從港版《李自成》中得來的那張“姚雪垠信札”裝裱起來,用小方框裝了,掛在張貼了牆紙的牆壁上,立馬,讓整個書房的品味提升不少。

至於在香港淘來的其它亂七八糟的舊書,林逸則分門別類,統統收藏到了自己的書架上。

自此,林逸才算是在南都,擁有了屬於自己的家。

……

一眨眼,又過去了半個多月,已經到了12月份。

南都市的天氣開始漸漸轉涼,尤其林逸最熱衷的淘書生活也隨着天氣的轉涼,越來的乏味,原因是天氣一冷,就很少有人願意出來擺地攤了,就算是週日繁鬧的財神廟,人煙也開始變得稀少。

無奈,林逸心中淘書之心不死,就喊了黃教頭,讓他充當司機,開了自己那輛三百萬的路虎,去周邊縣城的舊書市場,以及舊書店過把癮。

現在黃教頭的生活已經比以前好了許多,有了林逸的幫助和救濟,他不但能每天吃足三五斤牛肉,還能給自己癱瘓的老媽僱請私人看護。最主要的是,他跟着林逸找到了尊嚴和目標。

以前爲了生活,他這個當過特種兵的男人需要屈服於世俗,給人家做打手,做保鏢,給人家看場子,甚至在財神廟擺地攤,賣雜項---但是現在,他可以擡頭挺胸,做一個真正的男人,做一個真正當過兵的人,而這一切都是林逸給的。

黃教頭不喜歡說話,但卻是一個知恩圖報的人,對於林逸,他更是願意肝腦塗地。

所以當林逸讓他充當司機的時候,黃教頭毫無怨言,反而十分認真,因爲他覺得這就是自己的工作。

林逸帶了黃教頭開車四處淘書,可是漸漸地,那些地方也都跑完了,林逸開始萌生了新的念頭,是不是去一下北京,上海,南京那樣的大地方?

去北京的潘家園。

去上海的夫子廟。

去南京的孔廟。

想一想,都很爽。

可是沒等林逸爽完,徐浩明這邊就打來電話說,“林逸啊,來上班吧!”

林逸這才記起來,貌似自己答應了徐大佬給的“福利”,就是去他新開的典當行工作,一個月可以拿三五萬大洋。不過好像徐大佬說是過完年後,怎麼這麼快就“召喚”自己了?

很快林逸就明白了,徐大佬這個新開的典當行很需要“他”,不,準確地說很需要林逸手中的那些“資金”。

作爲生意人,玩的就是“資金流通”。原本徐天明並不差這點錢,恰好再有兩月就是年關,他承包的n多建築工程都要給工人發工資,再加上年關中各大銀行要求還款,兌帳等,使得身價上億的徐大老闆也有些爲“小錢”發愁了。

林逸沒什麼經商頭腦,在香港大賺6800多萬以後,其中5000萬被他女朋友的便宜老爹海百川拿去投資到了新世紀拍賣公司,另外1500萬就被他拿了回來。

徐浩明是什麼人物,對林逸的底細清清楚楚,就打起了林逸手上“現金”的念頭。於是就打電話告訴他,願不願意拿1000萬入股---

聽到這個建議,林逸的腦子立馬轉動起來。

做,還是不做?

仔細分析,自己拿出1000萬交給徐浩明投入到典當行,看起來似乎吃了虧,其實是佔了大便宜。

第一,這家典當行的生意特別的好,能夠給普通員工月工資三五萬,生意能差到哪裡去。第二,這家典當行基本上都是徐浩明獨自出資經營,根本就沒打算引入外資。第三,自己雖然投資的少,才1000萬,暗地裡卻已經成了這家典當行當之無愧的“二掌櫃”。

林逸不是傻子,當然明白這種機會機不可失失不再來,如果等到人家徐大佬手頭寬鬆過來,哪裡還有給你投資的機會。人家沒說問你“借錢”,而是用投資入股的形式,就說明了人家擺明要便宜你。何況,人家要求你立馬“上班”,那意思就更明顯了,告訴你,你可以“實地考察”,看看我這麼做是不是在忽悠你。

所以林逸很快就做出了決定,投資1000萬進典當行,而自己作爲典當行的新晉員工,則立馬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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