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一年六月二十日,《京師時報》繼創刊號成功發行之後,第二期再次面世,頭版依舊是關於《京都條約》的大辯論,正反兩方的文章都有,所不同的是此番所有的文章都加了編者按,《京師時報》旗幟鮮明地亮出了對通過《京都條約》的贊成之態度,尤其是對一篇署名爲晨曦的作者所發的《農夫與蛇》之文章不吝譽美之詞。
晨曦不是旁人,正是弘晴的筆名,其所引用的《農夫與蛇》出自《伊索寓言》,在後世,那是盡人皆知的故事,可在這時代麼,滿大清除了弘晴本人之外,自是誰也不知其來歷,但卻並不妨礙人們從這則簡單的寓言中得出婦人之仁要不得這麼個淺顯道理,再加上此篇文章後續點評乃至論證皆嚴謹無比,卻又妙筆生花,令讀者無不讚嘆,一時間文章風行京師,晨曦之名響遍全城,與此同時,原本對抗激烈的大辯論就此出現了一面倒之趨勢,民間對《京都條約》的態度幾乎就是壓倒性的贊成。
僅僅兩期報紙而已,民間的輿論傾向已是徹底定了調,田秉義等高唱反調之輩已是成了過街老鼠,被無數人唾罵爲賣國賊,無臉見人之下,全都灰溜溜地撤離了廣濟寺這麼個聚集地,風流雲散地沒了聲息。
民間輿論這麼一定調,朝議也就沒了甚阻礙——康熙五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時隔月餘,老爺子再次上朝,期間三爺提出了通過《京都條約》的動議,應者無數,反對者卻是稀少,四爺父子見勢不妙,皆不敢再強頂,三爺的動議遂得以通過,次日,老爺子下了明詔,批准了《京都條約》。
康熙五十一年七月初二,老十三上了本章,請求對新軍進行增補,以滿足駐東瀛部隊的輪換之用,老爺子準了奏,不過麼,卻並未再讓老十三繼續打理新軍事務,而是將新軍併入豐臺大營管轄,與其同時,着老十三重回兵部,幫辦軍機。
康熙五十一年七月初四,“八旗商號”董事會作出決議,從發展基金中每年撥出一百二十萬兩銀子作爲駐東瀛陸、海兩軍之軍費開支,換而言之,海陸兩軍除去各項必要之開支外,攏共六千定員(海陸各三千兵力)皆可拿雙餉,再算上收刮當地之所得(這個毫無疑問是大頭,沒旁的,清軍在東瀛就是太上皇的角色,收刮起來自是輕鬆得很。),大體上一名普通旗丁在東瀛駐紮上兩年,便可有近千兩的入賬,至於中高級將領麼,所得多上十倍還不止,消息一經傳出,原本對加不加入新軍尚在觀望的閒散旗民們頓時都瘋狂了起來,無數人蜂擁着便將八旗都統衙門都給擠得個水泄不通,愣是整得一衆八旗都統們全都不得安生,往往爲一個名額的歸屬鬧得個面紅耳赤,爭執不下之際,揮老拳鬥毆的場面當真不在少數。
康熙五十一年七月初九,老十四上了本章,請求對各旗營的武備進行更新換代,以提升軍伍的戰鬥力,計劃以五年時間完成全部規劃,大體上每年需花費白銀六百餘萬兩,老爺子對此本章留中不發,顯然並不打算如此做了去,老十四不服,於七月十四日再次動本,老爺子最終批覆,只同意對豐臺大營的三萬兵力加以改制,至於老十四的其餘請求盡皆被無視。
老爺子這麼個態度一出,朝野自不免議論紛紛,誰也搞不懂老爺子到底是何用意,要知道新式武器的威力早已是經過實戰檢驗了的,沒見新軍只一萬兩千人的兵力便輕鬆滅了倭國十數萬大軍,倘若大清所有的軍隊都換上了新式武器的話,戰鬥力怕不得提升到恐怖之程度,以老爺子馬上皇帝的睿智,自不可能看不到這一點,可老爺子偏偏就沒這麼做了去,這其中的意味着實耐人尋味。
爲何?旁人不明所以,可弘晴卻是再清楚不過了的,此無他,就是個警告而已,針對的不止是老十四,也隱藏着警告弘晴這個當初力主征伐東瀛的好鬥分子之意味——老爺子老了,實在不想再有大的折騰,他現在所想的僅僅只是安度晚年,別鬧出甚玄武門之變,於老爺子來說,就是好事一樁,至於戰事麼,除非是萬不得已,老爺子已經不想再打仗了的,再說了,周邊如今似乎真就沒啥大的威脅,至少在老爺子看來是如此,實無必要花費巨資對現有軍伍進行升級換代的,另一個隱晦的原因麼,自然是對諸阿哥們都不放心,哪怕是最得寵的三爺也不例外,否則的話,老爺子也不會啥理由都沒有便免了老十三的新軍統帥,而今,老十四想要借整軍之名攬權,老爺子又怎可能放心得了,否決也就是必然之事了的。
至於說警告弘晴麼,說穿了其實也並不複雜,沒旁的,征伐東瀛一事上,弘晴的手尾雖是處理得很乾淨,可要想瞞過老爺子的法眼卻是斷然沒可能之事,前番將老十三調出新軍以及此番否決老十四之提議,表達的都是同一個意思,那就是老爺子對戰事已是厭倦了,誰要是敢再妄動刀兵,後果自負!
老爺子不想打仗,這等願望無疑是美好的,可惜現實卻是殘酷的,盤踞在青海、新疆一帶的策妄阿拉布坦近年來勢力膨脹極快,怕是不會讓老爺子逍遙安度晚年,到時候的仗還有得打,這事兒弘晴心中有數得很,不過麼,此際卻不是道破的時候,也不想在軍伍裡攪風攪雨,沒地招來老爺子的猜忌,那後果須不是好耍的,再說了,弘晴這會兒也沒真沒啥心思去考慮軍伍之事,概因工部諸多發明的推廣事宜已是提到了日程上來,要撰寫的章程實在是少不到哪去,偏偏工部裡懂得經濟學與管理學的人手並不多,大部分事情弘晴只能是親力親爲,每日裡忙得個團團轉,又哪有時間去插手軍伍上的勾當。
八月初九,歷時兩個多月的辛苦煎熬之後,有關工部諸多發明推廣的章程總算是擬定完了初稿,弘晴並未多耽擱,於是日便上了本章,老爺子閱後,並未加以置評,而是將弘晴的摺子連同厚達四十頁的細款說明盡皆交由大學士們商議。
大學士們的商議註定是不會有甚結果,倒不是弘晴所擬的章程不詳盡,也不是內裡有甚乖謬之處,實際上,弘晴已是儘可能地將章程寫到了細處,就連一些經濟學名詞也作出了相應的解釋與說明,將四十七項即將用於推廣的項目細分成了三大類——適合中小商賈投資的小輕工類、普通輕工類、資本密集的重工類,並細化了各類的股份制規模以及相關控制章程,以張廷玉等人之才幹,領悟起來自是並無太甚障礙,問題是一者此章程涉及到的投資額巨大,涉及面又極廣,令一衆大學士不得不慎而又慎,再加上衆大學士們彼此的立場不同,對弘晴所提之章程的態度自然也就不同,商議了數日下來,依舊沒能取得一致的意見,到了末了,只能是又將章程推回到了御前。
大學士們議不出個結果來,老爺子可就有些糾結了,不爲別的,只因弘晴這份振興經濟的計劃實在是太恢弘了些,若是真能成事的話,在可預見的將來,朝廷歲入足可翻上一番,這還沒算戶部那頭的稅收所得,光是朝廷在這麼些產業中的股份分紅,便已是個驚人的天文數字,足以支撐弘晴所提出來的治河與築橋修路之所需,這於朝廷來說,無疑是件大好事,而老爺子所要做的不過只有兩件事,一是下詔通過《專利法》,二麼,便是從倭國的戰爭賠款中撥出五百萬兩銀子作爲工部此項計劃的啓動資金。
《專利法》立與不立,於老爺子來說,倒是無甚關礙,左右此法與現行律法並無甚衝突,與主流思想也無太大的矛盾,真要立法,也就是一句話的事兒罷了,可要老爺子從已收進了國庫中的首期戰爭賠款裡掏出五百萬兩鉅款,卻是不免令老爺子肉疼了——真能成事的話,五百萬兩銀子的投入並不算多,可若是失敗了呢,這五百萬兩銀子豈不就打了水漂,再者,老爺子眼下圈定的繼承人乃是三爺,可着眼點卻是落在弘晴的身上,倘若弘晴辦砸了這樁大事,朝局豈不又得陷入紛亂之中,老爺子安度晚年的希望自也就將落到了空處,而這,方纔是老爺子猶豫再三的根由之所在。
時光荏苒,一轉眼已是九月初,而老爺子始終不曾對弘晴所上的本章加以置評,也沒將之付諸朝議,這等情形一出,朝野間的流言自不免便大起了,在有心人的推動下,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勢,矛頭直指弘晴,諸如好高騖遠、眼高手低之類的不堪之評價全都不甚客氣地往弘晴的腦門上扣,一時間京師風雲竟就此詭異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