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說賺錢二字,羅氏就跟打了雞血一樣,也顧不上身上的痛了,第一個搬了凳子蹭到了錦繡身邊眼神直勾勾的看着錦繡。
“錦繡,要做什麼東西啊?”
錦繡看了一眼大家,開始拿起自己的舊衣服,順着原來縫製的地方把線都給挑開了,然後把最大最規整的一塊切成了一尺長的正方形,現將布料從裡往外對摺,然後用針線將兩條邊縫合起來,就成了袖套的那個筒子。
要是在現代,兩頭再縫出來一個圓環,往裡面穿一根橡皮筋就完事了。
可是這古代可沒有橡皮筋這種東西,連釦子也沒有那種塑料的。
好在錦繡想法多,從買回來的布料裡翻出了一根兩寸長一寸寬的布條,縫了起來再往上面剪了幾個釦眼,縫到了那個筒子的兩頭,再用廢布料隨便擰一個盤扣,定在袖套兩頭,套上手臂,兩頭一扣,就成了鬆緊適度的袖套了。
“這個東西,拿來幹什麼的呀?”看着錦繡手腳麻利的樣子,吳氏幾個都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什麼時候錦繡的針線活這樣好了?
這縫東西的速度也太快了吧。
錦繡扯斷最後一根線頭,並未回話,而是直接將袖套往自己的手臂上一套,整個人瞬間就顯得利落了許多。
“喏,就是這麼用的。我們的衣服,其實別的地方不愛髒,唯獨這袖口和衣襟的位置最愛髒,特別是袖口,隨便在哪兒不小心的一蹭,就髒了。那樣的話,穿着又不好看,不穿洗起來不僅費事還費衣服。要是用這個東西套上,髒了的話,摘下這個套子洗了就是了。”
“哎呀,你別說,還真是那麼回事呢。特別是顏色淺的衣服,那蹭到了可真是必須得換下來,不然的話穿出去別人還說你不講究呢。哎喲,你說我怎麼就想不到這樣的主意呢,這可真是……”羅氏看着錦繡手裡的袖套,滿臉的懊惱,自己要是能夠想出這種主意來,那多好啊。
“給我試試,哎喲,還真的是挺好用的。這樣的話,咱們那大袖子也被兜起來了,也不容易蹭到灰塵什麼的,嘖嘖,真是個好東西。”
見吳氏試了一下十分滿意的樣子,董氏也忍不住拿過來試了一下,卻發現戴好之後的畫面太尷尬了。
別人帶了都顯得很寬鬆的袖套到了她的胳膊上,就成了緊身衣一樣的存在了。
“嘿嘿,我戴好像……好像有點小哈,嘿嘿。”
旁邊二妞看着自家諂笑的老孃,忍不住翻了個白眼,“什麼好像,是確實小好不好?娘,你快取下來吧,你戴了不合適,別丟人了。”
“呃……”
董氏的手一僵,看着二妞嫌棄的眼神,心裡頭忍不住有點失落。
“哎呀,二姐,你怎麼可以這麼說娘呢。三嬸兒做這個是按照她的手臂大小做的,娘比三嬸兒胖,當然大了,那我戴着還小了呢,這個東西肯定不能只做一種大小的,娘要戴的話,做大一點就行了呀。”
四妞拿着袖套在自己的手臂上比劃了兩下,就說出了問題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