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和平解決西安事變的歷史意義是什麼?
1936年12月12日,時任西北“剿匪”副總司令、東北軍領袖張學良和當時任職國民革命軍第十七路總指揮、西北軍領袖楊虎城,在西安發動了直接軍事監禁事件,扣留了當時任職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和西北“剿匪”總司令的蔣介石,目的是“停止‘剿共’,改組政府,出兵抗日”,西安事變最終以蔣介石被迫接受停止“剿共”、一致抗日的主張而和平解決。
西安事變的和平解決,成爲時局轉換的樞紐。它粉碎了國民黨親日派和日本帝國主義者的陰謀,促進了中共中央逼蔣抗日方針的實現。從此,十年內戰的局面基本結束,國內和平初步實現。在抗日的前提下,國共兩黨實行第二次合作已成爲不可抗拒的大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