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雙十協定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1945年10月10日,國共雙方代表簽訂《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即雙十協定),並公開發表。國民黨政府接受中共提出的和平建國的基本方針。雙方協議必須共同努力,以和平、民主、團結、統一爲基礎,長期合作,堅決避免內戰,建設獨立、自由和富強的新中國。這是國共會談取得的主要成果。雙方還確定召開各黨派代表及無黨派人士參加的政治協商會議,共商和平建國大計。這也是會談取得的一項重要成果。會談達成的協議還有:迅速結束國民黨的“訓政”,實現政治民主化,承認人民享有一切民主國家人民應享有的民主自由權利;黨派平等合法;取消特務機關;釋放政治犯;積極推行自治,實行自下而上的普選;等等。談判中未能達成協議的,主要是解放區政權問題和國民大會問題。軍隊整編問題實際上也沒有解決。對於這些懸而未決的問題,《會談紀要》載明,雙方將“繼續協商”或提交政治協商會議解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