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紀元149年,一次反擊外敵之後,巖平七鷹堂被傳有人掌握了吞噬的異能,。一時間,無論白道,黑道,政府或是軍方,各大異能組織聞風而動,想分一杯羹。就連魔獸森林裡派出來那些個精英也是聞風而動,趕過去追查他們偉大的獸王的下落。
不料卻被北方黑道盟主雄鷹盟搶先一步奪了七鷹堂的地盤,巖平七鷹中六人當場被殺,只有老五智鷹在衆人的捨命掩護之下逃了出去。
迫於壓力,雄鷹盟公佈了結果,死去的六鷹所擁有的異能跟吞噬根本不搭邊,於是聯合緝捕的目標便放在了智鷹身上。只有幾家消息靈通的組織知道七鷹之下還有一個小鷹,而這個小鷹纔可能是吞噬異能的真正掌握者,暗地裡便把重心放在了這個小鷹身上。
可是七鷹堂已經完全被摧毀,平常七鷹都帶着鷹形面具,不以真面目示人,根本沒有一點確切的資料,只好憑着一些細微的線索來追查。而智鷹取名爲智,本就是足智多謀之人,雖然面面俱敵,可是根本沒人能發現他們的蹤跡,爲此各大組織還發生了不少的衝突,積怨加深。
經歷了一年多的苦苦搜尋無果,倒是有什麼犯了事跑單幫的,背叛組織的傢伙被逮住了不少,也算是個補償吧!風聲漸漸弱了下來,搜索好象也很鬆懈了許多,很多人都鬆了一口氣,從頭到尾一直大力追查的就是魔獸森林裡出來的那些魔獸精英了。
但表面的平靜只是一個假象,最根源的問題還沒有解決,吞噬異能對所有知情的人來說都是一個災難或者說是難得的機遇。而智鷹則帶着小鷹徹底地隱藏起來,也不敢有什麼大動作,他們也就無跡可尋。
異能世界平靜的湖面之下波濤洶涌,只等待着適當的時機來一次大爆發,至於會波及到多少人那是誰也無法預測的,也許會是一場全面的戰爭。
古城星海,位於東亞大陸的南方,歷史悠久,地理位置優越,是倚山靠海,氣候宜人。以有古書院星海而聞名,後人借用星海書院之名重建了一所國際一流的大學,效果良好,後十數年之間又有多所大學或遷或並,都移到了星海,形成了舉世聞名的星海大學城,其中以星海書院最爲出名。
新紀元151年一日的傍晚時分,太陽正在慢慢落山,斜陽的餘暉把整個城市染成一片金黃,好似那傳說中的黃金之城。輕輕的晚風拂過,帶來了陣陣溫和的清香,給城市送來了晚風的舒爽。深深地吸上一口,只覺得神清氣爽,心情要舒暢了許多,果然是個好地方。
隨着一片響徹小半個城市的下課鈴聲,三五成羣的學生們慢悠悠的邁出校門,釋放自己一天來的疲憊,一對對的情侶相互依偎着尋找屬於自己的那份天地,原本有點空曠的街道上面一下子人流擁擠,歡聲笑語一下子充滿了整個城市。星海書院的門口,一羣羣的學生也正在離開校園,加入那洶涌的人羣。
“老文,等等我,你去哪裡?”一個又高又瘦的男孩大聲問,突兀的聲音引起別人的注意,不過看到別人掃視過來的目光,他咧嘴一笑,露出了一嘴的白牙,配上他那幅還算得上是英俊的面孔,給大家做了一個揖,算是道了個歉,隨即追上前面那個他原本呼喚的那個男孩。
“沒什麼事情,我去烈火那裡坐一坐,你要一起嗎,司馬?”前面一個個頭不高,稍微有點發胖,穿着長相都很一般的男孩子停了下來,看到他追了上來,回頭對他說到。
“那就算了,你一個人去吧!我還是去找別的地方玩去。”那個叫司馬的男孩苦笑道,哪裡還敢跟他一起去。很久以前他就跟他去過一次,結果碰到了一屋子的酒鬼,打那以後,他就再也不肯去烈火了,而名叫老文的男孩子也就獨自一個人去烈火了,話說回來原本他就是獨自一人。
那個叫老文的男孩本名是叫文章,是個很特別的名字,……準確的說,有點土氣,看來他父母是希望他能做一個有學問的人。
他本是一個很文氣的人,爲人處事都非常低調,平時只愛鑽圖書館,所以在學校裡也根本沒有幾個朋友,漸漸也就不引起大家的注意了。至於他愛上烈火去喝酒的事情,除了司馬文龍這個好朋友外基本上也沒什麼人知道了。
告別了司馬文龍,文章一個人來到了烈火酒吧,這裡提供着這個城市裡少有的幾種烈酒,可是正對他的胃口,他可是差不多跑遍了整個城市,才找到這麼個好地方。時間不長,他就成了烈火的常客了,這裡也是很多大小酒鬼的最愛。
看到文章進來,年青的男招待把他引到了角落裡的老位置,是十三號桌,這個數字許多人都有點忌諱,很少有人來坐,而他卻無所謂,沒人坐正好他來做,久而久之就成了他的專座。
男侍低聲問他:“文先生,還是老樣子嗎?”他雖然年青,還有點學生氣,不過也已經二十出頭了,身份也可以說有點不一般,叫他先生也正合適。
“恩”,不要把自己放在太顯眼的地方,那件事情總在有意無意地影響着他的生活,聽到男侍的詢問,他輕輕地應了一聲,整個人陷入那莫名的黑暗之中,漸漸地融入那一片沉寂之中。
“您請坐好,一會送到”,男侍招呼櫃檯一下,又低頭打了一聲招呼,就告退了,他還有別的客人需要他去招呼呢!
酒一會就由一個漂亮的女招待送到,剛開始每次看到他,這裡的女服務生都會以一種欽佩的目光注視他。因爲他要的是這裡少有的幾種烈酒之一,名叫雪裡燒,意爲喝了這種酒,就好像感覺再在冰天雪地裡被烈火燒烤一樣,性子極烈,一般的男生都喝不了這種酒的,他喝酒的本事倒是跟他的名字相反。
這種酒是這個酒吧的招牌酒之一,不過可惜沒多少人能喝,所以當文章第一次來喝了整整一瓶的雪裡燒而卻毫無醉意,連酒吧的老闆都驚動了,雖然彼此年齡差異不小,不過年齡對男人間的友誼來說,那是根本不成問題的,他立刻被酒吧老闆引爲酒中知己,成爲了酒吧的第一個特殊客人。
從那以後每次來,酒吧老闆跟自己手下的僱員都打過招呼了,不管他在不在,文客都會受到特殊招待,剛開始他還有點不好意思,不過在跟酒吧老闆那個雷姓大漢喝過兩次之後,老闆對他也口吐真言了,一年到頭喝酒不盡興,一個再怎麼喝也不過癮,這麼好的酒中對手到哪裡去找啊,幾次下來,文章也就不再跟他客氣了。
他現在喝酒也不像以前剛來的時候了,那麼狼吞虎嚥的,而是每次叫上一杯在那裡慢慢細品,對他來說酗酒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如今是品味的時候了,當然他這話除了雷老闆他誰也沒說,聽了他的話,雷老闆拍了拍他的肩膀在那裡大嘆知己啊!那種含在嘴裡火辣香甜的感覺對他說是一種無與倫比的享受,再囫圇吞棗般喝那就是浪費了。
端着一杯酒,在手裡輕輕地搖晃着,哼着沒人能聽得懂的小調,眯着眼睛觀察在昏暗的燈光下酒吧裡形形**的人羣,漸漸的這也變成他的興趣愛好之一,而在這種昏暗的環境下,面對陌生的人羣,人的本性更容易爆發出來,平常隱藏在心靈深處的各種東西也更易暴露出來。
應該說雷老闆的女朋友要比他本人會做生意的,據說在偶爾一次來到烈火,雷老闆的女朋友對烈火的佈置大感混亂,於是便立刻着手進行改革,雷老闆很顯然是個妻管嚴,一點意見都沒有,任由自己的女朋友對酒吧進行大換血。
她把酒吧分爲三部分,一部分就是隱藏在周圍明暗的燈光下的一圈半封閉的小包廂,給那些喝酒談事的人一個更加私密的環境,而在中間則是一個小舞廳,供熱血沸騰的年輕人來發泄自己多餘的激情,吧檯的周圍也添了一圈的凳子,給喝酒的人更大的一些方便。至於酒的種類添了許多,請來了更專業的調酒師,各式各樣的酒都有。
這種煥然一新的佈置爲酒吧吸引了更多的客人,就是文章這種對環境不太講究的人看了都感覺要舒服多了,他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學會慢慢品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