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序
60萬字完成這篇文章的時候,早都已經忘記是那時候開始寫的。
只是記得在高中的時候就開始動手(記住,是動手),那時候我都沒有想到自己會用電腦在電子文檔上碼了60萬。
能夠用上自己的筆記本的時候是在大二的十一月份,也是從那天開始起認認真真碼子,但是我們的學業還是比較重,所以只能是斷斷續續在課餘時間碼子,直到今天或多或少還是從來都沒有間斷過。
當我把手稿上高中寫的那些文本全部碼在文檔上的時候,纔是發現我在我自己的世界之中是多麼了不起,那些手稿竟然有十萬字之多。
現在想來,自己當初是多麼喜歡用鋼筆,現在還是喜歡,我想這種喜歡程度會一直延續下去,因爲每當我處於勁瓶狀態時,重新握起筆桿子就會有滿腦子的靈感。
大概這是有原因的,想當初初中、高中那會兒一上課就開始動筆,動筆既然有靈感,胡思亂想思緒亂飛那是少不了的。
當我連載完成前傳的時候,看見主頁上的字數統計已經是三十萬之多,說實話,對於一個初次寫文,並且還是中長篇的作者我來說,我從心底裡很佩服我自己,特別是當我“上傳章節”的時候爲了找上一章的末尾,幾乎要把自己的都給翻酸,那樣的成就感也是我的動力。
正如我的簡介上面寫的一樣寫這本小說的原因,大多也就是爲了致敬我的偶像——李小龍。
李小龍的名字早就和陳真這個名字連在一起,很多時候我理解的李小龍就是陳真,陳真就是李小龍。
我小時候那是不知道李小龍的,但是小學那會兒我就看過他的《精武門》,還有《龍爭虎鬥》、《猛龍過江》等等知名的電影,或者說他的每一部電影都是很出名,但是那時候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就是李小龍,再加上那時候有很多的人都在模仿他,所以我和老爸一起看這些電影的時候,只是知道他是一個很能打的人。
直到我開始我的初中生活08年的時候,一部《李小龍傳奇》纔是把我徹底帶入他的世界之中,央視衛視直播那會兒,我們的政治老師也是極力推薦我們要去看的,說那是一部國粹,是中華古國的核心代表。
是的,從那以後我纔是知道“功夫——Kangfu”這個英文單詞是他帶進詞典的。
確實,他是中國人的驕傲,是全名偶像,也是我的英雄,知道這些,也就知道一個傳奇人物的力量在我的的心中佔着多大的位置,在這本書裡他的影子也是舉足輕重。
爲了寫這本書全都是愛好和崇拜之情,從小我就喜歡武俠,喜歡到那種爲了看大結局不吃飯的地步,喜歡到那種爲了等待甄子丹的《精武門》在十一點纔是上映但半夜還不睡的地步,喜歡到那種把接收機保險燒燬了幾個還不肯放棄的地步,喜歡到那種把李連杰和吳京的畫報在牆壁上貼滿滿的,喜歡到那種爲了模仿龍哥的截拳道在自己的臥室裡掛兩個沙包,同時還有無數根被我自己用竹子和膠管制作然後打爛很多次的雙節棍。
我不知道我這種迷戀武俠(武打)的程度是否達到了一種忘我的境界,後來我在《連城訣》裡看見“原著金庸”四個字的時候,我纔是知道原來這些都是人寫出來的。
我萌發一個要在大學裡寫小說(原先開始用鋼筆字寫的初衷是像巴金那樣的)的念頭,那是當我看了《那些年一起追的女孩》,電影的最後看見九把刀坐在咖啡館裡嘀嗒嘀嗒敲擊鍵盤,那樣的樣子很是帥氣,也很悠閒自在。
那是九把刀給我的感覺就像是古墓派的高手,自己在這一面,然而讀者就在另一面不知道自己,有的人很可能還是在自己身邊,那樣的樣子纔是更加叼。
當時我以爲要做到他那樣的很是遙遠,如今雖然沒有他那麼出名,甚至是萬分之一都沒有達到,但我知道小人物自有小人物的活法,僅僅只是一個愛好罷了。
曾經也是有過一個念頭,那就是背上一個筆記本,辦一個無線網卡,走到哪裡寫到哪裡,直到把祖國山河走遍,最後落葉歸根。
但始終還是沒有那樣的一個勇氣和魄力。
這本書順利完本,是給我自己的一個肯定,對於寫小說,我還有心思,因爲我的腦袋還是活的就會停止思考,故事,永遠不會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