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結束了,但是那一幕幕的過程卻讓人無法忘記、林藍看着夏陌的畫作,心中充滿了苦澀。她不知道她的未來會走向何處,夏小幽已經找好的人家,這人就是蘇錦年,那個她想着撮合的蘇錦年。這一刻完美的圓滿的結束,但不止爲何她的心卻又些空落落的。拿着手中的花束,看着一朵朵鮮紅的花朵。她的心反而是更加的迷茫。撫摸過夏陌的畫,想起夏陌在的時候,。那個夏陌似乎成了她的媽媽一樣。如果夏媽媽還在,她該會是多麼的開心。可惜她已經走了,她或許在天上看着夏小幽和蘇錦年吧!畢竟夏媽媽是那麼深愛着夏小幽和蘇錦年。他們一定會幸福的,只是自己的幸福在哪裡呢!哪裡呢!好想成爲一隻會飛的鳥,然後無憂無慮的飛在高空上。想着這些,林藍似乎想到了什麼,那個勇於飛向太陽的鳥,最後死在了太陽的光中。那隻鳥幸福嗎?對它來說或許是幸福的吧!林藍的思緒飛的越來越高。
李孟苦澀的走出來,他的心是苦澀的,但是同時也是幸福的。他終於看見這對新人美滿的走在了一起。他們是最完美的一對。近距離看着他們的他是最清楚的。但,即便這樣,李孟的心依舊是痛苦的。他不知道該怎麼去說,該怎麼表達自己的感情。他似乎有些迷茫,迷茫在生活之中。他只是一個司機,開車或許在行,但是又很多東西不是他在行的。他很想知道很多東西,但是這個世界。看着夏陌的畫作,李孟的心格外的難受。他很想知道這一切究竟是怎樣的感覺。看着遠處一個拿着花束的女子,李孟的心更是糾結的難受。他和她能夠走在一起嗎?能嗎,或許能吧!應該能的。
林藍不知道李孟正看着她,但她的思緒卻也飄到了李孟這個名字上去。她不知道的事情也很多,想當初爲了追求一個學長,付出了那麼多,但是得到了什麼,只是那個男人輕描淡寫的一句話,一句分離的話語。這個話語的意義是什麼,根本毫無意義。爲了那樣的人,她醉酒過,喝的很難受。那個時候是他——李孟過來照顧自己的。他是一個好男人,沒錯,就是一個好男人。那個時候他根本沒有絲毫的埋怨,就算嘴上有些不爽,但是他還是擔心自己的。在對夏小幽和蘇錦年的事情上,自己和他卻又是那麼的合拍。兩人都希望蘇錦年和夏小幽能夠走在一起,現在他們走在一起了,那麼自己又該走去哪裡呢!人生漫漫,總該找個人吧!
陽光溫和的照射下來,芳香不止從何處飄起。瀰漫開來的芬芳讓人陶醉,彷彿有種誘惑人心的感覺。這個世界的人是迷戀的,不管是物質的迷戀還是金錢權力的迷戀,反正都是迷戀。她迷戀愛情,所以對愛情追逐過。她迷戀帥哥,所以追逐過那個負心的男人。男人究竟是怎樣的生物,他們。
林藍扭過頭去,深思的臉上帶着無比聖潔的光芒。在陽光下,她顯得格外的魅惑人心。當然,她沒有這樣的容顏,但是在李孟的心中就是這樣的。李孟看着她,她看着李孟。似乎,時間定格住了,他們想了很多,最後做了一個相同的決定。
愛,就在一起。
困擾所有人已久的恐怖事件終於塵埃落定了。
恐怖氛圍籠罩大家的時候,每個人都人心惶惶,不能夠好好工作,自然也談不上好好的生活。
好在,這些困擾人們的事情,終於結束了。
參加完夏小幽和蘇錦年的婚禮,兩人心情都很好。畢竟,陰雲都已經散去,現在,陽光已經垂落下來了。而且,對他們來講,林藍的好友和李孟的上司終於修成正果,舉行了盛大的婚禮,這無疑是個比恐怖陰影消散更加好的消息。
所以一路上,林藍的情緒都特別高漲。
這種高漲的情緒一直持續到回家,在到了自己家的時候,林藍正打算跟李孟道聲別,然後掏出鑰匙打算開門的,李孟突然開口道:“要不上去坐坐吧?喝杯茶?”
啥?林藍嚇了一跳。這孩子,腦子是抽了麼?鄰居這麼久,也從來沒見過他邀請自己“上去坐坐”啥的。
似乎是意識到了自己的失口,李孟不自在的把目光飄向一邊,斟酌着語句:“我說。你都要走了,怎麼也得給你喝一杯踐行是不?”
林藍翻了個白眼,還踐行呢,她又不是上戰場去赴死,只是搬個家而已。又不是以後不會見面了。而且,古往今來 ,有誰聽過用喝茶來踐行的?
的確,她很快就要走了。搬離這裡。
因爲她住的房子,是租兩個老人的。當時兩個老人要去國外,時間比較緊迫,就急着把房子租出去,所以定了個不怎麼高的價格——至少在當地,這房子性價比算是很高的了,如果是現在,花同樣的租金,林藍肯定租不到這樣的房子。而那時候林藍比較節省,專門在找比較便宜的房子,正好看到了老人們找人貼的租房信息,於是就按着信息上的地址找來了。
她着實沒有想到這房子這麼好。當時自己像個進村的鄉巴佬一樣在房間裡轉悠了好久,幾乎不敢相信自己撿到了這麼大的便宜。
那兩個老人看她乖巧,做事也還算小心,就很愉快的把房子租給了她。
如今,她在這裡住了這麼久,佔了這麼久的便宜,也是差不多該夠了。前兩天那對老人打來電話,說要不了多久就會回國,所以林藍覺得,自己必須搬走了。
雖然老夫妻說:“反正我們的小孫子也不經常回家,臥室有一件老是空着,如果你可以繼續跟我們住在一起,我們也會很開心的。你很乖巧,我們都很喜歡你。”
不過林藍想,還是算了吧,畢竟不能鳩佔鵲巢。如果老人的小孫子真的回來了,發現她住着自己的臥室,不知道還會怎樣想她呢。
老人又和林藍聊了一會天,林藍這才知道,之前這房子,是老人和小孫子一起住的,他們的小孫子和林藍差不多大,可能比林藍年長一兩個年頭。不過他們的孫子不經常住家裡,幾乎是一年就那麼十幾天,因爲他在外面有工作,也有住處。所以兩位老人住在房子裡很孤單,纔想着出國去散散心。
雖然很心疼老人的經歷,可是畢竟想到睡在同齡男生的牀上很尷尬。所以,林藍在心裡轟轟烈烈的下了個決定,拍着桌子豪言壯語道:“我要搬家了!”當時還把李孟給嚇了一跳。
所以,不說這麼多,林藍覺得,既然自己都要搬走了,也不必忸怩,上去喝杯茶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畢竟,自己跟他做了這麼久的鄰居,她還從來沒去過他家呢,不知道他家是什麼樣子。想了想,內心深處還是同意了。
不過,對方作爲自己的冤家,自然不能讓他這麼快就達成目的。於是林藍裝作左顧右盼:“可是,我還忙啊。”
李孟扔給她一個白眼:“那你忙吧。爲了款待你,我可是在家裡準備了一大堆零食呢!你先忙,我先走了啊。”說着就作勢要走。
零食?林藍被這句話砸出了滿頭金星。作爲一個盡職盡責的吃貨,林藍把與遇見吃的就不要節操的特性簡直就是發揮到了極致,立刻抓住了李孟的衣角擺出露八顆牙的標準笑容:“你說的是真的嗎?哎呀你看我這記性,我要忙的事情已經在昨天搞定了,幾天我可悠閒了!”
李孟挑了挑眉:“哦?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