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醫務室後,陳凌立刻將分配給自己的白大褂,往身上一穿,轉頭看向外面正一瘸一拐地走進來的張崇,眉頭皺了一下。
要是自己沒記錯的話,這個傢伙性格很衝,跟他名字一樣,見誰不爽,就打誰,第一天來軍隊,看到戰友魯閻不爽,直接就開幹,第二天看班長唐琅不爽,直接動手,最後自己把自己送到海軍訓練場去撿垃圾,要不是有人保下來,加上有點本事,肯定撿垃圾撿到退役。
說真的,這個傢伙真的是無法無天,幹誰全憑心情,軍隊裡面的人都不敢輕易招惹他,生怕被找碴,不過,還有一個人能治他,一個叫做烏雲的人。
原本膽大包天的張崇在烏雲的面前,直接變成了乖乖仔,一句反對的話都不敢說,畢竟,他被對方虐怕了,不但狙擊打不過,連引以爲傲的格鬥都不行......
這時,張崇進入診斷室後,雙眸目不轉睛地盯着陳凌。
他看不懂軍銜,因此,也不注意看陳凌的肩章。
張崇見陳凌年紀輕輕,有些懷疑。
特麼,這個比自己還年輕的小子,似乎在裝逼,自己是不是應該去找外面那個美女醫生?
這個傷勢可大可小,萬一這小子把自己治殘了怎麼辦?
不行,得組織這個小子,找個藉口讓美女醫生幫自己瞅瞅。
張崇越發感覺不對勁,眼珠子在打轉,使勁在想到底要用什麼藉口。
突然,陳凌盯着他的腳,笑着道:“腳受傷了是吧?來,先坐下來,擡腳,放在凳子上,讓我看看怎麼回事?”
本來想打退堂鼓的張崇,竟然鬼使神差,點點頭,立刻就坐下來,還十分配合,將腳放在凳子上。
自己這是怎麼了?
張崇看到自己的舉動,愣了一下。
這個小子的話,似乎帶着一股威嚴,由不得自己不配合。
張崇回過神,不等陳凌問話,開門見山道:“是這樣的,我昨天訓練,跟班長比了一下,由於比試的過程太激烈,我的腳底起了大血泡,我以爲挑了就好了,所以,我回去宿舍後,
立刻用針給刺破,結果,越來越嚴重,一個晚上過去,現在還痛得更厲害,我等會還要長途拉練,你給我上點藥,緩解一下疼痛。”
聽完這話,陳凌眉頭皺了起來。
在軍營,腳底起血泡,是很正常的事情,畢竟,軍人在特訓的時候幾乎都是在站着,以及在跑步,尤其是像無極限越野這樣的項目,十個有八個軍人在跑完越野後,腳底直接起泡。
但是,像張崇這樣,自己挑了血泡,不消毒,還是很少見。
哎,粗人就是粗人,做事完全不顧後果。
陳凌有些無語道:“張崇同志,你難道不知道傷口要消毒嗎?要是發炎化膿,不及時治療,你會殘廢的。”
張崇大驚失色道:“不是,兄弟,你別嚇我,我的腳沒廢吧?這不就是普通的血泡嗎?而且我以前都是這麼做,都沒太大的問題,這次,可能是我運氣不好,突然中招。”
陳凌見張崇緊張兮兮的樣子,咧嘴一笑道:“你別急,你這個傷口問題不大,我消一下毒,給你開一些藥,就沒事了。”
都不用陳凌吩咐,陳露思已經託着托盤很盡心盡力,站在一旁等候。
她見陳凌準備給張崇消毒,忍不住開口道:“首長,要不讓我來吧。”
托盤上,有生理鹽水,消毒酒精,碘伏,消毒棉球。
既然是小問題,陳露思不想浪費時間,因爲,她還要去跟隊。
陳凌搖搖頭,拿過陳露思手上的托盤,道:“我來吧,你去整理急救箱,等會帶去現場,我有用。”
“是。”
陳露思也不多說,點點頭,走向醫藥架,着手準備急救箱。
這個時候,陳凌猛然出手,將張崇的鞋子脫下來,接着,將鞋襪扯下來。
下一刻,一股酸爽味佈滿了整個醫務室。
陳凌眉頭都不皺一下,仔細看了幾眼張崇的腳底。
而不遠處的陳露思,聞到這股味道,愣了一下。
她並不是介意張崇的腳臭,因爲,她時常幫這裡的軍人處理腳傷,但是她沒想到,陳凌竟然沒有讓自己親自動手。
陳露思隱隱有種感覺,陳凌是在呵護自己。
這個傢伙還算厚道!
想到這裡,陳露思轉頭看向陳凌,眼神裡面多了一抹欣賞。
陳凌並不知道這些,立刻拿起生理鹽水,清理了張崇的傷口,接着,拿起碘酒小心翼翼給他消毒,然後,灑上一些雲南白藥粉末,並在傷口上面貼了一張邦迪創可貼。
“好了。”
陳凌將消毒過的棉籤都收了起來,叮囑道:“這個邦迪不要貼太久,2個小時後撕下來。”
“是。”
張崇點點頭,突然疑惑道:“這,這就搞定了嗎?這麼簡單!”
陳凌面無表情道:“你還想要多複雜?不就是消毒嗎?不信,你可以站起來試試。”
“是。”
張崇點點頭,拿起鞋襪,開始穿了起來。
陳凌突然提醒道:“記住, 你自己挑血泡,必須消毒,你這個體格,容易流汗,傷口很容易感染。”
說完,陳凌站了起來,走到一旁的水龍頭處,快速洗了一下手,並用酒精仔細消毒起來。
雖然說他並不嫌棄張崇的腳,自己的身體抵抗力也不粗,但是對方的傷口隱隱有種細菌感染的趨勢,還是小心爲上。
陳凌沉聲道:“對了,你剛纔說要長途拉特訓,你這個腳傷,我勸你還是請假吧,就算去了,也沒法發揮實力,你會輸得很慘。”
啊……
聽到這句話,張崇鞋襪都不顧上穿,瞬間一臉着急,狂搖頭道:“不行,拉練,我不能輸給唐琅班長,這次比試真的很重要,有不少女同志來看。”
陳凌用紙巾擦了擦手,走回座位,坐下來,笑着道:“那個女同志,叫什麼名字?你喜歡她,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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