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笑了笑說道:“剛剛勿忘說的話我都聽見了,我想我應該可以的,起碼……起碼我不能傷害自己的孩子了。
蔣如風擡手摸了摸她的腦袋說道:“你不是故意的,畢竟那個時候你生病。”
是的,從離開G市後,明月每天都活在內疚中,慢慢地她的精神就崩潰了,好長的一段時間她都忘記了自己是誰。
這段時間維持了三年,三年的時間裡只有勿忘出生的那一刻她是清醒的。
半年前,勿忘拿着糖葫蘆想和她分享的時候,忽然被她咬傷了手臂。
看着勿忘手臂上那兩個深深的牙印,明月忽然清醒了,又經過了半年時間調養,現在已經好得差不多了。
對於沈勿忘她是內疚的,因爲在他的成長中,不當讓他缺失了父愛還讓他缺失了母愛。
吃飯的時候,明月夾起一塊小排放進秦勿忘的小碗中,小傢伙擡頭看了看她,然後咧嘴笑了,用十分美味的樣子把那塊小排吃掉。
這個是她的骨血,是她的孩子,是她連命都不要生下來的孩子,她一定得好起來,然後好好把她的孩子養大。
看,她的孩子和她一樣喜歡吃小排,一樣喜歡吃蒸米飯,一樣喜歡喝骨頭湯,而且還和她一樣喜歡甜食,尤其喜歡巧克力。
藍衣擡頭看了一下明月說道:“明月,我家裡出了點事,我得回去看看。”
“出……出了什麼事?”明月知道藍衣要回G市了,其實她真的挺害怕她離開的,因爲她不確定自己可以把秦勿忘帶好,畢竟孩子還是和藍衣比較親。
“我爸爸生病了,我得回去看看。”這是一個明月不能挽留藍衣的理由。
在蔣如風帶明月來這裡一年後,藍衣忽然來到了這裡。
她跟明月說她無意間認識了蔣如風,蔣如風給她打電話說需要她幫忙,所以她就來了。
來了之後才發現原來真正需要她的是明月,所以她在這裡呆了三年。
對於藍衣,明月還是很感激的,因爲她治好了她。
“嗯,是應該回去的。”明月點了點頭,繼而又擡起頭看着藍衣說道:“你還回來嗎?”
藍衣點了點頭說道:“還回來,因爲我捨不得勿忘。”
明月又問道:“你回來的時候不要跟我說任何關於G市的事情,可以嗎?”
藍衣又點了點頭說道:“嗯,你不喜歡聽,我都不說。”說着她看了看蔣如風,“明月,我還要帶蔣如風回去。”
明月啊了一聲,擡起頭看着她。
“你看我現在已經不年輕了,二十八歲了,我還沒有男朋友,我爸爸得着急了。所以我要把蔣如風帶回去,跟我爸爸說這是我男朋友,我想我爸爸一定會很開心的。”
有道理,而且蔣如風真的很不錯,這個小鎮裡有很多姑娘都暗戀着這個帥氣的男人。
“嗯,這是一個不錯的主意,你爸爸一定會很開心的。藍衣,我告訴你喔……如風哥現在的畫賣得越來越好了,聽說有個富家千金看上了他一幅畫,會付給他一百萬美元,這真的是一個不錯的價格,對嗎?”
藍衣點了點頭,一百萬在這個小鎮上可以買到一棟別墅了。
藍衣想明月其實不知道,只要她想,她可以在這個小鎮上買上好幾十棟別墅,因爲她的丈夫……噢……應該說是前夫如今已經變成了世界上炙手可熱的大富豪。
明月吐了一口氣:“那你把如風哥帶回去吧!”
秦勿忘有點坐立不安地看着藍衣和蔣如風。
“藍姨,我能跟你去G市嗎?”他們一走,就意味着他得跟媽媽獨處,而他害怕媽媽,雖然他也很愛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