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未覺察到任何動靜。”暗衛道,“對方速度很快,只來得及看到有黑影一閃,我們的人已經去追了。”
“通知下去,所有人加強戒備。”秦少宇吩咐。
“是。”暗衛領命撤回。沈千凌縮在秦少宇懷裡,微微有些哆嗦。
“害怕,”秦少宇溫柔問。
沈千凌苦逼道,“不是,冷。”原本正在洗熱乎乎澡,突然就被從水裡拎了出來,必須受不了,這可是大東北啊,滴水成冰凍死人。
秦少宇失笑,重新抱着他放回浴桶,自己走去柱子前伸手拔下那支利箭。
“哪家的?”沈千凌趴在桶沿問。
“看不出來。”秦少宇將箭丟在一邊,隨手拿過一條厚毯掛在窗前,恰好堵住那個小孔,以免風吹進來。
“目的是什麼?”沈千凌納悶。
“自然是吸引我們的注意。”秦少宇道,“至於其餘目的是什麼,就不清楚了。”
“會不會和那錠金子有關係?”沈千凌猜測。
“不清楚。“秦少宇重新跨進浴桶,將他拉進懷裡坐好,細細幫他擦身子。
片刻之後暗衛來報,說對方輕功很好,又對附近地形很熟悉,所以沒有追到。
這倒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所以秦少宇也並未太過苛責。畢竟對方既然有膽子前來,自然也是做好了萬全準備,否則光是來射一支箭便被抓獲,未免也太蠢了些。
“剛一到東北就不消停。”沈千凌哼哼唧唧,不可避免又想起了狐狸精。
“沒錯。”秦少宇嚴肅附和,“簡直一天都不想多待。”
沈小受又往下蹲了蹲,讓熱水漫過肩頭——爲了這次的東北之行,秦少宇特意花重金爲他買了一枚火熾石,放在浴桶之後,一個時辰水也不會涼。
“算了,明天再來想這些煩心事。”沈千凌閉上眼睛,“幫我按一下肩膀。”
秦少宇將帕子丟在一邊,慢慢幫他按揉肩膀,然後雙手順理成章一路往下,開始肆無忌憚耍流氓。大概是平時被養得好,沈千凌全身都很滑溜,像是最好的錦緞,讓人停不下手——更何況肚皮上還有小肥肉,簡直值得摸整整一個時辰!
“煩。”沈小受懶洋洋指責。
“是凌兒太招人喜歡。”秦少宇含住他的耳垂,雙手託高他的身體,“乖,白天在馬車裡沒做完的事情,現在繼續。”
“居然還敢提馬車!”沈千凌怒,假裝走火入魔這種事到底有什麼好值得一次又一次往外說。
然後在下一秒,他就被嗯嗯掉了!
這真是非常兇殘。
由於秦宮主體力太好,所以基本每次嗯嗯之後的第二天,沈千凌都要中午纔會起牀,並且小菊花微疼。
“給爲夫看看?”秦少宇耍流氓。
看你個頭!沈千凌一巴掌拍開他,自己坐在牀邊穿鞋,“昨晚遇襲的事情,你有沒有給大哥他們講?”
“自然。”秦少宇點頭,“那支利箭我也拿去給他們看了,只是無論是材質或是形狀,都找不到任何標記。”
“若是這樣,那便也只有等了。”沈千凌道,“對方顯然不會如此就罷休,定然還會有下一步舉措。”
秦少宇點頭,幫他整理好衣服,“前頭又在下大雪,聽說連路都被積雪掩埋,我們一時半會怕是走不了了。”
“這樣正好。”沈千凌道,“柴火堆裡來路不明的金元寶,還有昨夜那支利箭,就算是路沒有斷,我們估摸也走不了,現在正好用大雪做藉口。”
“宮主,公子。”兩人說話間,暗衛在外頭道,“客棧老闆查看完別處的商號,剛剛回來了。”
“走吧。”沈千凌道,“也算來得正好,趁機打聽一些事情。”
“不先吃點東西?”秦少宇問。
“問完再吃。”沈千凌往樓下走。
暗衛聽到之後紛紛落熱,爲了維護江湖安穩,我家夫人居然不惜廢寢忘食,這讓我們都十分心疼。
“秦宮主,沈公子。”錦裡客棧的老闆叫吳錦,雖然看上去有些賊眉鼠眼,不過人倒是不錯,否則先前在雲嵐城之時,沈千凌也不可能會搭理他。
“吳老闆。”沈千凌笑眯眯坐在他對面,“好久不見。”
“是啊,一晃眼都兩三年了。”這晌見到兩人,吳錦顯然也很心情很好。
“下這麼大的雪,吳老闆怎麼還好往外跑。”沈千凌道,“路上會有危險。”
“那也沒辦法。”吳錦嘆氣,幫他斟了一杯茶,“這裡不比蜀中,開家客棧一年四季有人住。若是像現在這樣下起暴雪,除非是一早便住進客棧裡的客人,否則大半個月都沒生意,一家妻兒要養活,也只有找些別的活路。”
“最近客棧生意如何?”沈千凌又問。
“最近倒還不錯。”吳錦道,“在公子一行人來之前,我這客棧一直由幾個皮毛商人包場,直到前幾日才離去。”
所以那錠金子說不定是皮毛商的?沈千凌與秦少宇對視一眼,確定對方與自己所想一樣。
“東北天寒,富人出重金購買,窮人去山裡自己打,總之無論如何,都是要有一件毛皮大衣禦寒,所以皮毛商生意好得。”吳錦又壓低聲音道,“即便是手裡的存貨賣不掉,只要能結伴越過極北雪原,前往羅剎國邊境做貿易,銀子也是大把大把入賬。”雖說朝廷對此一直明令禁止,但天高皇帝遠,北部又向來民風彪悍,在巨大利益的誘惑下,會出現這種私下貿易也不奇怪。
沈千凌就喜歡吳錦這種,還沒等自己問,便已經將所有事情都說了出來,簡直不能更配合。沒人知道羅剎國流通的元寶長什麼樣,說不定暗衛撿到的那個還真就是。
“吳老闆可知那些毛皮商人去了哪裡?”秦少宇問,“想幫凌兒買幾件披風,省得他又着涼。”
“這我就不知道了。”老闆搖頭,“他們都是習慣四處跑的,甚至有人連家都很少回,這次也不知道爲什麼,居然會在這裡住一兩個月。”
“那還有沒有別的地方能買到上好皮毛?”秦少宇問。
“自然。”吳老闆點頭,“這城裡的成衣鋪就有,老闆叫金一斤,算是地方大戶,那些毛皮商人有不少貨也是賣給他。”
“如此甚好。”秦少宇道,“那我下午便過去看看,凌兒畏寒,今早起來一直腰疼。”
沈千凌:……
少俠你把節操撿一撿啊!
腰疼分明就是因爲你昨晚太禽獸,和畏寒有一文錢的關係。
臉皮簡直厚。
中午吃飯的時候,沈千凌將早上吳老闆所言給大家說了一遍,然後道,“我們下午打算去看看。”
“不然大家一起去?”葉瑾道,“東北這麼冷,我們困在此處也無事可做,出去選些皮毛禦寒也不算奇怪。”
“也好。”沈千楓點頭,“就算那些毛皮商人只是做生意,與周珏並無關係,但單憑他們大量囤積皮毛運往羅剎國,卻不願降價賣給楚國百姓,任由他們受寒霜之苦這一點,也足以受點教訓。”
沈千凌覺得他哥簡直不能更大俠。
吃過飯後,衆人果然便集體坐上馬車出發,前往城中的成衣鋪子。
這座城鎮名叫風雪城,從名字便能看出環境。這幾日天氣一直不好,地上積雪很厚,尋常百姓若是沒事,沒人會想要從家中跑出來,所以大街上空空蕩蕩,只有吱呀呀的車轍聲。
“如此惡劣天氣,百姓要如何生活?”沈千凌抱着暖爐往外看。
“除了冬天這幾個月,其餘時間百姓自給自足並無問題。”葉瑾道,“在大雪封城之時,朝廷會調撥糧油衣物發給各戶人家,所以尋常百姓也算衣食無憂。吳老闆那種是大生意人,自然不會滿足於有吃有穿,所以纔會在大雪天也出去視察商號,並非活不下去。”
“這樣就好。”沈千凌放下車簾,“其實冬天什麼都不用做,在屋內烤火也挺好的。”
“每個地方都有它的優點和缺點。”葉瑾道,“否則百姓不會這麼傻,千百年守着不挪窩。”
衆人說話間,馬車已經停在一家店鋪外。老闆原本正坐在櫃檯後烤火,突然便見一輛大馬車停在了店外,於是趕忙迎出來。雖說風雪城的百姓不如雲嵐城那般熱愛八卦,但畢竟沈公子也算是名動天下,來了不可能不知道。因此老闆第一時間便猜到衆人身份,笑到幾乎掉牙。
“金老闆。”錦裡客棧的吳老闆從前頭的小馬車裡出來,笑呵呵朝他打招呼,又一一作了介紹,這才轉身回了客棧。
“這可真是貴客啊。”皮毛鋪子金老闆喜不自禁,趕忙將衆人讓進店鋪。
“好暖和。”沈千凌放下手裡的暖爐。
“外頭是冷,但大傢伙房子裡都得暖。”金老闆道,“否則誰能受得了。”
“金老闆果真是做大生意的人。”沈千凌四下看看,“樓上也是店鋪?”
“沈公子過獎了。”遭到表揚之後,金老闆眉毛都快飛起來,“一樓都是些普通貨色,好貨都在二樓,尤其前些天剛進了一批上好極北熊皮,幾位這邊請。”
誠如老闆所言,二樓比一樓要明亮寬敞許多,毛皮質量也的確不一般。
“這些便是我這店裡最好的貨色。”老闆親自抱來幾條披風,“一根雜毛也沒有,放一盆熱水捂在裡頭,半天也不會變涼,簡直不能更適合沈公子這種水晶般脆弱的小人兒。”
沈千凌後背發麻。
不要輕易就暴露你看過小話本的曾經啊,我男人很兇的,會揍人!
“果真是極北熊皮。”黃大仙也有些吃驚。
“很少見?”沈千凌先前沒聽過,於是問了一句。
“這不是普通的白熊皮。”黃大仙道,“在極北雪原有一種狗熊,全身毛皮雪白,體型無比巨大,幼崽也有一個成年壯男那般高大,甚至還有人曾見過兩人高的白熊。”
“這位公子果真有眼光。”見到了識貨之人,老闆也很高興,“這可是好貨,聽那些毛皮販子說,爲了打這些熊皮,他們吃了不少苦頭,甚至還被野人綁架。”
“嗯?”沈千凌來了興趣,“還有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