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然,人要勒死自己也有另外一種更漫長的過程,有可能人在勒自己的時候,由於大腦供血不足,導致昏迷,肌肉鬆弛無力。機械性窒息的原理在於呼吸功能障礙,壓迫呼吸道,引起二氧化碳聚集刺激迷走神經,引發肌肉痙攣。
即使昏迷後人鬆開了繩子,但是卻不代表一定能活下來。因爲體內的穩態已經被打亂了,自殺者有可能會就這樣慢慢走向死亡。
上吊被救下來還活着的人還可能在幾天後死亡,所以,當發生這兩種情況的時候,人就可以勒死自己。
因此,警方要想判斷林嫂是不是自殺,還有待近一步的調查,如果確實沒有什麼可疑的,基本上可疑斷定她是自殺,無論是哪個,都需要證據來佐證。
還有一點必須重視,那就是死者的氣管破裂,一個五十多歲的老婦人,在自殺的情況下,能把自己的氣管勒破嗎?按理,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人根本無法做到這種自殺。
周玄均打量了一下白色透明自封袋裡的綠寶石項鍊,如果他沒有記錯的話,林嫂脖子上那件兇器就是前不久一位古董收藏家丟失的一件藏品,難道是項鍊是林嫂偷的?這也不合理啊,如果是她偷的,她幹嘛拿它勒死自己呢?
如果兇手的作案目的是爲了這條項鍊,殺人後,爲什麼不帶走這價值上百萬的項鍊呢?實在是疑點重重。只要查出項鍊是怎麼出現在這裡的,破案的希望就更大了。
奇怪的是,林嫂臨死前,用血在鏡子上面寫下“乞正”二字,這又是代表什麼意思?是兇手的名字嗎?無疑,這兩個字肯定是關於兇手的信息,破案的關鍵就在此了。他立即派人去查市內名字叫乞正的人,然後,從項鍊開始着手調查。顯然,兇手如果是想要了林嫂的性命,大可以拿根繩子將她勒死,再僞造成她自殺的假象,何必要拿上百萬的項鍊作爲殺人的兇器呢?這根本不符合邏輯。
案發現場沒有發現可疑的腳印或指紋,門也是從內反鎖住的,當時就林嫂一個人在家,大廳的門也是鎖上的。所以,除非兇手是通過某種方法打開鎖連進兩扇門。亦或者,兇手其實不需要工具或鑰匙就能進來殺人。周玄均先是懷疑兇手可能是通過窗戶爬進來的,但是通過調查之後,這個可能性已經排除了,因此沒有發現任何攀爬的痕跡。兇手到底是怎麼犯案的呢?除了鬼神,他很難想像人可以完美作案,殺人於無形。
“周隊,你相信這種自殺嗎?因爲從我們查看死者脖子上的勒痕來看,的確是她自己勒死自己的,傷痕的方向與死者雙手運力的方向是一致的,如果她是死後才被勒死,不可能做這麼周全。”警察阿龍發表自己的觀點。
“怎麼不可能呢?假如死者是在死後才被兇手勒死的呢?只有控制好角度,沒有什麼是辦不到的。”周玄均不以爲然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