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魂器中的靈魂
塞勒斯沒有找到求知閣的位置,不過他對此也早有預料。
要是求知閣這麼好找,不可能在霍格沃茨隱藏這麼久。
他早就做好了打持久戰的準備,這段時間他直接把有求必應屋變成了了自己的臥室,在找到求知閣之前,他可以先住在這裡。
他“忠誠”的僕人,盧修斯·馬爾福給塞勒斯送來了多比——一個有點反骨家養小精靈。
之前交代盧修斯的事期他已經在進行了,多比每天會給塞勒斯送來當天的預言家日報以及馬爾福的一些工作報告。
盧修斯在這件事情上非常的積極,塞勒斯都有點懷疑他的幹勁比當年在伏地魔手下作威作福的時候還大。
不過這也難怪,馬爾福家族是出了名的擅長見風使舵,保密法頒佈之前,他們絲毫不在意給和麻瓜合作,保密法頒佈之後,他們又立刻與麻瓜撇清關係。歸根究底,他看中的是家族的利益。
而塞勒斯針對妖精和古靈閣的計劃一旦成功,馬爾福家族就能順理成章成爲英國魔法界最有權勢的家族!
到了那個時候,所謂的神聖純血28家在他的眼裡就只是一個可笑的笑話了。
現在,馬爾福已經將自己的財富全部從古靈閣取了出來,然後收買各路的報社,開始對古靈閣進行輿論攻擊。
當然他也不是孤軍奮戰。
在英國,除了神聖純血28個家族之外,還有許許多多其他的純血家族,他們不像馬爾福或者布萊克那樣有底蘊,但是積累的財富也不少。最先支持盧修斯的就是高爾和克拉布兩個家族。
他們在很久之前就是馬爾福家族的跟班了。
這件事讓馬爾福去做塞勒斯還是很放心的,他只需要稍微注意一點動向就行。掌控巫師的經濟是一條長線,目前來說,提升實力纔是最重要的。塞勒斯除了在尋找求知閣,也在研究目前他手裡有的魔法道具。
金盃、冠冕、復活石以及時間轉換器。
岡特家族的戒指沒什麼好說的,這東西更多的還是紀念意義,但是金盃和冠冕就不一樣了。赫奇帕奇留下的金盃顯然蘊含着某種強大的古代魔法。這種魔法甚至違背了甘普變形法則。
要知道甘普變形法則在魔法界幾乎就等同於萬有引力定律。
這樣的一件魔法道具,就算沒有什麼攻擊性,也是極具價值的。可是伏地魔這個沒腦子的傻蛋,居然把它製作成魂器……
塞勒斯將金盃拿出來,放在了一張桌子上。
他沒有驚動杯子裡面伏地魔的靈魂碎片,而是拿起魔杖,輕輕地在杯子的邊緣敲了敲。
“叮——”
一聲清脆的聲響立刻迴盪開來。
“我要一杯南瓜汁。”
空蕩蕩的杯子裡立刻自動涌起了泉水,只不過這水是橘黃色的,散發着南瓜的香甜。
變出一杯南瓜汁,實際上召喚咒也能做到。不過召喚咒需要施咒者提前知道食物的位置,然後才能將它召喚出來。但是塞勒斯可以很明顯地看出金盃中的魔力並不是召喚。
它確確實實的無中生有,變出了一杯南瓜汁。
南瓜汁散發出誘人的香氣,但是塞勒斯一口也不敢喝。
一個寄宿了伏地魔靈魂的杯子變出來的食物,哪怕它實際上沒有什麼問題,塞勒斯也覺得有點膈應。
實驗完了食物,塞勒斯將杯子裡的南瓜汁倒掉,繼續用魔杖敲着杯壁。
“給我一杯——”他頓了一下,“福靈劑。”
金盃再一次涌動起來,這一次,裡面涌出的一大杯金色的,晶瑩剔透的魔藥!
塞勒斯不久之前才用過福靈劑,自然能認出這東西來。不過當時他得到的福靈劑也只有幾滴而已。
而此刻,在塞勒斯眼前的卻有滿滿的一大杯!
“沒想到連福靈劑都能變出來。”
他將杯子舉起來,溢滿的金色的魔藥立刻晃向四周,落在了桌子上。如此浪費的舉動要是讓人知道了,絕對會對他破口大罵!
像這樣珍貴的魔藥,一兩滴的價值就已經難以想象了,更何況此刻塞勒斯灑落了這麼多。
可以說,要是隨便有一個識貨的人在場,恐怕會毫不顧忌自己的臉面撲到桌子上把那些灑下的福靈劑舔乾淨……
不過實際上,福靈劑是有副作用的,一次喝一滴兩滴幾乎已經是極限了。
要是真的大口將一整杯福靈劑都喝下去,那和找死沒什麼區別。
痛惜地將福靈劑倒掉之後,塞勒斯做了最後一次嘗試。
他鄭重地將魔杖抵住了金盃的邊緣:“給我一杯,不死藥。”
這一次,金盃並沒有任何的反應。
想來也是,即使是金盃,也不可能變憑空變出它從沒有見過的東西,但若是自己主動將不死藥倒進去呢?
金盃能否將不死藥無限複製?
塞勒斯說幹就幹,他切開手指,往金盃中滴了一滴血液。
他本身就是依託賢者之石復活的,可以說賢者之石就是他的心臟,他的心臟的每一次跳動,都是生命的脈搏,每一滴血液都有着無與倫比的生命力!
他的鮮血本身,就是不死藥!
如同紅色寶石一般的血液接觸到了金盃的杯壁之後,立刻像是涌起的泉水一般漫上來,霎時間,猩紅的血水就填滿了金盃!
血色的魔藥散發着濃郁的生命力量。
塞勒斯覺得自己有必要找幾隻小白鼠試試藥,看看被製成了魂器的金盃變出來的魔藥還能不能飲用,實在不行——那他就只能再僞裝成湯姆·裡德爾一次了。
“金盃中的蘊含的魔法確實是古代魔法,而且比起一般的古代魔法要高深得多。”塞勒斯放下金盃。
在他的面前,一隻老的發黃,毛髮都乾枯的老鼠浸泡在了血色的魔藥中。
這足以被稱之爲永生之酒的珍貴魔藥,就這樣被塞勒斯用來當做試驗品。
躺在不死藥中的那隻老鼠是有求必應屋召喚出來的,只要是霍格沃茨城堡裡有的,而且沒有被施加特殊的魔法防護的東西,有求必應屋都能將它帶到塞勒斯的面前。
老鼠在霍格沃茨可不是什麼稀罕的東西,盤亙在管道中的蛇怪千年來就是靠進食老鼠存活的。
這隻快要老死的老鼠被塞勒斯浸泡在金盃中之後,體態似乎發生了改變。
它的毛髮不再幹枯,瘦削的軀體似乎也變得豐盈起來,那雙因爲蒼老而發白的眼睛,也重新變得烏黑!這幾乎是逆轉了時間的魔力,不死老不僅僅是延長了老鼠的壽命,甚至讓它變得年輕!
塞勒斯倒是沒有覺得奇怪,同一種魔藥,對不同的物種所能產生的效果確實是存在差異的。像老鼠這樣較爲低級的生命,不死藥的效果自然會更加顯著。
而更爲高級的生命,尤其是魔法生物,它們本身就具備一定的魔法抗性。
強大的魔法抗性帶來的不僅僅是削弱敵人的魔法效果,實際上,也會削弱魔藥的藥效。能夠讓老鼠重返青春的不老不死藥,用在巫師的身上之後恐怕就只能用於延長巫師的壽命,想要逆轉巫師的身體狀況就很難了。
這也是爲什麼尼克·勒梅雖然活了很久,但是身體卻一直在衰老的原因。
這是塞勒斯一開始就有所預料的事情,他所做的實驗,也不是爲了證實這個,而是爲了另一件事。
他靜靜地看着那宛如從血中重生的老鼠,看着它重新充滿了活力,從血水中走出,在桌子上拖出一條血印。老鼠直起身體,警惕地環顧四周,看上去似乎沒有什麼問題。
“徹底復活了?”
塞勒斯有些詫異,他還以爲金盃中變出來的東西會被伏地魔的靈魂污染呢。 不過,正當他以爲不死藥沒有問題的時候,這隻老鼠的身體突然一僵,然後直挺挺地倒了下去,發出淒厲的慘叫!
它蜷縮着身體,在桌子上痛苦地掙扎,彷彿無數個人拿着魔杖對它施展了鑽心咒似的。
接着,一股可怕的黑氣立刻籠罩了它。
老鼠頓時不動了。
塞勒斯往後退了半步,他盯着那股黑氣。
這顯然是一種強大惡毒的詛咒,它沒有奪走這隻老鼠的生命,但是卻讓它變得生不如死。
痛苦只是一個方面,他能看出這隻老鼠的命已經被詛咒,成了半死半活的東西。
與此同時,金盃中那些原本鮮紅的血液似乎也像是氧化了一般,變得暗淡發灰,如同摻雜了劇毒,變成了散發出惡臭的污泥。
此刻,那隻老鼠再度站起來,好像剛纔的那些痛苦都是虛假的,但是實際上,它的皮膚在一瞬間開始潰爛,那些本來已經變得柔順的毛髮枯萎掉落,散發出腐爛的氣息。
像是一具死了之後卻留着意識,還在循着本能行動的喪屍。
“可悲的東西。”
這已經算不上活着了,但是又沒有徹底死去。
塞勒斯的魔杖噴出一道火,將它燒成了灰燼。
就和他之前的猜測一樣,金盃變出來的東西已經無法再使用了,伏地魔的那個靈魂肆無忌憚地對金盃施展了詛咒。恐怕任何一個人要是吃了金盃中變出來的食物,都會變成與那隻老鼠一樣的下場。
而那些被他所咒的生命,最終都會成爲他的養分。
不過塞勒斯還是又罵了伏地魔一句。
這個傢伙簡直就是文物毀滅者,那麼多好東西都被他糟蹋了。
伏地魔製作魂器也就算了,偏偏非要挑選這些強大的魔法道具來製作,就是爲了滿足他那幾乎已經變態的收集癖。但實際上呢,不管是金盃魂器也好還是日記本魂器也好,它們本質上沒有任何差別。
魂器對於製作材料並不苛刻,就像是門鑰匙一樣,哪怕是路邊的小石子作爲容器。重要的至始至終都只是分裂的靈魂的碎片,而不是容器。
要是換做塞勒斯,他要是打算製作魂器,他絕對要選一隻鳳凰或者攝魂怪。
想想吧,一個殺不死的魂器,那纔是最保險的!
“可惜了金盃。”
一個本來可以無限生產不老藥的東西——
塞勒斯嘆了口氣,他不是沒有想過將金盃中的魔法複製下來,然後自己重新制作一個新的,但是這實際上並沒有那麼簡單。金盃上的魔法不出意外是古代魔法,而且非常的深奧。
儘管他確實有了能夠學習古代魔法的天賦,但是這只不過是一個前提,就好像是一把鑰匙,讓塞勒斯可以走進古代魔法的大門,但是實際上能掌握多少古代魔法就不一定了。
霍格沃茨的學生都具有巫師天賦,但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在各個領域都成爲大師。
魔藥、魔咒、變形術、鍊金術……
能在其中一個領域有所成就已經是非凡的天賦了,更多的學生都是平庸的,實際上,平庸就是常態。
金盃上的古代魔法顯然非常的高深,不是塞勒斯現在能夠掌握的。
“其實金盃也不是完全沒用了。”塞勒斯捏着下巴想道,“至少,要是我想毒死什麼人,就不用費心去煉製魔藥了……”
“又或者,我可以想辦法剔除金盃中的那個靈魂的碎片?”
將伏地魔的靈魂取出,還原金盃最原本的樣子,這個想法就像是一粒被施展了魔法的種子,種下之後,立刻就在塞勒斯的腦海裡長成了參天大樹。
不只是爲了金盃的魔法,實際上研究魂器對他自己來說也尤爲重要。
塞勒斯現在摸不準自己到底還算不算伏地魔的魂器,雖然說自己的靈魂應該已經沒有了伏地魔那麼碎片的影子,理論上來說他和伏地魔之間的聯繫應該已經被切斷了。
但是萬一呢?
靈魂上的事,沒有誰說得準。
塞勒斯覺得自己至少應該早作打算,如果真有那麼一天發現日記本中的那個靈魂還在他的腦海裡作祟,那就得有將它切除出去的能力。
不過不能用金盃來做實驗,萬一失敗了,導致金盃被毀掉就得不償失了。
塞勒斯將金盃收好,然後拿出了岡特家族的戒指。
戒指上的復活石早就已經被他取了下來,單論戒指本身,實際上並沒有什麼特殊的用處,只能象徵岡特這個身份,這種東西哪怕最後毀掉了,塞勒斯也不會心疼。
“魂器的製作需要靈魂的分裂,而讓靈魂分裂則需要通過謀殺。根據《尖端黑魔法》的記載,反過來,想要讓被分裂的靈魂重新聚合在一起,唯有懺悔……”
塞勒斯覺得有點不靠譜。
且不說殺人的是伏地魔,自己幹嘛替他懺悔?
即使真的懺悔了,恐怕也沒有用處,他們說到底不是同一個人。
讓伏地魔懺悔就是更是無稽之談了。他要是會懺悔,那他就不是伏地魔了。
“還是得想別的辦法。”塞勒斯想着,“魂器中的靈魂畢竟是外來的東西,不可能與容器本身完全相容。如果能將它從容器中取出來就好了,或者……引誘它自己出來呢?”
就好像他從日記本中復活之後,日記本也就不在是魂器了,如果戒指中的那個靈魂也復活了,是不是戒指就不再是魂器了?
不過……
幫助伏地魔復活?
這種事情塞勒斯想都沒想過。
他有了一個更好的想法——剛好,現在金盃能涌出無窮無盡的“不死藥”了。
塞勒斯將注意打在了金盃上。
既然是伏地魔自己污染了金盃,那麼就該讓他嚐嚐着詛咒的滋味!
塞勒斯將戒指丟進金盃溢滿的污泥中,那戒指宛如沉入泥沼。
片刻之後,漆黑的污泥開始沸騰,不停的冒起粘稠的氣泡,然後炸開,飛濺出來的淤泥落到桌子上,立刻將桌面腐蝕出了一個坑洞。
塞勒斯看得心驚肉跳,這時候,一股濃郁的黑氣涌了上來,像是點燃了有害垃圾之後冒出來的毒煙。
黑氣慢慢的在塞勒斯的眼前組成了一個半虛半實的形體——一個面容尚且沒有扭曲的伏地魔。
“你——”
看見塞勒斯,他似乎也有點驚訝,似乎是沒有想明白爲何此刻出現在他眼前的居然是“自己”,而且還是以這幅令他感覺到遙遠的模樣。
“當年到底發生了什麼?那個孩子到底有什麼魔力?”
與其他的魂器一樣,戒指中的靈魂也在那個夜晚與伏地魔斷開了聯繫。
這個靈魂也曾經感受過本體的恐懼與憤怒,此刻看見了塞勒斯,他希望能夠知道當年發生的事情,更希望知道此刻站在他面前的塞勒斯究竟是怎麼樣一回事。
然而塞勒斯沒有打算同他交談的打算。
之前他蠱惑冠冕,是因爲他需要藉助冠冕的力量,但是對於戒指中的這個靈魂,就沒有多嘴的必要了。
他冷着眼,直接拿起了魔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