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商場這件事,對陌寶來說無比的陌生。
雖然曾經身在時尚都市巴黎,但他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和歐菲生活在小鎮子裡。
這次回國後,他雖然對很多事都充滿好奇,可也從來沒張口說要出去看看。
因爲從小就獨立,所以陌寶總是懂事的讓人心疼。
南歌給權梟打了個電話後,便拿着奔馳越野車的車鑰匙走向了地庫。
她之前的代步車是少然的,如今她都快和他離婚了,再怎麼樣也不能回權宅開出來。
上了車,陌寶更加好奇了,“媽咪,這是舅姥爺的車嗎?”
南歌點頭。
陌寶連連咂舌,“媽咪呀,舅姥爺是不是很有錢很有錢很有錢啊?”
“你怎麼知道?”聽着陌寶的話,南歌失笑。
陌寶立時指了指車窗外的地庫,“媽咪,那還有七八輛車呢,舅姥爺肯定很有錢,要不然他就是個收藏家!”
“呵呵,就你懂的多!”
將車開出來後,南歌不禁感嘆,曾經她也奢望過能夠每天陪着陌寶開開心心的生活。
本來以爲這樣的日子會很遙遠,可現在看來,一切都來的那麼及時。
要不說,人一定要有夢想,因爲萬一遇見鬼了呢。
而她沒遇見鬼,只是更加幸運的遇見了權梟。
……
一路上,陌寶的小臉都貼在車窗上,不停的看着眼前不同於法國歐式的建築風格,嘖嘖稱奇。
半個小時後,南歌開着直接來到了歐萊商場。
從地庫上了電梯,南歌便帶着陌寶來到了四層的童裝區。
歐萊商場以奢貴聞名於G市,這裡的衣服一水兒的國際大牌。
對於南歌來說,雖然她需要錢,可是爲了陌寶,再貴的東西她都不在乎。
“陌寶,喜不喜歡這個?”
南歌在一間品牌店裡,看了看之後,便拿起一件綠色藍格子的小襯衫詢問陌寶。
在挑選衣服時,南歌並不是獨斷,而是給陌寶充分的自由,讓他自己挑選喜歡的衣服。
陌寶仰頭看着她手裡的衣服,努着嘴,“媽咪,你不覺得我更
適合黑色的嗎?”
南歌愕然,“有嗎?”
陌寶煞有介事的點頭,“有!”
“蘇、南、歌!”
母子倆正熱烈的討論着陌寶倒是適不適合黑色的衣服時,旁邊貨架的一側,傳來了熟悉的聲音。
南歌的臉色微變,側目看去,半餉才點頭,“你好。”
“南歌,幹嘛這麼生疏呢!”
從貨架那頭走向南歌的慕新柔,穿着白色的寬鬆連衣裙,外面還穿了一件防輻射的外衣。
她故作艱難的走來,單手還扶着腰。
南歌看着她的動作,嘴角泛起一絲兒輕嘲。
即便她現在穿的像個孕婦,可那肚子依舊達不到顯懷的效果。
慕新柔啊慕新柔,你就這麼虛榮的想讓全天下人都知道你懷孕了嗎?
南歌心裡覺得挺無奈的,當初她識人不清,被她陷害後遭遇了那麼多的不公平。
如今,她倒是寧願和她成爲路人,至少不要每一次見面都在她面前無情的炫耀。
說實在的,她現在真不在乎。
慕新柔笑意迎人的走來,眸光不期然的就看到了南歌身邊的陌寶。
她似是沒什麼驚訝的,反而笑容更加濃郁,“原來新聞上說的都是真的呢,南歌,你真的有孩子了!”
這話,從別人的口中說出來,南歌並不覺得有什麼。
但偏偏從慕新柔的話中,她聽出了幸災樂禍。
五年前,她發生的意外,就是她一手導致的!
南歌臉色微凝,“這年頭,有孩子很稀奇嗎?”
“哎喲,你看你說的,有孩子當然不稀奇了。稀奇的是,孩子到底是怎麼來的。依我看,他應該四歲多了吧。呵呵呵!”
慕新柔藉機諷刺南歌,笑得更是得意開懷。
聞聲,南歌的臉色白了一片。
慕新柔真的夠狠。
當年她將她當做最好的閨蜜,結果卻爲了一個男人,算計她到這種地步。
這五年來,她過的是什麼樣的生活,只有她自己知道。
南歌怔着,眼神氤了淡淡的水霧。
“新柔,你在說什麼?”
她話音落定不久,遠處疾步走來的裴
雲景就映入眼簾。
他們兩個同時出現,就如同心底深處的一根刺一樣,被包裹在皮肉裡,怎麼都無法拔出,且碰一下就會疼!
“怎麼, 我說兩句都不行嗎?”
裴雲景的話,似是激起了慕新柔的憤怒。
她挺了挺肚子,一副母憑子貴的模樣。
裴雲景無奈的看了她一眼,隨即就望着南歌,說道:“你別在意,她無心的。”
眼看着裴雲景說出這樣的話,南歌覺得無比諷刺。
她深深的嘆息一聲,而後就拉起陌寶打算離開。
但,總有人不識趣。
“等等!”慕新柔尖銳的喊了一聲,“雲景,你看那小孩兒,是南歌的呢!你認識她這麼久,應該也沒聽說她懷孕了吧。”
“什麼?”
裴雲景吃驚不已。
而此時南歌已不自禁的攥起了拳頭。
裴雲景的視線不期然的看向了陌寶,偶然一眼,他心頭一陣激盪。
這孩子,怎麼感覺那麼眼熟?
“慕新柔,你有完嗎?”
若非不想在陌寶面前與人爭執的話,南歌恐怕早就不會給慕新柔再次挖苦她的機會。
但因爲陌寶在場,他小小年紀,而且剛剛回國。
南歌並不想這麼早就讓他看到人性的醜陋。
“南歌,他……是你的孩子?”
南歌目光正色的迎着裴雲景探尋的視線,“怎麼?不可以嗎?”
“怎麼會……”
裴雲景喃喃自語,而慕新柔連忙添油加醋,“呵,看到了吧,這孩子都四五歲了。算算時間,那段日子你和南歌似乎……呵呵,雲景,你還是自己想吧。”
慕新柔自以爲聰明的將話說了一半。
而裴雲景也不傻,自然聽出了她的畫外音。
“南歌,難道五年前,你真的……”
“裴雲景!事到如今,不管五年前發生過什麼,你都沒有資格來質問我!另外,慕新柔,是你自己不要臉,所以也就別怪我把話說的太明白。五年前那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你纔是最清楚的人,不是嘛?我給你臉,但你自己不要,那麼我想我會保留追溯你當年陷害於我的法律責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