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隨着各種條約的簽訂,賠款的數字不斷增加,晚清時期政府的財政收支發生了變化,比如在第一次鴉片戰爭前,國內只有廣州一處通商口岸,每年的關稅收入甚少,在第一次鴉片戰爭以後,隨着國內通商口岸的增加以及對外貿易的不斷擴大,晚清政府的財政收入中,來自各大口岸的關稅漸成爲最大的財源之一!”
對於李寧宇這句公正客觀的話,愛德華七世原本緊皺的眉頭,稍稍的鬆開了一點,不過李寧宇下一句話,又讓他不適起來。
“跟遠東集團目前掌握的資料來看,僅僅從1861年至1866年的五年時間,國內的關稅收入總額就達到46,374,398兩,再加上1853年以後,晚清政府開徵厘金稅,每一年國家的歲收逐步增多,同治末年,晚清政府每一年的收入達到6000萬兩白銀左右,足足比道光帝時期提高了50%不止,而來到光緒初年,稅收又增到8000萬兩白銀,直接比道光時期提高了大約1倍,也正是因爲這些新的增收入,在某種程度上減輕了晚清政府對各國戰爭賠款的壓力!”
雖然李寧宇沒有說出更加犀利的話,但是已經在含沙射影將列強們的賠國掠走,說明的清清楚楚。
但李寧宇還是抱着客觀的態度,將這一時期晚清政府尚能做到一定的收支平衡,並沒有因爲戰爭賠款對政府財政經濟的影響體現,同時還不夠顯著,晚清政府的財政收支結構發生了質的變化,可是這些賠款在晚清政府的國家財政支出中,所佔的比例還不太大。
其中第一次鴉片戰爭的賠款晚清政府就是分四年來償清,平均每一年償還英國373萬兩白銀,約佔每年總支出的9%,可是甲午戰爭就是一個重要的轉折點,也真是因爲那筆上億白銀的賠款,讓在晚清政府的財政經濟從此一蹶不振,而甲午戰爭中最大的受益者可以說是遠東集團。
清王朝自從建立以後,就在沿襲量入爲出的傳統收支原則,所以,在中日甲午戰爭爆發以後,晚清政府的財政頓感十分吃力,同時還要爲了籌集戰時的各種軍費開支,晚清政府不得不先後兩次向英國的匯豐銀行借債,共計白銀28,653,961兩。
而這兩筆債款,一直到晚清政府下野都還沒有還清,自從中日甲午戰以後,晚清財政十分拮据,晚清政府已經沒有在短期內籌集和支付的能力,因爲那是一筆超過當時年財政收入3倍的鉅額戰爭賠款,而這筆錢連同小日本的上億白銀賠款統統進入遠東集團的口袋。
也正是靠着這邊鉅款,遠東集團纔有了後來強盛的實力,但李寧宇可是說是萬般無奈,因爲他不想再繼續便宜各國列強們了,而這件事也是李寧宇在後世唯一遭到爭議的事情。
可是比起上億的賠款,各國列強卻更加狠辣,當時的晚清政府處於萬般無奈之際,最後只好找各國借債償還,其中向俄、法兩國的借款,共計4億法郎,摺合白銀98,968,370兩,年息4釐,分36年還清,向英、德兩國借款,共計1600萬英鎊,摺合白銀97,622,400兩,年息5釐,也分36年還清,其中第二次向英、德兩國續借款,共計1600萬英鎊,摺合白銀112,776,780兩,年息4.5釐,分45年還清,正是因爲以上的3筆債款,相當於甲午戰爭前晚清政府所借外債總和的7倍之多。
每一年均攤還外債的本息大約2000萬兩,從而償還外債成爲晚清政府財政的主要支出,同時各國還有苛刻的借款條件,真是因爲這些一個個不平等的合約,使國內在經濟上蒙受巨大損失,同時還在主權上受到極大損害,其中俄法的借款合同就聲明,國內“無論何國、何故,決不許其辦理照看稅入等項權利,如經允他國此項權利,亦準俄國均沾。
同時沙俄帝國還爲了取得參與、管理海關事務的權利,打破了過去由英、美、法三國壟斷海關大權的局面,而在英德續借款中有明確規定,晚清政府不得加速償還,或者提前一次性清還,也不得變更償還辦法,在借款期還沒有到之前,國內的海關事務依然由英國代爲管理。
這樣,英國就用限制提前償清債款的辦法,獲取了由英國人擔任國內海關總稅務司一職的書面保證,時間長達四十五年之久。
列強通過借貸攫取了大量利權,間接控制了國內的部分財政主權,晚清政府財政經濟長期處於列強的壓迫之下,從此不能自拔。
同時在償付賠款的過程中,晚清政府一方面大量動用關稅收入,一方面加重地方上的漕、鹽、兵、商等稅收,致使本該應用於自身發展的大筆款項和權利,最後卻被列強各國無恥掠走。
不過隨着兩人的談話內容提升,愛德華七世不得不提出反駁,其中他就抓住了甲午戰爭的上億白銀賠償,大做文章的說道:“李,如果當時沒有甲午戰爭的那筆賠款,我想遠東集團也有今天吧!所以有的時候,不能老是把我們這些西方發達國家比作強盜,其實也要看看自己呀!”。
愛德華的反駁,的確是抓住了遠東集團的痛腳,不過李寧宇卻直接反擊道:“是嗎?這一點你卻是說的很對,但只對了一般!當年如果不是我下狠心,沒有這筆鉅額賠款,確實不可能有現在的遠東集團,不過1900年的義和團事件以及八國聯軍事件,估計八國不知道最後又跟晚清政府簽訂什麼樣的賠款、割地條約呢?”。
李寧宇的這句反駁,確實讓英國國王愛德華七世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了,因爲在八國聯軍事件中,發起者美國當局,事前就與各國有過簡單的協議,在事成之後,向晚清政府索要5億白銀的戰爭賠款,雖然這件事情是各國之間的絕密,但李寧宇是重生者,這件是他可是記憶猶新。
《辛丑條約》,亦稱《辛丑各國和約》或者《北京議定書》,賠款4.5億兩白銀,以國內關稅、鹽稅和常稅作擔保,分三十九年還清,年息4釐,本息共計9.8億兩白銀,天津周圍不得駐紮軍隊,兩年內禁止進口軍火和製造軍火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