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歲!千歲!”衆位明軍將士聽到朱楧這番話,更加感奮,一個個像發了情一樣,扯着嗓子高聲大叫道,恨不得將來犯的每一個敵軍都撕成碎片。
在距離朱楧數裡之外,哈密王納忽裡命令安營紮寨,他也是久經沙場之人了,單看明軍這副氣勢就感覺他們不一般,雖然人數不多,但哈密王不敢存一絲輕視之心。
迪麗娜扎見父王臉色犯難,知道他心存猶豫,立即進言道:“父王,我們沒有退路了,沙洲王阿魯哥失裡擋不了多長時間,我們要儘快抓住朱楧,結束戰鬥。”
哈密王納忽裡深以爲然地點了點頭,臉上的表情變得堅毅起來,雙眼中也透露出了狠辣地目光,以不容質疑的口吻說道:“勇士們,我們現在跟明軍爭得就是時間,一定要用最快的速度,打垮這股明軍,生擒朱楧!”
“打垮明軍,生擒朱楧!”“爲陛下效勞,爲公主殿下效勞!”哈密軍的鬥志也被瞬間點燃了起來。
哈密王納忽裡不再廢話,命令自己的弟弟安克帖木兒道:“安克,本王命你爲前鋒,從正面進攻朱楧!”
安克帖木兒正想着立下大功,提高自己的威信,聽到命令十分感奮,當即在馬上抱拳,道:“王兄放心吧,朱楧的人頭是我的了!”隨即帶了一萬五千名精銳進攻朱楧的正面。其中就包括他所帶來的近萬名騎兵。
哈密王又派了兩員大將帶領着本部人馬和歸附於他的幾個小部落的首領合力進攻朱楧的兩翼,自己則率領着兒子、女兒在後面壓陣,準備先看清朱楧的陣勢,然後再給他迎頭一擊。
至於朱楧的後路,哈密王完全沒有派一兵一卒把守,因爲他知道,這種情況下朱楧不可能逃跑,只要他一離開那個小山坡,陣型必亂,到時候這一萬明軍就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了。
哈密軍吹響了進攻的號角,這一戰不是攻城戰,因此哈密軍改變了戰法,直接出動了近萬騎兵突擊山坡,想靠着騎兵強大的衝擊力一下子沖垮朱楧的陣型,然後再將他們分割殲滅。
眼前萬騎奔騰,頃刻間呼嘯而至,如果不是在以命相搏的戰場,這場面倒還是一副不錯的景觀。
朱楧的陣型最外面的是戰車兵,負責阻擋騎兵的衝擊,刀盾兵與戰車兵密切配合,負責擋住敵軍射來的箭矢。那些刀盾兵爲了鼓舞士氣,開始整齊劃一地用刀拍打這盾牌,邊拍還邊大喊着:“殺!殺!”
後世的朱楧看過許多明穿小說,裡面的主角不是發展火槍兵,就是發展長矛兵,而且一打起來還經常只攻不守,靠手速取勝,似乎這是百戰百勝的秘訣一樣。朱楧一直對這樣的打法持懷疑態度,要知道,明朝的火器還沒有發展到完全吊打冷兵器的地步。火槍的射速很低,兩分鐘打三發就很不錯了,就算用了傳說中的三段擊也不是百戰百勝的。
因爲,不管是蒙古人還是女真人都不是傻子,他們都不會用血肉之軀去硬抗明軍的火器,他們有盔甲、有盾牌、有蒙着牛皮的楯車,這些東西都可以有效的減少火槍的殺傷力。
況且,他們也不會硬着頭皮瞎打,在推進到一定距離後,會立即放箭還擊,弓箭的射速要比火槍快的多,如果你沒有防禦措施,幾排箭射下來,你的人就會倒一片,軍心就會崩潰,還打什麼仗。
明朝戰爭的特點是冷熱兵器相結合,火器還難以獨擋一面,認識不到這一點,是很難理解明朝的戰爭的。
所以朱楧認爲那些人看不起刀盾兵的觀點是錯誤的,刀盾兵是整支軍隊的盔甲,爲軍隊提供基本的防護,就像是王者榮耀裡的坦克。一支沒有肉的團隊,還怎麼跟人打團?
朱元璋在長期實戰的基礎上,已經將明軍的多兵種配合協調到了最完美的比例,那就是:刀盾兵(坦克)二十,長槍兵(戰士)四十,弓箭兵(adc)三十,火銃兵(也是adc)十。朱元璋的部隊還是以近身肉搏爲主要戰法的,火器只是起到輔助作用。
而且朱元璋北伐打敗元軍靠的不是騎兵,而是強大的步兵,根據《明實錄》、《鴻猷錄》、《皇明通紀》記載,當時朱元璋的部隊主力還是步兵,畢竟他是在江南起家,短時間內搞不出大量的馬匹。
但是話說回來,騎兵並不是一定可以打敗步兵的,秦朝時蒙恬北擊匈奴,使“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馬,士不敢彎弓而報怨”,靠的就是大秦橫掃前下的步兵。諸葛亮治理蜀國時,就是靠步兵打的曹魏的騎兵不敢出戰。
騎兵的主要威脅是他的衝擊力,然而步兵可以靠盾牌陣、戰車來進行有效的抵擋,你將鐵盾和戰車橫在前面,再用一排長槍指着他,看他還怎麼衝擊?
朱楧也很很多明穿主角不一樣,他雖然很佩服戚繼光,但沒有看過他寫的《紀效新書》和《練兵實記》,沒有辦法向其他小說主角那樣,依靠戚繼光的辦法,練出一支百戰百勝的軍隊。
但好在他有一個好爹,老朱征戰天下,練兵的能力自然不是蓋的,早就建立了一套完備的訓練體系,根據《明實錄》記載,將其摘錄如下:
老朱念及天下已定,害怕他的軍士荒廢武藝,因此命令中書省同大都督府、御史臺以及六部官員制定訓練條例。
條例規定:每一個衛所將士,都應該刻苦訓練武藝。騎兵必須騎術精湛,擅長射箭及用槍。步兵必須善用弓弩和槍。
射箭的考覈標準是:沒人發十二支箭,只要有六箭到達遠處或者射中近處的目標就算合格。所謂的遠處是指將領要射到一百六十步以外,士兵要射到一百二十步以外(不管中不中,射到即可);所謂的近處是指,射中五十步以外的目標。
射弩的考覈標準是:同樣每人發十二支箭,只要有五箭到達標準即爲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