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宮幻舉起自己的手,衆人馬上安靜了下來,靜靜地等待着南宮幻的決定。
南宮幻環視一週後,說道:“我不走。”雖然是輕輕的一句話,但是三千多人都歡呼了起來,他們的偶像答應留下來了,他們有理由高興。鬧了很久,最後還是南宮幻一再相勸才平息了下來,各自回家去了。
而南宮幻又開始了他的工作,錄專輯,準備拍攝青春校園偶像劇《我的青春,我的夢》。該片講述的是主人公玉樂,轉到了一所貴族學校。玉樂有很好的音樂天賦,是個十分厲害的吉他手,而且唱歌非常棒,只是家裡不讓他從事音樂的路,而是要他學經濟。他被迫放棄自己的夢想——組一個自己的樂隊的夢想。轉學後,冷酷的玉樂不善與人交流,所以整日獨來獨往。而他們班的班長,女主角——楊宜玲,則是一個漂亮,大方,開朗的一個女孩子。不過她家不是很富裕,進這個學校完全是靠着獎學金的。楊宜玲並沒有因爲玉樂的冷漠而忽視他,相反,對身邊的男子不屑一顧的楊宜玲,第一眼看到玉樂就有一種觸電的感覺。所以楊宜玲毫不介意玉樂的冷漠以對,故意接近他。而且他們學校竟然有一個樂隊——幻樂樂隊,是一個大學界很有名的樂隊。不過他們的主唱和吉他手畢業了,而且找不到合適的主唱和吉他手,正面臨解散的危機。
有一天,玉樂閒着無聊的時候,在經過幻樂樂隊的練習室的時候,剛好沒人,壓抑不住自己內心對音樂的渴望,玉樂走了進去,抱起了他最愛的吉他,來了一次激情的發泄。而沉浸在對音樂的渴望的玉樂並不知道,原來這個練習室竟然是老廣播室,而原來在這裡練習的樂隊成員不小心將廣播給打開了。於是玉樂的這次發泄外面的學生全都聽到了,而且完全沉浸在音樂裡面。面臨自己學校引以爲傲的樂隊要解散而愁眉不展的人們終於
看到了希望,尤其是原來樂隊的人和作爲樂隊經紀人的楊宜玲,更生興奮得不行。因爲他們感覺得到,這次唱歌的和那個吉他手要比原來的兩個學長要厲害得多。就在人們趕到練習室的時候,留給他們的只有空空的練習室。
於是,大家開始全校總動員,尋找那兩個神秘人——一個吉他手,一個很棒的主唱,但是毫無結果,就在大家都放棄的時候,楊宜玲並沒有放棄,她故意讓樂隊的人早點離開練習室,而自己則躲在暗處,他相信,那兩個人一定還會來的。果然,玉樂來了,再一次揮灑着他對音樂的熱愛和渴望。但是在他唱完之後,竟然發現整天來煩自己的那個女人竟然在練習室裡,一時之間兩個人都愣住了。
“是你?!”楊宜玲驚訝道。
“你要是敢說出去,我馬上轉學。”玉樂留下這句話後就轉身離開了。
爲了拯救玉樂,楊宜玲是這樣想的,她組織了自己樂隊的人開始對玉樂進行了一系列的調查,而他們驚訝的發現,玉樂從小所拿的音樂獎項竟然多得數都數不過來。而且他父親竟然是世界五大財團之一的玉氏的總裁。而他則被迫放棄的音樂,於是楊宜玲等人開始了一系列的勸說活動,不過絲毫沒有效果。
“我的青春我的夢,我的青春不要遺憾,爲了夢想,我盡情揮灑青春,只因爲我不想讓我的青春留下遺憾。青春是叛逆的時期,青春的活力四射的時期,爲了夢想,我願意付出所有,只因爲我不想讓我的青春留下遺憾………”
最後,玉樂被楊宜玲的這一番話所打動在一次晚會上登臺演出。雖然演出取得了空前的成功,但是玉樂的家裡也知道了。這次玉樂沒有服從,而是反抗,他離開了家,租了一個房子,而這正是楊宜玲的家。在那裡發生了一系列的事情,樂隊重組成功了,玉樂也找到了自己的
愛情,後來在楊宜玲等人的努力下,玉樂的父親也接受了玉樂玩樂隊的事,不過,有時間限制,而且還要學經濟,爲以後接他的班做準備。
在開始拍攝之前,南宮幻還需要學習吉他,經過一段時間的學習,他也基本會了。而他的專輯也從原來的二十四首歌曲增加到了三十二首,同時還要準備電視劇裡的音樂,所以一時之間,南宮幻忙得頭都大了,還好,有紫氏姐妹在。
新加的歌裡有一首歌是南宮幻自己在劉天王的幫助下寫的,叫《我的一家人》。歌詞大意就是講南宮幻的家人的,裡面對家濃濃眷戀,讓聽過的人,都不自覺地想起自己的家,那個永遠的港灣。同時還有跟劉天王合唱的歌曲,這次還有與謝挺風合唱的,原來還有一首是要跟邱新唱的,不過他現在是全身心地投入到黑道大業去了。青幫已經退出了香港,而洪興和東興因爲奈不住寂寞,南宮幻讓他們去了日本,幻之十一煞裡去了十個,只有魔狼留在香港坐鎮。而日本也成了血狼衛訓練的那些人的實戰基地。
而很多商家也看到了南宮幻的價值,紛紛找上門來,希望南宮幻能代言自己的商品,一個藝人改變了整個娛樂圈的局勢,可以說是僅僅靠他自己一個人的號召力,就將娛樂圈的最大的弊端給去除了,由此可以看出他的號召力和商業價值。衆商家紛紛提高自己的簽約費,而最高的簽約費已經給到了三億,這是法拉利公司開出的。他們希望南宮幻能代言他們的法拉利汽車,一年三億,而且一年還爲南宮幻量身打造跑車一款,並且一年提供各樣轎車三輛,要求是南宮幻只能使用法拉利的車,而且影片裡面用到的車,除了不可改變的情況下,都要用法拉利的車,一年拍攝三支廣告,並且不能爲其他汽車公司從事熱和宣傳,代言,廣告等活動。這也是南宮現在接的唯一的一個代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