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接待使團諸事事了, 賈珠煦玉的吉日將近,二人特意擇了七夕之日。而在此之前,皆按“六禮”來辦。第一步爲“納采”, 即令媒人千霜攜了聘禮前往榮府賈珠處提親, 聘禮按四品官銜之禮, 綢緞、首飾限八數, 食物限十品。此番爲了避人耳目, 俱以禮單的方式呈現。此外,煦玉亦令千霜送上了獨特的聘儀,亦即二人的定情信物, 即煦玉自小佩戴在身的林氏祖傳之玉的其中一半。此玉乃是由兩塊玉玦拼合成爲一塊的,如今煦玉將這兩塊玉玦分開, 取了其中一半作了聘儀, 贈與賈珠, 自己與賈珠一人持了一塊。而賈珠收到此玉玦之後並未佩戴,惟將之珍藏起來作爲一個見證罷了。
而在此之前, 煦玉聞知賈珠意外獲得金剛石之事,知曉金剛石可於玻璃之上刻字,遂自告奮勇,欲親手將定情那詩刻在玻璃之上。刻字期間亦是極爲用心,反覆揣摩運筆的規矩法度, 精心摩刻, 亦是刻廢了數塊玻璃方纔刻成。周遭家人見了那廢玻璃, 俱是疼惜不已。全詩六十四字均以楷書摩刻, 而行意極濃。方筆直勢爲主, 兼以圓筆曲勢,雖與平日間用筆於紙上書寫不同, 卻也頗具高古典雅的氣度。將玻璃刻好,又交與古雅齋的老闆,令其替這玻璃定製屏風架。待這架黑檀木的小型圍屏製成,此番賈珠還是頭回見到,特地命了千霜從林府攜來,放在吟風賞月齋的臥房中擺了兩日,方又交還與煦玉置於臥雪聽鬆室中。
“六禮”之二乃是“問名”,本是男方託媒人詢問女方的名姓生辰並了父母家世官職諸事,以便男家卜問吉凶。於珠玉而言,不過便是千霜代煦玉納采過後,再將賈珠的生辰八字記下帶了回去與煦玉的八字合對一番,遵個形式罷了,事到如今誰真正在意彼此是否合那八字。何況賈珠的扶乩詩上已暗示他二人乃是相攜而出,八字又怎會不合?千霜倒是如實將賈珠的八字帶回林府交與應麟,應麟長於卜卦看相,此番倒是手持珠玉二人的八字相看一番,已是萬分順意,頻頻點頭。
只見賈珠的生辰是甲申年八月廿五子時,即是甲申年癸酉月壬辰日壬子時,屬猴,命中主水。星宿乃張星,所謂“張中鹿吉,名萬修”,乃是“百般順意自安然”,真是大富大貴之相。又看煦玉的生辰,是癸未年三月初七辰時,即癸未年丙辰月壬子日甲辰時,屬羊,命中主木,星宿乃女星。猴羊屬性雖並非最爲相合,然亦不相剋。且煦玉命中主木,又生於春季,春生之木乃極旺之相,加之水又助木而生,遂二人屬相俱是極爲相符,乃相生相合之相。且即便逐年逐月逐日地對應,亦是無絲毫相剋之處。
遂應麟見罷大喜,當即便取了紅箋摺子,親自爲珠玉二人書寫了八字婚書龍鳳貼,龍鳳帖的開頭題上“婚由前定”四字,其後則是二人的生辰八字、屬相以及‘黃道吉日’一併記上,彼時正是憑此物成親。
此“問名”禮後,便行“納吉”之禮,則是定親禮。此番賈珠只道是除卻龍鳳帖之外,他還欲效仿了民國時期的禮儀,再另制一結婚證書。彼時印刷術已較爲發達,遂賈珠與煦玉一道另行設計了一套證書。證書設計成獎狀的式樣,周圍繪以吉祥圖案,即並蒂蓮、雙|飛燕、白頭翁以及戲水鴛鴦、嬉戲蛺蝶,中間的底色則印着“同心永愛,百年好合”八個空心大號篆字。最後由煦玉親自執筆,用工楷填寫,從右到左、從上到下寫道:
“林煦玉順天府人,癸未年三月初七辰時生。
賈珠順天府人,甲申年八月廿五子時生。
今由千霜、千霰二兄弟做媒介紹,謹詹於景昌XX年七月初七酉時迎親拜堂,恭請邵應麟先生證婚。
兩姓聯姻,一堂締約,良緣永結,匹配同稱。謹以白頭之約,書向鴻箋,好將紅葉之盟,載明鴛譜。此證。
結婚人:林煦玉(印)、賈珠(印)
證婚人:邵應麟(印)
媒人:千霜(印)、千霰(印)
主婚人:邵應麟(印)、蘇則謹(印)
景昌XX年七月初七謹訂。”
待煦玉寫罷,賈珠方拾起證書覽視,心下嘆曰不愧是才子,瞧那誓詞寫的,盡得《詩經》精髓。料想若是換作自己來寫,大抵便成了個“相互擁有、相互扶持,無論順境或是逆境、富裕或是貧窮、疾病還是健康,都彼此相愛、珍惜,直到地久天長”,跟牧師證婚那般,屆時少不了爲煦玉嫌棄。
自此,八字龍鳳帖並了那結婚證書俱由應麟保管,再未交回他二人手中。
將龍鳳帖定下後,便是“請期”。彼時成親需男方家占卜,以決定迎親的良辰吉日,而此番珠玉二人是早已定下七月初七日結親,遂請期一事自是省下。隨後便是“納徵”,即是過彩禮,此番便是煦玉命了千霜將彩禮清單交由賈珠,清單如下:
“聘金:三萬兩白銀,果真實現當初‘一擲千金’來‘聘娶’賈珠的諾言。
(以下據是禮單,無法展示實物)
聘餅一擔。海味:八式,每款通常分兩包。包括:髮菜、鮑魚、蠔豉、元貝、蝦米、魷魚、海蔘、魚翅。三牲:兩對雞,兩雄兩雌;豬肉五斤。鯪魚。椰子:兩對。酒:四壇。生果。四色糖:即冰糖、桔餅、冬瓜糖和金茦。茶葉、芝麻。帖盒:龍鳳燭和一幅對聯。香炮鐲金:香(無骨透腳青),炮(大鞭炮和大火炮),鐲(龍鳳成對喜鐲)。鬥二米:十二斤糯米、三斤二兩砂糖。”
賈珠收到聘金後,自是將三萬兩的銀票存入銀號。之後在七月初六那日,則命千霜將匯星樓的票據所有並了溫泉山莊“趣園”的地契交與煦玉,道是此乃自己的“嫁妝”。除此之外便是按照女方的規矩行的回聘之禮,清單如下:(按禮通常是男方家的一半)
“回聘金:一萬五千兩白銀。茶葉。生果。蓮藕、芋頭和石榴(各一對)。賀維巾。長褲。鞋:一對。扁柏、姜、茶煎堆、鬆糕。檳椰(留下一個,餘數則全回給男家)。”
話說初六那日,賈珠提前料理完榮府的各項務事,對賈母賈政道曰此番欲前往林府居住幾日。而在這之前,珠玉二人俱向吏部告了五日的假,只道是待初七“親迎”之禮過後,他二人方一道前往城外尚未改建的趣園度上幾日蜜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