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三章 血酬之恨

程貴陽第一次聽這首《曲終人散》是在部隊剛復員那一年,正在經歷一場愛情,純遭遇戰,不講戰略只講戰術的那種,打的時候無比過癮但打完了全盤潰敗的那種;又面臨着多年的軍旅生涯結束,茫然無措,倉皇離開了,狼狽,其實還是捨不得。

回家那天晚上他在客廳的大沙發里正襟危坐着,後來不知不覺就趴在了沙發上,聽一個叫張宇的男人唱了這個《曲終人散》,後來他又爬起來正襟危坐着,來來回回聽他唱,歌詞真刺耳:

我終於知道曲終人散的寂寞……

我終於知道曲終人散的寂寞……

我終於知道曲終人散的寂寞……

出事前幾天,這種情景重新發生了一次。

在羅守道身邊工作,程貴陽可以從中看到特有的高級官僚化後的奇特臉譜。市委書記,或被尊爲“黨政一把手”,或被稱爲“父母官”,都有準確的定位。

問題是有些人混上或一混上這個程度,就開始霸道了。天天有改善,年年有進步,最常見的是以自己可憐的見識爲尺度,把一切與自己的尺度不符的言行宣佈爲不服從組織的異己分子,等而下之的則肆意排擠壓制,打擊別人,甚至冀圖把自己不喜歡的人送進監獄。

目的都是把自己打扮成關注民生、關注廉政、關注和諧的忠誠共產主義戰士,實則諂媚上級,愚弄百姓,欺凌弱者,譁衆取寵,謀取私利。

這樣的人居然還以總書記的“”典範自居。

初時,程貴陽覺得太滑稽。

久了,變成厭惡憎恨。

貪官污吏任何時候都有,任何人一旦長期於一地掌權都可能走形。自己的一切都是對的,有誰敢說半個不字都有對抗領導嫌疑。引人深思的不是這些做法的離奇,而是爲什麼時至今日這些霸道行徑、狂熱言論還有那麼大的市場?

這樣的人多都以國家民族大義的化身自居。他們忘了古代天朝就有“當官不爲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的傳統,也應該在“權爲民所用,情爲民所繫,利爲民所謀”這一感動着所有百姓的執政理念面前悔改。

市民對他曾經充滿了無限的期待,市民也堅信“順應”應該是他始終不渝的執政目的。可是,事實恰恰相反,對權力高調的執迷,讓他沒有擺脫一着權在手,“老子天下第一”、“順者昌”的老大心態。

維護法治,維護包括言論自由在內的公民自由,是現代人類的基本道德。這是從千百萬天朝人的血淚中總結出來的不能退讓的底線。離開這條底線談什麼“國家利益”、“民族大義”,非愚則誣。

一個權高位重、不負責任、沒有思想、不懂的市委書記,如果沉迷這一套,不敢正視自身的弱點,不能坦然面對自己的過失,是非功過不敢任由人們去評說,在維護市委尊嚴的藉口下,實際表露的是政治上缺乏自信,爲官素質尚待確立。

不論處於逆境還是順境,這種人只能或是狂暴,或是沉淪。老百姓受夠了這種痛苦。扯出發展經濟的大旗,既得利益集團可以爲所欲爲,誰若敢有異議,他身邊的人會出來充當各種免費打手。

羅守道不死,不知是黨的損失,還是市民的不幸。

程貴陽就陷入了這個泥淖。

※※※一個有血有肉,主要靠嗅覺和常識圍繞在領導左右的人,知道生活中到底哪些看得見的事物讓自己堵得慌,讓自己明知父老鄉親、戰友朋友受損害和受凌辱,卻知道這種損害無法被法律量化,被人民看見。

“因爲法律女神蒙上了另一隻眼。”但靠着嗅覺和常識,在起草講話和文件中不可以省略那些政治話語的噱頭,刪掉羅守道的唾液和乾燥的激情。也無法清空一堆一堆的統計數據……

他辭職,他變成死囚,則是國家大幸。

行動前那天晚上,程貴陽又一次聽這首《曲終人散》,忍不住淚流滿面。他除了牢牢記住戰場上永遠不會再活着走回來的那些戰友的名字以外,還記住了張宇這首令人傷感的歌。

張宇唱“這一次跟我徹底分手”,沒錯。他最後爲自己做出跟過去徹底分手的決定,完全的個人決定,再也回不去了,他把當秘書這些年來守口如瓶、小心謹慎和當作家以來的放lang形骸,幼稚,孤獨,輕浮、自欺欺人都轟隆隆地扔到了過去的大樓裡,跟卸車似的,咣噹,卸掉了精神負擔也卸掉了生命的慾望。

真難過啊,居然活夠了。

無論是審訊期間回答審訊者的訊問,還是後來接受採訪回答女記者的提問,程貴陽都幾次提到一個人,這個人叫胡文海,山西晉中人,農民。

下面,不妨看看胡文海在法庭上的陳述(節選):

胡文海:“他們當村支書和村主任時,三年揮霍貪污了至少五百萬,三個煤礦讓他們賣了兩個。我到鎮上告狀沒人管,他們就恨得我不行,就想擡死我。99年6月19號,我到地裡澆水,xxx兄弟(其中一個被滅門)藉口和我吵架,往我頭上劈了三鐵鍬,我縫了幾十針。

要不是頭硬早讓他們劈死了。村支書派人找我,要出錢私了,我不幹。從那時起,我就起了殺心了。本來準備今年三十晚上下手,那時都看春節晚會,能殺乾淨。6月19號,我把村支書和村會計叫來,讓他們寫貪污了多少,他們不幹,這時外面有警笛聲音(路過的警車),村會計就氣粗了,指着自己的腦門說‘文海,有本事朝這裡打’;我就給他腦門上一槍,把他打死了。他還以爲我不敢。”

胡文海:“我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我希望自己成爲一個正直善良的人;爲此,我不斷地去努力去實現自己的理想。自己從小時侯起的性格,就是仗義執言,敢做敢爲。村裡的那些無權無勢善良的村民和我和睦相處;有時,我就成了他們利益的代言人。

然而,近年來,歷任村幹部貪污行賄、欺壓百姓,村裡的小煤礦等企業上交的400餘萬元被他們瓜分了。4年來,我多次和村民向有關部門檢舉反映,都石沉大海,紀檢、檢察、省、市、區的官老爺們給盡了我們冷漠與白眼……。可是,我們到那裡去說理呢?誰又爲我們做主呢?

我去報案,那些只想着掙工資的人民的公務員,開着30多萬元買的小車耀武揚威,根本顧不上辦案,甚至和村幹部相互勾結欺壓老百姓……。”

胡文海:“我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來維護老百姓的利益了……。實際上我每年的收入都有4—5萬元,我完全可以不管這些事,但是,我不能,我的良心告訴我不能這樣做,我不能對此置之度外。

官逼民反,我不能讓這些蛀蟲們再欺壓人了……我知道我將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夠引起官老爺們的注意,能夠查辦了那些貪官污吏,我將死而無憾!否則我將變成厲鬼也不放過他們……”

聽衆席上暴發出熱烈的掌聲,審判長急忙制止。

在庭下,當記者問胡文海後悔不後悔時,他理直氣壯地回答:“不後悔,一點不後悔!就是遺憾,沒有把該殺的都殺了。”

胡文海的言論不一定對,但是,這種情緒、這個影響廣泛的事件對社會矛盾具有一定代表性和普遍意義。他自己在村裡並不窮,這是“無直接利益衝突”的典型案例。

胡文海在法庭上公開抨擊社會不良現象,死到臨頭時繼續堅持自己的信念,無疑是現代社會很突出的一位無直接利益衝突的“暴力代表”。他的自白,沒有被法庭採信,但是,這種長期的堅持,對有些事情——比如那些欺壓百姓的貪官污吏,確實起到了作用。他的作用,爲公平社會和公衆所尊重,使社會受益。也爲法律所不容。

記得,讀包括馬-加-爵時的感覺,與讀到胡文海上面這些庭審自白一樣令人禁不住熱淚盈眶,心情久久無法平靜。

人,都有一死。一位網友在其文章中說:“看了胡文海那些略顯粗糙的大實話,我沉默了很久,眼淚止不住流了下來。

我們那些動轍幾千萬,甚至幾個億的大手筆,在這裡相形見絀;那些表面上的花哨和噱頭,在這裡滑稽可笑。我沒有去詳細瞭解胡文海說的那些事情是不是真的,但是,由於聽到太多官員對百姓疾苦的冷漠,對腐敗行爲的縱容甚至同流合污,和天朝有些地方老百姓苦難的生活,這讓我們不得不相信胡文海陳述的真實性。

如果我們的所見所聞,是真正像他們說得那樣,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是真正像他們說得那樣,以爲人民服務爲宗旨;是真正像他們說得那樣,和人民羣衆同甘共苦,那麼,胡文海說得那些現象,會被我們認爲是污衊和造謠。我多麼希望胡文海說的是一堆瘋話;是他爲了減輕自己的罪行,無中生有的辯解,然而,現實讓我們很難相信這一點。”

“胡文海殺人償命,從法律的角度沒有任何迴轉的餘地;他把貪官們的家屬連根拔起,也讓我們看到了他殘忍的一面。但是,老百姓對貪官污吏的憤怒到了這樣一個程度,還是應該引起國家的高度重視。

每個朝代在改朝換代的時候,民憤都是最大的動力。我們從法庭上那熱烈的掌聲,可以感覺到老百姓對胡文海的除暴安良行爲在道義上的聲援。我特別欣賞人們常說的一句話,得民心者得天下。任何一個朝代,在打江山的時候,都會把民心放在首位,沒有民心就沒有兵,沒有兵就不可能奪權;但是,奪了權以後,又有幾朝幾代真正關心過民心呢?於是乎,每一個朝代的老百姓都在盼望青天,以爲青天已經到了,卻發現青天還在前面;於是,一代一代地就這樣盼着,青天也成了永遠地期盼。”

“應該說”採訪時程貴陽在這裡停頓了一下,說:“山西殺人犯胡文海的案子對我影響很大。知道那個農民吧?對,”他見女記者點頭,繼續道:“就是那個人,他在法庭上的最後一段話讓我淚流滿面。”

好像是法官問:知道爲什麼逮你嗎?

胡文海:知道,殺了點人。

問:殺了一點?你殺了十四個!

胡文海:不止十四個吧?

問:那你說多少?

胡文海:我記着是十七個。

問:死了十四個!

胡文海;我不記的還有活的,我都撥拉過,看誰象沒死的,就再給兩槍。——那就是沒殺淨。

問:你知道後果嗎?

胡文海:(對滿臉媚笑)知道、知道,我的給人家抵命。

問:後悔不後悔?

胡文海:咋不後悔,有個娃娃不該殺人家,你們一說,才知道人家是串門的。再就是該殺的沒殺淨。

問:你還想殺誰?

胡文海:就那幾家的男人。

問:你爲啥殺人家?

胡文海:“沒有辦法,只能提前動手。……”

……

程貴陽當時就想,這個胡文海爲啥呀?他覺得自己整天在市委書記身邊忙活得團團轉,這些年來其實基本沒他馬的的幹一件正事,更很少幹對得起老百姓們的大事!自己的所有付出,不過是爲了羅書記個人的享受和威風凜凜充當狗腿子和幫兇而已——這麼一想,許多時候他覺得這個人有點像他。法院審判胡文海時,他站的筆直,捧着自辯書大聲朗讀,就象農村勞模發言。共同受審的還有一個幫他殺人的朋友,胡答辯時說他朋友沒有殺人,跟着他是一直勸他不要殺。

這時,控方指出,一個受害者(裝死躲過)指證他朋友拿斧子砍過他。胡答辯,我一槍打的他趴在地上,他就再沒回頭看過。是我撿起斧子砍他的。控方又指出,他朋友拿鉗子夾受害者。

胡文海當即辯道:是我拿槍逼他乾的。他不夾受害者,我就開槍打他。明目張膽的大包大攬。判胡文海死刑後,退庭時,胡文海逮着一個審過他的幹警就握手,邊握邊說:‘先走一步,先走一步’。那麼些人,躲也躲不及他,實是滑稽。

程貴陽說:“記者同志,往大了說,或者高攀一點我也算你半個同行。看到這些,該如何評價胡文海?

從事實上看,他是個十惡不赦的殺人犯,是個殺人不眨眼的劊子手,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但從他在死刑判決儀式上的發言,我們是否應該認爲人之將死其言也善?至少行將走上不歸路的他不會在最後陳述上還像無處不在的貪官污吏那樣信口雌黃謊話遍地吧。

如果是這樣,他應該是英雄還是什麼?這種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情形,我們都習以爲常了,但胡文海並未喪盡天良,很自不量力地充當起了替天行道的角色,無法無天而冷血殘酷地殺死了他認爲的貪官污吏,在殘破的法律面前自己擔當起來權利救濟的責任,試圖彌補制度的真空,以自己的視死如歸踐行和諧社會的要義。”

從法庭上聽衆席中爆發出來的對殺人犯臨終發言的掌聲裡,我們能夠聽到些什麼呢?一個殺人犯竟然受到如此禮遇,反襯出社會公平和正義的嚴重缺失,和人們對這種狀況的極大擔憂和不滿。

更可怕的是,當胡文海的行爲被民間傳播並演義之後,這種應該被強制性制止的行爲模式會得到越來越廣泛的同情、支持乃至效仿,進而爲了降低風險走向組織化和更加殘忍的地步,也就是說,會形成黑社會的泛濫和主宰社會生活進而填補權利救濟制度的空缺。

這還不夠讓人膽戰心驚的?

亞當斯密在其《道德情操論》中提出,在自私自利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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