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口中的熱氣吹拂着她俏臉上稚嫩的肌膚。癢癢的,她縮了一下脖子,躲閃一下。他的脣,不經意順着她的小臉滑到她精緻小巧的耳垂上。驀然,他含在口中。輕輕的啃咬着。
“別,文志哥哥,別這樣,讓人看到。”
她的小臉紅通通的。這條小路雖然行人不多。可是,這裡離家太近,她不想太過招搖,不想讓認識的人看到。因爲家人都不知道她在談戀愛。
“嗯。心怡,對不起,我太激動了。”
林文志停止了動作,放開讓他眷戀的小身體。穿着修身短裙的她,玲瓏曲線肆意綻放,實在太過誘人,使他短暫忘了她還是一個小女孩。
“文志哥哥,沒關係的。不過,我要走了。我跟爸爸說,是出來買學習用品的。不能太晚回去。”
夏心怡知道林文志一直都很尊重她,不會對她有過份的舉動。每一次頂多就是親一下她的小臉。象這樣咬她耳朵的行爲,是交往後的第一次。
他也沒有吻過她的脣,有一次他湊過來,想親吻她的脣,她本能的閃躲了一下,他便沒有繼續。還說,他不應該那麼着急,她還小,他會等她再長大點。
“好,我送你。”
他帥氣的臉龐流露着只對她的溫柔專注。這是他二十四年來,第一個心動的女孩子。他略一低頭,雖然路燈的光線很昏暗,可還是被眼尖的他發現她腿上纏着的那條手帕。
“心怡,你的腿怎麼受傷的?”
他暗暗怪責自己太不細心,剛纔怎麼沒有注意到。
“嗯。下樓梯的時候有點擦傷,不要緊的。”
她動了動那條腿。其實一點也不痛。可能因爲是手帕包紮的,太過醒目。剛纔爸爸也以爲她受了很重的傷。現在看文志哥哥的眼神,她知道,又害他爲她擔心了。
除了爸爸之外,這個世上,對她最好的人,她覺得就是文志哥哥。說起來,他們兩人相識,也是因爲她的腿受傷。
有一天晚上,她心情很好的出門,蹦蹦跳跳的幫爸爸去買包煙。就在這條小路上,一輛好酷的賽車型摩托車風馳電掣般迎面而來。卻沒注意到從小叉路穿出來的她,差點撞上她。
她愣在路中間,一害怕,就摔倒在地。小腿擦出了血絲。
而那輛摩托車爲了避開她,也摔倒了。因爲速度不慢,摔的蠻厲害的。可是,騎車的人也不扶起摩托車,卻先一搖一拐走近她。把並沒有撞上的她給扶起來。看到她腿上滲出的血絲,堅持送她去醫院包紮。
那一天,是她第一次遇到林文志。他有一張青春帥氣的臉龐,高大的體型,有一雙透澈熱情的眸子。
從那天起,早上她去上學時,在路上總能巧遇他。他對她說,他住在附近,他想和她交往。他說喜歡她。以前,他的興趣是騎摩托車。可是,現在,他的眼裡只有她。因爲那輛車差點撞上她,所以,他再也不開那輛摩托車了。
她拒絕了他,因爲追求她的男生有很多。她從來沒有接受任何一個男生。她還在上高中,她不想早戀。
但他,卻固執的,每天早上都追着她,粘着她。還買了汽車,非要天天送她上學。不顧她對他的冷臉,風雨無阻的每天早上都出現。最終,她被他的毅力打動,答應試着和他交往。
交往這幾個月來,他一如最初。早上,先送她上學,再去公司上班。如果不是他下班的時間比她放學時間晚,他幾乎想要早晚都成爲她的車伕。
早上見面還不夠,每晚,他幾乎都會打電話約她出來一下下。總是送她這個,送她那個。象寵小孩子般的寵着她。
她問過他,爲什麼這麼稀罕她。他說,是因爲笑容。那天將要撞上她的那刻,他注意到,她露着笑臉。那笑容如天使般的美好動人。他對她一見傾心。到現在,她給他的感覺依然一如初見。
“心怡,你等一下,我幫你去對面的藥店買藥膏。”
他蹲下身子,把綁在她纖細的腳踝處的那條手帕取了下來。雖然沒在流血,可是他不放心。沒等她回答,他已經快速跑向對面。
望着他着急而去的背影。夏心怡的小臉上暖暖的,浮着淡淡迷人的笑容。文志哥哥總是那麼的在乎她,關心她,看不得她受一點點的傷。
路邊角落處,停着一輛高檔轎車。這個角度,坐在車內的人,可以清楚的看到那個站在路對面的迷人的小女孩。也可以看到,那個帥氣的高大男生手上捧着一堆東西從藥店出來,快速跑向她。然後,在她面前,他蹲下,細心的爲她包紮。
轎車內沒有開燈,一片黑暗。
坐在後座的酷到極致的男人,盯着這一切。黑暗中,那雙如冰凍般的眸子,有暗芒掠過,陰森森的透着危險。
“老大,要是看那小子不爽,又何必化心思,化時間搞這些,直接把他做了不就行了?”
前頭副駕駛室的男人回過頭,望了一眼坐在後座,在黑暗中看不太清的男人。也許他以爲對他們來說,殺死一個人還不是象踩死一隻螞蟻那麼簡單。
可是,他的老大卻並非這麼想。
如果這小子那麼簡單的死,不是太便宜那個人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