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嫁給了秦亦書,是多了不得的一件事一樣。
不僅僅如此,她們秋家的各色親友,也爲了自家的孩子能夠一躍而成爲人上人而感到激動。於是上門祝賀的,打秋風的,求幫忙的,求包養的,借錢的。。。。。。什麼人都有,讓他們不勝其煩。只要稍微露出一點爲難的神色,這幫人就開始各種議論:切,嫁個有錢人了不起啊?尾巴都翹到天上去了!都是親戚朋友的你還這樣,以爲自己成爲人上人了,可以跟他們劃清界限了,就可以不管他們這些窮親戚了,什麼人嘛!
秋媽媽心裡氣啊,事已至此,她已經不再反對女兒和秦亦書的結合了。而且,經由這一次的綁架事件,雖然她嘴上不說,其實心裡對秦亦書的印象分已經蹭蹭的往上冒。畢竟,肯豁出命去救女兒的男人,還不值得託付一生的話,什麼樣的男人才適合?
老兩口商量來商量去,婚是得結的,而且,得結的天下皆知,得揚眉吐氣。
“其實,我們想着,要不就在舉行婚禮的當天,在教堂簽署婚書?”秋媽媽問,“電視裡都是這麼演的吧!在教堂結婚,還有搶親什麼的。”
這是一個深受TVB毒害的中老年婦女,秋依弦扶額:“媽,可以倒是可以。不過,亦書和我都不是基督徒,在教堂舉行婚禮已經很給我們面子了,想要在那裡簽署婚書的話,得民政局的工作人員也到場公正才行,很麻煩的。”
在華夏國內的教堂結婚,一般情況下確實是需要至少雙方有一位是基督徒纔可以。當然,如果你有足夠的錢,也一樣可以砸開教堂的大門。
“那,那也不能隨隨便便就結婚啊!總得挑一個好日子吧?”秋媽媽泄氣。
“媽說的對,我也覺得,你應該風風光光的嫁給我。”門忽然打開,是秦亦書和宇靖曦商量完公事回來了。
他一推門進來,在地下亂爬的秋小包子就蹣跚着步子走過來,小胖爪抱着秦亦書的腿,軟糯的叫:“粑粑”。
秦亦書抱起兒子,在他臉上香了一大口,坐在秋依弦的身邊。
其實,秋媽媽還是對他叫自己“媽”有些膈應,但是,反正馬上他們就要結婚了,要習慣要習慣。
“依弦要嫁給我,我怎麼能委屈她呢?”秦亦書笑着說,“現在離婚禮舉辦還有幾天,那我們就挑一天日子好的,先去領證,然後再去教堂舉辦婚禮吧。”
這個提議不錯,秋媽媽也點頭表示贊同,隨即還教訓了女兒一次:“秋兒,你別犯傻,人這一輩子,就這麼最重大的一次!不風風光光的辦一場婚禮,怎麼對得起我們這麼多年生你養你?”
秋爸爸和秋媽媽說起理論來一套一套的,秋依弦完全不是對手,她只好點頭:“嗯,那就挑一天好的,我和亦書去領證。”
“我們也跟着去,免得你又丟三落四!”秋媽媽立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