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從我們華夏長久以來的習慣來看,紋身都是件極不好的事情,這代表着混混,無賴,流氓以及桀驁不馴,是整個社會都有些反感的事情。
這與古老的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等等儒家古訓有關吧,也與紋身者多爲了用圖案去恐嚇對手,多爲下層人士所爲也有着不淺的關係。
而在西方,紋身已經完全是件時尚的事情,是件很有記念意義的事情,他們可以把愛人,崇拜者或是有意義的人和文字紋上自己的身體,是件很酷,很眩,很值得追捧的事情。
所以當拉蒂西婭用很平常的語氣說起來的時候,張東城卻吃驚得差點把車開上人行道上去。
資料上可沒有拉蒂西婭有沒有紋身的記錄,電影鏡頭裡也沒有她紋身的圖案啊,怎麼她好好的想到要去紋身?
她不怕痛麼?
拉蒂西婭看到張東城這麼激動,很是得意自己的惡作劇成功了,看來東方男人還真是膽小呢,連紋身都不敢!
“怎麼,你怕了?是不是怕那紋身的針刺進肉裡的疼?哈哈,說出來吧,說出來我們就不去好了。”得意至極地看着張東城,拉蒂西婭的小菱角嘴兒微微一翹,那可愛的模樣足以讓所有的男人鼓起勇氣。
“我怕?哈哈,這世界上就沒有我怕的事情,不過是紋身而已。”張東城聽出拉蒂西婭這幸災樂禍的語氣背後,倒底藏着什麼陰謀了,原來她想讓自己嚐嚐紋身的痛苦,以便懲罰自己昨天偷偷把她的小內內藏起來的事情。
如果怕痛不去,她肯定會笑話我們華夏男人沒種,連她一個嬌滴滴的女孩都不怕的事情,卻嚇得張東城不敢露頭。
“不怕?好極了,我認識一個極有名氣的紋身大師,我們去找他!”拉蒂西婭不敢相信地看着面前的張東城,有些吃驚他一口答應了下來。
“不過我想知道爲什麼你好好的想要紋身,要知道一個演員紋身的話,會在鏡頭上不利於扮演不同的角色,比如今天演個小混混紋身沒問題,明天演個警察也是同樣紋身可就不太好了。”張東城心直口快地說着,只是想知道爲什麼。
可拉蒂西婭奇怪地望着張東城,很是不解地說道:“你,你怎麼知道我是演員?”
啊哦,這下壞事了,拉蒂西婭根本沒有說她是個演員,甚至除了名字,什麼都沒有和張東城說起,而張東城卻一口道破她是個演員,這說明了什麼?
“啊哈,你這麼漂亮,不去做個電影明星纔是怪事,所以我隨口說說的,沒想到竟然是真的?”張東城連忙換了個口吻,笑嘻嘻地表示自己只是亂猜。
“你的猜測還真準耶,我確實是個演員,不過還只是跑龍套的罷了,至於在身上紋上紋身,哈哈,我想在大銀幕上寬衣解帶的大牌明星的身份還輪不到我。”拉蒂西婭自嘲地說着,不過張東城誇她漂亮,她開心地連眉毛都飛起來了,看來哪個國度的女孩都喜歡別人說她漂亮,這是泡妹妹的不二真理。
“哦……那你爲什麼要去紋身?”張東城心說不可能是爲了刺激我而故意把自己也套進去吧?
“過一個月,就是我朋友的樂團去參加法國搖滾音樂節的時候了,他們都約好了今天一起去紋身,我聽了也想去紋一個,在音樂節上讓我的紋身搖滾起來,嘿嘿,想起來便是很興奮的啊!”拉蒂西婭興高彩烈地說着,手舞足蹈地。
“你朋友的樂團?男朋友吧?”張東城開着車,按着拉蒂西婭所指的路前進。
“是我來法國認識的,是朋友啊!如果是男朋友,我還需要去一個人去泡酒吧麼?而且我纔不會帶你去見他們。”拉蒂西婭把男朋友和朋友兩個字眼咬得很重。
呵呵,有沒有男朋友沒關係啊,反正我只是找點樂子。張東城心想着,卻是腳下用力,汽車飛快地衝了出去。
關於紋身,張東城倒是沒有反對意見,從十五歲來到英倫,又在風氣最爲開放的國度美國呆了六年,張東城的眼界自然開拓了不少,這裡紋身才是時尚,不會被紋身既是混混的華夏論調給嚇住,有這小美人兒作倍,張東城也有了想來紋一個的心思。
汽車在一個小巷前停了下來,這裡停了五六輛哈雷太子的摩托車,更有一些梳着莫西幹頭或是更誇張的雞冠頭的混混們,叼着菸捲吞雲吐霧,聊天打屁。
“裡面便是那紋身大師的工作室了,他很忙的,我朋友好不容易預約到,快走吧!”拉蒂西婭一邊開心地說着,一邊打開車門跳了下去。
這妹紙真是個急性子,張東城微笑着,也打開車門下了車,那幾個奇裝怪服的法國混混根本沒入他的眼。
那幾個抽菸的混混們看到明眸皓齒的拉蒂西婭,一個個都直了眼,更有甚者吹起了響亮的口哨,讓拉蒂西婭轉頭望去。
“嘿,小妞,你可真漂亮!”有個混混舔着臉說道。
“哦是嗎?謝謝!”拉蒂西婭彷彿根本不怕這些混混,或是她根本不知道混混們會做些什麼吧,反而是回了個微笑,繼續向前走去。
張東城陪着她向前走着,卻是平心靜氣,如果這些混混上來口花花,或是糾纏不清什麼的,便讓這些法國混混們知道知道華夏功夫的厲害。
可很意外,這些混混們雖然口哨吹的震天響,一個個望着貌美如花的拉蒂西婭狂流口水,但卻沒一個上前搭訕或是動手動腳的,讓張東城一展英姿的願望落了個空。
這倒不是說法國混混的素質高,可能是他們在等什麼人,或是有什麼事吧,要知道調戲小美人兒可是全球混混通用的毛病。
很快,看到一個還蠻醒目的招牌,TIN-TIN紋身工作室。
丁丁?丁丁歷險記?張東城搖了搖頭,和拉蒂西婭一起走進房間之中。
這地方還蠻大的,五個紋身師正在爲五個客人紋着身,而這五個客人都和外面的混混一個樣,一個個奇裝異服弄着古怪的髮型。
或許是這些混混的忍痛能力不錯,只聽着電動針刺機器在嗡嗡嗡地運轉着,卻沒有一個人吭聲。
哪怕是額頭上滿是汗水,也不吭一聲。
停下腳步,張東城欣賞着這幾個人的紋身。
這邊這個膀大腰圓的傢伙在手臂上紋的是常見的骷髏頭標識,不過這傢伙的手臂粗的很,相對來說這個骷髏頭也很大隻,空洞的眼眸中甚至還冒着血色的火光,看上去很是猙獰與恐怖。
不得不說,這快要完成的骷髏頭很是漂亮,有一種另類的美感,讓人看了便有一種衝動,想要把它也複製到自己身上。
這要是要打架了,一卷起袖子,一個碩大的噴着火焰的骷髏頭冒出來,很是壯聲勢啊。
看了看這個,張東城又轉頭看向另一邊,呵,這傢伙紋的面積更大,是整個背部!
而那背部的圖案,是日本風格的浮世繪風格,一個極其妖嬈多姿的女模樣!
你妹的,一個混混,紋一個女在身上什麼想法?單純只是爲了好看?
張東城完全想像不出這傢伙腦子裡是怎麼想的,不過看其它人的眼神,這傢伙的紋身還是很招人側目的。
“嘿,我們上二樓吧,我朋友約的店主在上面。”拉蒂西婭也是好奇地在一樓張望了一會兒,才拉了拉張東城的手兒向樓上走去。
樓上的環境那便是更幽靜了,只有一個大大的房間。
房間裡坐着個披頭散髮的男人,看上去還是蠻強壯的,閉着眼睛坐在坐位上,任由一個看上去大約四十多歲的男人在他身上處理着。
“史蒂夫,你紋好了麼?”看到那披頭散髮一看不是搞搖滾的,就是混黑社會的傢伙,拉蒂西婭便興奮地撲了過去。
聽到她的聲音,那叫史蒂夫的男人睜開眼睛,眼眸中露出笑意:“拉蒂西婭,你終於來了,你看看我紋的好看嗎?”
史蒂夫紋的是常見的幾何圖案,密佈整個手臂,這要是在搖滾音樂會上拿着電吉他再來露出紋身吼那麼一嗓子,足夠迷倒那些尖叫的小妹妹了。
很明顯拉蒂西婭也很喜歡這紋身,尖叫着:“哇塞,酷!真是太酷了!”
有些色迷迷地拉着拉蒂西婭的手兒,史蒂夫剛想說話,卻突然發現她身後的一個陌生男人,不禁出聲問道:“呃,拉蒂西婭,這是誰?你朋友?”
“哦,這位史密斯先生,也是我的朋友,不過,我們昨晚纔在酒吧認識。”拉蒂西婭抽回手兒,向他介紹着張東城。
“到這兒來,也想要紋身麼?TIN-TIN的老傑夫的收費可是很貴的。”史蒂夫很是不爽地看了看張東城這個碩大的電燈泡,再看了看他那件普通的白襯衫,不屑的撇撇嘴。
這什麼史蒂夫是不知道,張東城身上穿的可不是什麼商場裡能買的到各大名牌,這是由超級奢侈品範哲思的首席設計師親自上門,爲張東城量身打造的襯衣,看上去好像是件普通的白襯衫,但他妹的售價高達一千多美元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