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昱範心裡不由感到驚訝,沒想到平時大大咧咧的李孝利,還有這麼細膩的心思,並且從種種跡象當中,就可以猜測到DSP經紀公司準備打算解散Fin.K.L組合。
當然,李孝利的擔憂並非是空穴來風,不管是前世,還是如此有時候跟李浩言的交談當中,金昱範就可以肯定,目前李浩言確實是在做解散Fin.K.L的打算,並且就此事開始鋪墊起來。
韓國第一代十大組合,除了十分特殊的神話組合以外,剩下的所有組合,都逃不了被解散的命運。
就算是唯一保存下來的神話組合,那也是在經歷了無數的磨難才保存下來。而且神話組合六人各自的性格和特殊性,就註定了神話組合是獨一無二的,能夠保存下來是有着自身很大的原因。
要知道,神話組合六個組合成員,絕對是最具有叛逆性和抗爭性的成員。
韓國第一代十大組合,十個組合所有成員當中,毫不誇張的說,神話組合的六人是最叛逆抗爭。
要知道,神話組合可以叛逆到被大家稱呼爲酒吧組合,就可以看得出神話組合的叛逆性。
一般而言,那一支組合敢在人氣最鼎盛的時候,只是稍微掩飾一下,就去逛酒吧,並且經常跟美女們打成一團,喝酒聊天,一點也不在乎自身偶像的形象。
這一點,別說是第一代十大組合,縱觀整個韓國歌壇歷史當中,也只有神話組合能夠做到這一點。後來的BigBang組合有這個潛質,但還沒有經歷過時間和重大事件的考驗。
神話組合不僅僅是叛逆,並且還特別具有抗爭性。要知道,第一代十大組合所有組合當中,神話組合六個成員,或許是被教訓最多的一個組合。
不說別的,光是在S·M公司,幾乎神話組合的每個成員都被教訓過,甚至JunJin和Andy還被李秀滿親自暴打。
不僅如此,在神話組合合約到期的時候,所有成員團結一心,加上組合隊長Eric自學法律,純爺們的走進李秀滿的辦公室,跟李秀滿談判。在這一點上面,誰能夠做得到,最敢做,誰又有這個膽子。
要知道,任何組合,甚至是任何藝人,在這個時代,或許可以跟公司的很多人關係很好,但絕對不會跟公司最高領導人,也就是公司社長關係好。
不僅如此,社長高高在上,主宰着藝人的一切,這也使得藝人們在見到社長的時候,異常的畏懼。
但偏偏就出了一個神話組合,出了一個Eric,不僅敢跟暴君李秀滿談判,到最後竟然還成功了,雖然神話組合爲此付出了巨大的代價,但能夠繼續保留神話組合這個招牌,而且還成功集體跳槽,這本身就是一個奇蹟。
因此,神話組合是獨一性的,除了神話組合外,其他的組合,幾乎都逃不了被解散的命運。
“努娜,你也別想得太多了,或許根本就不是你所想的那樣。”雖然感嘆李孝利的敏銳,但金昱範還是繼續安慰着李孝利。
畢竟Fin.K.L解散這件事,金昱範還不打算告訴李孝利是真的。畢竟真的說了的話,按照李孝利的性格,那絕對會跟李浩言死磕的,李孝利也絕對有這個膽子。
不過跟李孝利有這個膽子一樣,李浩言也絕對有實力和手段,可以徹底教訓李孝利,甚至是整個Fin.K.L組合。
金昱範可不希望李孝利一時衝動,導致徹底惹怒李浩言,使得李浩言徹底封殺打壓Fin.K.L組合,這不好,很不好。
畢竟之前金昱範就跟李浩言談過了,今後只要金昱範對得起DSP經紀公司,自己爬得夠快夠高,李浩言甚至連DSP經紀公司都打算交給金昱範來管理,而且也同意了留下Fin.K.L這個組合。
萬一李孝利徹底惹毛了李浩言,李浩言一怒之下,頓時宣傳Fin.K.L解散,那就得不償失了。
“呵呵,或許是我真的想得太多了,不過殷志源OPPA們都解散了,我們Fin.K.L解散,也是很正常的事,畢竟我們也不是什麼新人了。”無視擺在桌上的咖啡,李孝利苦澀的說着。
韓國任何組合,在巔峰期過之後,甚至在巔峰期的時候就被公司解散,說到底就是因爲這些組合不在是新人了。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你已經成爲了人氣組合,甚至是頂級組合,那麼公司需要花費的代價就更多了,多到很多時候公司承受不了,或許乾脆不願意承受,那麼最後的結果自然是解散組合。
要知道新人剛出道,對於任何練習生而言,能夠出道就是最大的幸福了,還有什麼更多的要求。更何況你只是剛剛出道的新人,根本就沒有資格談什麼要求。
在這個時候,公司會力捧你,大多數資源都會花在你的身上。畢竟公司培養你這麼久,花了很多時間人力物力財力,現在是需要你努力工作回報的時候了。
更別說你還是新人,所賺到的錢,基本上全部都進了公司的口袋,而藝人本身都沒有。
在這種情況下,任何公司都會選擇瘋狂力捧你,畢竟你辛辛苦苦的工作,所賺到的錢都給了公司,只要公司的高層不是傻子,都會選擇。
要知道東方神起剛出道的時候,專輯收入是需要達到一定數額,並且還是非常高的數額,才能給從每張專輯得到微不足道的一點錢,而且還是五個成員一起分。
甚至到後來,只有當專輯賣出了五十萬張,才能夠得到分成,而且數量絕對也多不到那裡去。
韓國很多藝人在出道之初,甚至就算出道很多年了,但只要人氣不高,沒什麼影響力和商業性,基本上都沒有什麼收入,很多藝人靠着家人和父母資助度日,這在韓國歌壇是很常見的事。
如此能夠賺錢,任勞任怨的組合,公司當然會力捧呢。
不過當一般情況下五年合約的合約期到了之後,那麼接下來的問題就來了。
五年任勞任怨,自身沒有得到什麼收入,而且五年過去了,當初剛出道的興奮勁沒有了,大家都成熟了,也有了自己的想法,也想保住自己的利益。
那麼合約期滿了,緊接着續約的話,組合成員們自然是想爲自己爭取到最大的利益,組合成員爭取到最大的利益,這利益自然是從公司方面扣出,大大影響到公司的利益。
在組合成員要拿到很多利益和收入才肯續約,加上組合成員們長大成熟懂事了,有了自己的想法,不再像練習生和剛出道那樣那麼聽話了。
於是,經紀公司們乾脆直接解散組合,這樣不僅避免了被組合拿去更多屬於公司的利益,同時還可以空下資源大力培養一個聽話,而且沒什麼要求的新人組合,同時還可以殺雞給猴看,何樂而不爲呢。
這也是,爲什麼第一代十大組合,除了神話組合外,都逃不了被解散的命運。
甚至到後來,因爲這些事情和情況,直接導致了各大經紀公司,尤其是S·M公司推出了奴隸合約,那長達七八年,甚至是十幾年的合約時間限制,就等於徹底把一個練習生的未來最黃金最巔峰的時期捆在自己的手中,同時避免了像以前那些組合,五年合約到了就要跟公司要利益的麻煩。
畢竟十大組合解散的時候,都處於自身的最鼎盛時期,雖然經紀公司完全有時間和資源重新培養新人組合,但因爲旗下支柱和招牌組合解散了,公司自然無法避免的要受到很大的影響,而且還有外界的輿論甚至是有些過激歌迷的攻擊。
直接來了七八年,甚至是十幾年的超長合約,我看你怎麼辦。想出道就籤合約,簽了你小子就給公司乖乖的賺錢,什麼想法也別有,有也沒有用。
十幾年的時間,足夠經紀公司榨取完任何一個組合的價值,到時候你巔峰期過了,想要續約,別跟我說要提高待遇,到時候公司想不想跟你續約都是一回事。
畢竟那時候,你的價值已經沒有什麼了,公司繼續留着你,反而還要浪費資源。
在金昱範的眼中看來,韓國歌壇第一代十大組合之所以除了神話組合外,其他的九支組合都解散了,根本原因就是合約到期,在面臨續約的時候,經紀公司和藝人之間的利益無法談攏所造成。
額~~~說的更直接直白一點,那就是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