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局局長有太多工作,不可能把精力全放在一個案子上。
王解放和程文明一到,韓博就把指揮權移交給他們,然後同幾個鎮幹部一起良莊。
凌晨3點半左右休息,早上8點半左右起牀,如果不睡這5個小時,人真扛不住。
洗完澡,換上乾淨警服下樓,同志們正忙得團團轉。
訊問室、調解室,交警隊、刑警隊和法制隊辦公室全在審問嫌犯,王燕在接警臺跟幾個聞訊而至的嫌犯親屬說話,老顧在戶籍服務檯裡給兩個羣衆辦什麼證明。
一個雙手被銬的嫌犯被押出羈押室,兩個聯防隊員把他塞進7號車,治安中隊民警老關和小陳揹着照相機跟上車,應該是帶嫌犯去指認作案現場……
劉旭拿着一疊材料從副局長辦公室快步走進對面的治安中隊辦公室,可能一開始沒注意到,走進去之後發現局長好像下樓了,又退出來打起招呼。
正常情況下,分局局長管全面,教導員管思想。
良莊分局情況比較,韓博首先是局黨委成員,然後纔是良莊公安分局局長。縣局有分工,之前又一直在負責具體偵辦02.28稅案,分局工作管得少,形成陳興國教導員管思想、管錢、管紀律,劉旭這位副局長管業務的格局。
良莊分局的三號人物,相當於“常務副局長”。
撤併過來之後坐過一段時間“冷板凳”,協助工商局打擊假煙走私煙,沒安排其它工作,劉旭剛開始真有那麼點“懷才不遇”。
結果打擊完假煙走私煙,年輕的局長從02.28專案上一下來,立馬調整工作分工。協助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全分局民警和聯防隊員最多,也是最重要的指揮中心和治安中隊,真正的委以重任。
劉旭工作有幹勁兒,對比自己小十一歲的局長也很尊敬,迎上來招呼道:“韓局,醒了。”
韓博探頭看看調解室,低聲問:“怎麼樣?”
“這裡太吵,韓局,秦師傅給你留了飯,我們去食堂吧。”
“行。”
走出大廳,劉旭彙報道:“教導員搞到5點多才上樓,老張和老殷一樣,現在我跟老常負責。夜裡四個賭博的,一人罰款3000,剛讓他們交罰款走了;刑警隊要偵辦4.19案,九個盜竊的由治安中隊接手。
九個人,兩個單幹的,另外七個分屬三個小團伙,其中兩個有前科。涉案金額不小,現在可確定其中六人多次作案、流竄作案。在我們轄區作案次數少,
大多在新庵乃至思崗……”
嫌犯落網到現在不過六七個小時,說情的人已經來好幾撥。
韓博跟秦師傅舉手打了招呼,坐下說:“這種慣犯必須嚴厲打擊,不能放,不給他們辦取保候審。公事公辦,深挖細查,儘快取證,準備充分點移送預審科,不抓幾個不判幾個轄區治安搞不好。”
“我也是這麼想的,這幾天其它事不幹,就盯這幾個案子。”
劉旭讓開身體,等秦師傅把盛好的稀飯放下,接着道:“新庵公安局根據我們提供的情況,凌晨4點多找到被害人最後出現的地方,找到最後一個見過被害人的羣衆,果然在他們轄區。”
“什麼地方?”
“柳下鎮官集村四組,在我們最開始打撈的砂石場西邊大概一點五公里。4月2號小兩口到官集的,官集四組路口正好有一個生意不好關掉的小商店,他們經店主同意,在店門口的雨棚下面彈棉花,白天在店裡做飯,晚上住在店裡。包括水電費在內,每天給店主15塊錢。”
劉旭從口袋裡掏出小本子,翻開看看,繼續彙報道:“跟我們夜裡摸排時掌握到的情況一樣,小兩口吃苦耐勞,手藝不錯,生意很好。在官集彈棉花期間,沒人發現二人有什麼異常,沒發生口角,沒發生爭執。
現在的問題是女的死了,又找不到男的下落。他們有一輛無牌帶棚機動三輪車,車一樣無影無蹤。據店主反映,4月8號下午,鄒某是一個人跟他結賬的,走的時候也是一個人,沒看見女的,且神色慌張。”
“男的有重大嫌疑?”韓博拿起筷子問。
“跟被害人的死亡時間能對上,如果他沒嫌疑,走時候爲什麼一個人,爲什麼慌張。再說不管他有沒有嫌疑,一樣要搞清其下落,搞清他和被害人身份。”
“這倒是,”韓博想了想,又問道:“王大和程隊在做什麼?”
“他們凌晨6點多去城東分局開過一次碰頭會,一致認爲鄒某和被害人不住旅館,無意中避開我們公安部門的特業管理,但只要認真查還是能查清其身份的。他們出門在外,不可能把賺到的錢總放在身上;他們老家有親朋好友甚至有孩子,不可能總不跟老家聯繫。
結合我們二次摸排和新庵方面摸排掌握的情況,基本上搞清了他們過去5個月的活動軌跡。從李莊到丁湖,從丁湖到良莊,從良莊到永陽,再經良莊到新庵。春節沒回老家,在樑灣一個倒閉的村辦廠過的。
新庵那邊新庵查,我們這邊王大和程隊查,重點放在郵政所和有公用電話的商店,看他們有沒有給老家匯過款,有沒有給老家打過電話。我們這邊外來人員很少,只要匯過打過應該不難查。”
“嗯,這是一個方向。”
局長和教導員休息,所有情況反饋在自己這兒,必須全彙報完。
劉旭再次看看筆記本,不無興奮地彙報道:“韓局,我們的判斷沒錯,兇手是在砂石場附近河段拋屍的。今天一早,一個老師傅從河裡撈出一個棉花包,用編織袋縫製的那種大的。
由於包底容易磨破,所以縫製時一般用粗布縫好幾層,跟做布鞋納鞋底一樣。以前賣棉花、現在賣繭全用這種棉花包。新庵刑警隊技術中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勘察發現包底有血跡。”
“有沒有磚頭之類的東西?”
“不是磚頭,是砂石場附近隨處可見的碎水泥預製塊,大大小小一共七塊,挺沉。唐所說爪子勾不來,只能把棉花包拖到河邊,是水上派出所民警蹚在水裡撈上來的。”
那邊雜草叢生,靠省道的堤上有一排楊樹,晚上在河邊拋屍一樣不會有人注意。
韓博追問道:“現場有沒有勘察?”
“勘察過,時間過去太久,期間下過幾場雨,沒發現血跡,無法確定是不是殺人現場,只能基本上確認是拋屍現場。”
聽了這麼多,韓博突然想起一個最關鍵的問題:“認屍結果呢,新庵那邊有沒有安排民警帶見過死者的人去認屍?”
“安排了,凌晨4點多去的,先後去過三批,確認無誤,屍體就是小紅。”
恩恩愛愛的一對小兩口,怎麼會突然間反目成仇,痛下殺手呢!韓博不認爲鄒某會殺小紅,可是又無法解釋鄒某走時的反常舉動。
他會去哪兒?
彈棉花一個人沒問題,彈完之後往棉絮上拉線的活兒一個人幹不了,必須兩個人。並且出這麼大事,他不可能有心思繼續彈棉花。
想了半天,想不出個所以然。
乾脆放下飯碗,開上去年交通局支持良莊派出所的舊麪包車,一個人趕到曾經的柳下派出所、現在的新庵縣公安局城東分局。
老寧協助西南省份同行去張化市解救被拐女孩仍沒回來,老喬熬一整夜正在呼呼大睡。uu看書(ww.com)秦大不在,刑警隊一個人沒有,全出去了,只有教導員樑永清在家。
“韓局,去辦公室坐會兒。”
“不用了,我就是來問問進展。”
樑永清回頭看看喬局休息的房間,苦笑道:“進展不大,交警隊沒查到那輛機動三輪去向,與鄒某二人接觸過的全是普通農民,大多是農村婦女。她們沒出過遠門,聽不出二人口音。又沒閒聊過,不知道他們老家在哪兒。”
“郵政所和公用電話呢?”
“這條線剛開始查,郵政所才上班,今天又是星期六,一時半會兒沒消息。”
搞清楚他們是彈棉花的,撈出拋屍所有的棉花包,可以說有兩個重大發現,結果偵破工作依然陷入僵局。
不管怎麼樣,總比一點頭緒都沒有好。
韓博掏出手機,一邊準備給張局彙報,一邊問:“寧局有沒有說什麼時候回來?”
“我剛打電話問過,種種跡象表明人販子仍在張化一帶活動,洪大打算查查,寧局和小高估計要到下午才能回來。轄區出這麼大事,他一樣心急如焚。不過範局說了,這邊有喬局坐鎮,讓他不要急。”
“破案有刑警隊,跟我一樣,回來也幫不上忙。”
韓博朝一個剛從裡面走出來、正跟自己舉手打招呼的02.28專案組“部下”笑了笑,接着道:“樑教導員,喬局正在休息,我就不打擾他了。先回去,有什麼事及時通氣。另外02.28案的材料已整理差不多,最遲大後天就能搞完。你幫我通知下02.28案法制組的同志,請他們大後天下午歸隊。”(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