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出了門,宸歌又走到走廊的另一頭,確定即使芷琳和艾涼突然打開門也不會聽見他和段芫北的談話,他才終於將電話接起:“芫北!你到底怎麼回事?你怎麼會突然就訂婚了?”

電話那頭傳來段芫北有些疲憊的聲音:“這件事情說來話長。我有空的時候再和你說。我好不容易找到機會給你打這個電話,就是想告訴你,相信我,我對艾涼的感情絕對不會發生任何的改變!關於訂婚,我有自己的打算。”

聽見段芫北的話,宸歌彷彿看到了段芫北身心俱疲的樣子。他嘆了口氣,終究沒有再追問下去,而是說道:“有什麼事情是我能夠幫忙的嗎?”

作爲兄弟,而且這個兄弟還很有可能成爲自己的妹夫,這個時候的挺身而出、義不容辭都是必須的。

“瞞着艾涼,不要讓她知道我已經訂婚的消息!”雖然和沈靜訂婚只是權宜之計,但是能不讓艾涼知道,那是最好。他實在不想再徒生枝節,影響到他和艾涼。

宸歌點點頭:“嗯。我會盡力瞞住她的。但是芫北,你要知道,長期瞞下去也不是辦法。”

他明白芫北的顧慮。艾涼父母的車禍是芫北的父親造成的,這已經在他們兩個之間劃出了一道深不見底的鴻溝,若是再讓艾涼知道芫北已經訂婚,那艾涼必然不會再原諒芫北了。

電話那端沉默了。好一會兒,宸歌才又聽到段芫北的聲音:“我知道。我會盡快解決好這邊的事情。宸歌,艾涼……暫時就交給你了。”

“那還用你說麼?我樑宸歌的妹子,我自然會照顧好!用不着你提醒!你就放心地去做你想做的事情吧!”

段芫北笑了笑,正想說“再見”,樑宸歌又再度開口了:“還有,如果真的有必要的話,放棄辰洪也沒關係的。”

段芫北徹底愣住了。此時的他除了“謝謝”以外,什麼都說不出來。

辰洪幾乎傾注了宸歌所有的心血,在宸歌心中,其重要程度比夜澀更甚!但是現在,宸歌告訴他,如果有必要,辰洪也是可以放棄的。

宸歌一定是知道了段凌天給他施壓的事情,知道他一定會遇到很多難以想象的困難,所以才提前告訴他,沒有關係的。

宸歌他,是真心把他當成兄弟啊!

嘴角揚起了一抹笑意,但是當他轉過身去看着正坐在牀上自娛自樂玩得不亦樂乎的沈靜時,那抹笑意立刻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你打算怎麼做?”

沈靜擡起頭看他,一臉茫然:“什麼怎麼做?”

皺了皺眉頭,芫北解釋道:“你不是想和你男人在一起嗎?所以我問你,接下來,你打算怎麼做?”

見沈靜仍舊一副茫然的樣子,芫北只覺得自己的太陽穴突突地疼。他看着霸佔着他的牀的女人,無奈地說道:“你不會是想用拖延戰術吧?”

誰知道沈靜竟然點了點頭,還反問道:“怎麼,用拖延戰術不好嗎?只要我們兩個一直拖着不結婚,他們也沒有辦法的吧?”

“誰告訴你拖延戰術會有用的?!拖來拖去拖到最後只會讓他們對我們的關係起疑心!而且即使拖到最後,你爸你媽也不會那麼輕易改變那該死的‘門當戶對’這種觀點的!”就和段凌天那個老頭子一樣,家族利益和臉面比什麼都重要!

“那你打算怎麼辦?”看着芫北緊皺的眉頭,沈靜的眉頭也不由自主地跟着皺起。

“我要積蓄力量!只有等到擁有足以和段凌天相抗衡的實力,我纔有能力脫離他,不再受他的掌控!”說這話的時候,段芫北將視線移向窗外,背對着沈靜,讓沈靜看不見他的目光,只能看見他的側臉。他看着茫茫的夜色,表情冷峻而堅定。

從他出生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處在段凌天的掌控之中。他走的每一步,都是由段凌天安排好了的。每一天都只是在重複前一天做過的事情而已。每一次他想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家規”兩個字就像兩座沉重的大山壓在他的身上,讓他動彈不得。

一直到他高中畢業,瞞着段凌天將第一志願改成了武大。段凌天原本是讓他留在本地的。

那是他第一次違背段凌天的話。因爲他受夠了那種沒有自由的生活!

收到武大的錄取通知書的那一剎那,他滿心的歡喜難以言喻。

也正是因爲他那一次鼓足了勇氣的逃離,他才遇到了他生命中最美好的意外——艾涼。

在看到艾涼的第一眼,她就直直地撞進了他的心裡。所以他纔會慢慢地接近她,想出那樣的方式向她告白,甚至許下那樣的承諾。

“夏艾涼,如果你願意,我們在一起,五十歲時,我們可以告別兒女,一起去看花開花謝;六十歲時,我們相互攙扶,一起到公園散步;七十歲時,你坐在鏡前,我還能爲你梳髮;八十歲時,牙都掉了,我們一起去選假牙。若無病無憂,我們可以到九十歲,我想和你再溫青春年少。”

這段話其實不是他自己寫出來的。他沒有那樣的文采。這是他們宿舍著名的才子寫的,他只是借用了而已。

“夏艾涼,我願傾我所有,守你一生無憂。”

我願傾我所有,守你一生無憂。

這是他親口對艾涼許下的承諾。但是當時的他哪裡會想得到,爲艾涼帶來最大傷害的,竟然也是他!

直到現在,他也無法忘記那一天在警察局外,艾涼流着淚對他嘶吼着說恨他,說一輩子都不會原諒他。那個場景在艾涼離開之後的四個月裡,無數次地出現在他的夢境,將他嚇醒,成爲了他無法擺脫的夢魘。

如果人生可以選擇,他多麼希望自己不是出生在這個根基雄厚的段家,而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家庭,像大多數人那樣,擁有一對平凡但是慈愛的父母,度過一個快快樂樂的童年。

然後,遇見艾涼。

“哥哥!你電話打完了嗎?”艾涼從門裡探出頭來,望着站在走廊這頭的宸歌,笑嘻嘻地問道。

看見艾涼陽光的笑臉,宸歌也笑了。心中的陰鬱消散了一些,情不自禁地變得柔軟。他點點頭,答道:“嗯,打完了。”

“那你陪我去趟超市吧!我想去買些菜回來。”艾涼臉上的笑意沒有變,但是仔細看的話,還是可以看得出那笑容有一絲絲勉強。

“好。”說着,宸歌朝着艾涼走過來,一邊笑着說道:“等我一分鐘,我拿鑰匙!”

爲了方便四人居住,宸歌特地在紐約市中心租了一套房子,樓層有些高,二十二樓。艾涼倒是覺得無所謂,畢竟那家酒店環境不錯,而且又可以說自己的母語。只不過因爲宸歌和芷琳都是從小生活優渥的主,不願意長時間住酒店,所以三人才決定從酒店搬出來。宸歌甚至還專門買了一輛車來代步。

咳,寶寶才兩歲多,太小了,根本沒有什麼建設性的意見,所以他很自然地就被宸歌他們忽略掉了,對於住酒店還是租房子這件事情進行舉手表決的時候,他雖然舉了手,但是宸歌說,夏懷北的票數作廢。

再過幾天,艾涼和芷琳就要入學了。在出國之前,宸歌就爲她們申請了紐約的一所公立大學,雖然名氣比不上那些名牌院校,但是在美國境內還是十分有口碑的。當時選擇要租的房子的時候,也是考慮到了這個因素,所以才選擇了這裡。因爲這裡離那所學校只有十來分鐘的車程,步行也就差不多半個小時的樣子。

艾涼選擇的專業是企業管理,輔修法律。經濟類和管理類的專業,必然是要和法律掛鉤的。這樣的選擇在大多數人看來都是正常的。但是宸歌和芷琳卻清楚地知道,艾涼選擇輔修法律的原因,絕對不止是因爲經濟與法律掛鉤這麼簡單。

但是艾涼不說,他們便不提。這纔是最好的做法。畢竟,沒有傷口能夠完全癒合。即使結了痂,也會留下痕跡。撫上的時候,總會記起曾經經受過的痛楚。

芷琳也和艾涼選擇了同樣的專業,只不過她輔修的不是法律,而是心理學。

這讓宸歌和艾涼驚訝了好一陣子。而且不管他們怎麼猜,都想不透艾琳選擇心理學作爲輔修專業的理由。

至於宸歌,他本來就只是過來幫朋友的忙再順便休個假的,自然是打算回到國內,跟芫北一起奮鬥。其實他的朋友拜託他的事情早就已經做完了,而他早在兩個月前就應該回去的。但是因爲不放心艾涼和芷琳,所以他才又在這邊多停留了兩個多月。

反正學校要求的學分他已經提前修夠了,直等到畢業答辯之後就可以直接領畢業證了。回不回去上課,對他來說,都沒有什麼差別。夜澀和辰洪又有段芫北和閆奎在打理,根本用不着他操心。

在去超市的路上,艾涼看着專心致志開車的宸歌,突然問道:“哥哥,你是不是快要離開這裡了?”

宸歌看了她一眼,點點頭,答道:“是啊。等你和芷琳正式入學之後,我差不多就該回國了。閆奎都打電話來催過我好幾次了!”最後一句當然是玩笑話。閆奎每天都在打電話給他夜澀和辰洪的情況,哪裡用得着催他回去?

艾涼沉默了一會兒。

宸歌覺得奇怪,騰出一隻手來揉了揉艾涼的腦袋,問道:“怎麼不說話了?捨不得哥哥我走啊?”

艾涼還是沒有回答。

“到底怎麼了?是有什麼事情嗎?還是說芷琳欺負你了?”宸歌覺得今天的艾涼有些異常,但是到底異常在哪裡,他又說不上來。

半晌,艾涼才問道:“哥,你說,愛一個人,怎麼會那麼痛苦呢?不是說愛是人世間最美好的情感麼?”

這個問題倒是把宸歌給愣住了。他在心裡揣測着可能會導致艾涼問這個問題的原因以及各種回答之後會導致的後果,綜合比較之後,他選了一箇中規中矩的答案“愛確確實實是人世間最美好的情感。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愛都會讓我們感到幸福快樂。那不是愛本身的原因,只是因爲愛的方式不對。”

艾涼喃喃地重複道:“愛的方式?”

“對啊。愛的方式。其實所有的愛本源都是美好的,只不過每個人表達愛的方式不同,所以纔會給自己或者身邊的人造成傷害。”

這些話並不是宸歌爲了安慰艾涼而隨口說的。在他自己的心中也是這樣想的。

從小,他就知道,他的母親很愛他的父親。爲了父親,母親放下了自己的高傲,放下了自己的尊嚴,甚至放棄了自己的所有,只爲了能夠陪在父親身邊,哪怕是委曲求全,哪怕他總是帶着各種濃妝豔抹的女人出現在各種場合,也沒有關係。

那樣的愛的方式,被傷害的人,是他的母親自己。對他的父親樑甫來說,根本不會有一丁點兒的影響。

在樑甫的眼裡,他的錢、他的權,比所有的東西都重要。記得在宸歌十歲的時候,他曾經被人綁架過。那個綁匪是被樑甫逼到絕路的一個小商人,因爲樑甫看中了他的店鋪,所以用盡了各種手段來逼他離開,甚至不惜毀掉他的家庭,害得他妻離子散。

但是宸歌覺得,比起樑甫,那個商人對自己反而更好些。

商人並沒有要很多錢,他只是想把與店鋪等值的錢給拿回來而已。那個店鋪凝聚了他大半生的心血。

他威脅樑甫,如果樑甫不給錢,他就把宸歌帶走,賣到越南、老撾,或者是其他的地方。這個世界上,永遠都不缺這樣骯髒的地方。

宸歌在商人那裡住了十天。整整十天,樑甫都沒有派人找過他,也沒有給過商人任何的迴應。反倒是那個商人,不僅沒有因爲他是樑甫的兒子而恨他、虐待他,反而每天都對他很好。到期限的那一天,商人甚至同情地對他說:“你真可憐,竟然攤上樑甫這麼個爸爸。”

一直到

最後,樑甫都沒有按照商人提出的要求去做。甚至根本就連人影都沒有出現過。

沒有人知道梁氏集團的小公子失蹤了。

世界依然平靜。人們的生後依舊,該上學的上學,該上班的上班。

他想知道他的母親有沒有找過他,他想不知道他的父親在得知他是因爲他的生意纔會被綁架的時候,心中會不會覺得愧疚。但是沒有人來告訴他答案。

他只知道,他一直懷抱着期待,等待着有人來告訴他:“我來帶你回家。”

而那些他想知道的問題,他也想明白了。

最後,商人對他說:“小子,你爸爸不要你了。”

這個時候,什麼問題的答案都不重要了。

宸歌永遠也不會忘記,當時只有十歲的他,擡起頭看着商人,用一種決然的語氣,說了這樣的話。

“樑甫不是我爸爸。我沒有這樣的爸爸。”

是的,從那個時候起,他就再沒有把樑甫當成過父親來看待。一個連自己兒子生命都不顧的人,怎麼配做他的父親?

甚至到了最後,連那個商人都覺得他很可憐,問他願不願意跟着他走。他說,他沒有想過真的要把他賣給人販子。他做不出那種喪盡良心的事情。

他說:“我老婆帶着兒子跑了,我的店鋪被樑甫拿去了。我什麼都沒有了。你要不要跟我走?至少我不會像樑甫一樣薄情寡義。”

十歲的宸歌連一絲的猶豫都沒有,便搖頭拒絕了。

商人很疑惑:“你明明很憎惡那個家,也很憎惡樑甫,爲什麼不願意跟我一起離開呢?是害怕我把你騙去賣掉嗎?”

宸歌回答說:“我相信你。我也確實很討厭那個家、討厭樑甫,但是我不可能就這樣跟着你就這樣走掉。樑甫最在乎的是他的事業、他的公司,那麼我要做的,自然是奪走他最重要的東西!”

當時商人滿臉震驚的表情,宸歌永遠也不會忘記。

一個十歲的孩子,面容冷峻地對着他說,他要奪走別人最重要的東西,而且那個別人還是他的父親!

宸歌想,那個商人當時一定是在心裡感嘆,到底要是一個什麼樣的家庭,才能夠養得出這樣早熟又心理扭曲的孩子。

是的。宸歌一直都覺得自己的心理是扭曲的。樑家是一個太過黑暗的地方,在那裡,他看不到一絲一毫的光亮。他只能在黑暗之中,越陷越深。這也是爲什麼,他要爲他的酒吧取名叫“夜澀”的原因。

所以在他遇見艾涼的時候,他會忍不住想要接近她,像個哥哥一樣對她好。因爲,那個時候撞進他懷裡的艾涼,就像是一束光。一束可以照亮他的生命的光。

這些話,他從來沒有告訴過他的母親。包括在那十天裡,商人對他說過些什麼,爲什麼又把他送回去,他沒有對任何人說過。他們找不到原因,只好說是那個商人良心未泯,覺得他很可憐,所以才把他送回去的。

對於這種說法,他既沒有表示贊成,也沒有表示反對。只是抱以冷冷的一笑。

樑甫在他回去之後,特地辦了一個宴會,爲了慶賀他的平安歸來。他坐在宴會的一個不起眼的角落,看着樑甫穿行在那些前來慶賀的人之中,臉上帶着虛假的笑意。

樑甫宴請的都是上流社會的人士。這樣的一個宴會,能夠爲他帶來很多很多的利益。

從此以後,樑宸歌對樑甫,再也沒有任何期待。

最後,關於“愛”這個問題的討論,因爲宸歌的閉口不談而不了了之。不過在話題的最後,艾涼問了宸歌一個問題,害得宸歌差點和前面的車追尾了。

“哥哥,你愛芷琳嗎?”

宸歌最終沒有回答艾涼這個問題。

不是不想回答,而是他根本不知道怎麼回答。他從來沒有去想過這個問題。

他與芷琳的相遇,源於樑甫的安排。原本,他以爲芷琳只是一個只會聽從父母安排的富家女,誰會想到,掩藏在那樣一張乖巧外表下的,竟是一個那樣活潑的靈魂?

他與她的婚姻,並不是出於他們自己的意願,逃婚成爲必然。但是在那些接觸的日子裡,他對她又是什麼感覺呢?

他沒有想過,也一直在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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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意識裡,他是害怕接觸這個問題的。他告訴過自己,不會像他的父親一樣,不惜爲了利益而娶一個自己不愛的女人。而且,他也不想禁錮一個不愛自己的女人。

在他的認知裡,愛必須是雙向的。

不管是愛人還是被愛,單向的愛永遠都是一個付出,一個承受,就像他的父親和母親那樣。但是久了,被愛的人爲覺得,愛他的人爲他付出再多、對他再好,都是理所當然,也就不會再感動,不會再心存感激,更加不會有迴應。

但是,總有一天,一直付出的那個人,是會累的。人心都是肉長的,不管付出多少,都不會有迴應,久了,累了,自然也就放棄了。沒有人可以心安理得地享受別人對你的好,自然,也沒有人會無怨無尤地一直站在原地等着你回頭。

他不得不承認,在他的心裡,芷琳是很重要的一個存在。但是同樣的,艾涼也很重要啊!艾涼對於他來說,是妹妹,那麼芷琳呢?芷琳也是妹妹嗎?

他不知道。他真的不知道。

幾天之後,宸歌送艾涼和芷琳入學。兩人都在一個教學班,這讓宸歌放心不少。

在宸歌回國之前,他還特地拜託了他在紐約的朋友——史密斯幫他照顧艾涼和芷琳。

史密斯以前是宸歌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後來史密斯的事業遭到重大創傷,多虧了宸歌的幫忙,才成立了新的公司。兩人就此結下了深厚的友情。即使後來兩人之間沒有再合作,這份兄弟情卻一直沒有斷。

宸歌這次來美國,主要也是受史密斯所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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