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11月22日下午2點,我送走宋小兵,回到家裡。
正好廖媽、喬燕、義邦和淑蘭都在家裡。
於是,我召集大家在客廳裡開始一個家庭會議。
我說:“現在,這裡是一個真正的家裡!居然是家,就要有家的規矩!以後,廖媽負責家裡的家務,給大家做飯、洗衣服、搞衛生等,當然,大家閒暇的時候,也要幫助她做事情!喬燕是我的同事、朋友和家庭成員,她負責管理家裡的費用,大家用錢都要通過她!義邦和淑蘭的任務主要學習和適應海外生活環境!我和喬燕還要做公司的一列事情,因此,以後,我們可能要出遠門去公幹!而廖媽、義邦和淑蘭要長期在家裡待着!”
喬燕說:“以前,大家都生活在內地的環境裡,有而內地與港城是完全不同環境!因此,我們在對待人和做事情上,肯定不能拿內地那一套到港城來用!這裡的人,沒有內地鄉里鄉親的概念,他們都是陌生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只有金錢關係,沒有免費的東西!也不用講情義!因此,你們沒有必要跟別人講真話和感情!不要跟別人透露自己身世和身份等,也不要希望別人給你們免費的幫助!這裡流行語是‘無故獻殷勤,非奸即盜!’!這裡免費的帶感情誘惑的東西,往往有毒的,欺騙人的!明白嗎?你們只能相信我們,認真學習和做好自己事情!否則,我們將被這個社會無情地淘汰,並且被趕出這套房子,淪爲乞丐!明白嗎?”
義邦說:“嫂子!明白了!我想帶淑蘭出去買書,我們要自學知識,我要幫助淑蘭學習語文、算術和英語等!”
我說:“好的!義邦、淑蘭!以後,你們是這個家支柱!因此,你們一定要立志學習,練就本事!”
淑蘭說:“哥哥!我們知道了!以後,我們會講衛生,講禮貌,少說話,多觀察,多做事!”
大家笑了!
廖媽笑着說:“義財!喬燕!你們帶弟弟妹妹出去玩玩吧!這兩天,他們在這裡憋壞了,讓他們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吧!我在家裡做飯等你們!現在,我感覺,這裡的炊具啊,比內地的好用多了!”
大家笑了!
於是,我、喬燕、義邦和淑蘭帶着證件、現金等,開始越野車出去購物和玩耍了!
我們到書店和文具店裡,購買義邦和淑蘭學習的書籍和文具。
我們到購物中心購買了廖媽、義邦和淑蘭的服裝和鞋帽等,當然,我和喬燕也購買了。
購物結束後,我們一起都維多利亞港旁邊的咖啡廳喝咖啡和聊天。
淑蘭笑着說:“哥哥嫂子!咖啡好苦啊!像我們老家的涼茶!我感覺洋涼茶的味道怪怪的!”
大家笑了!
義邦說:“哥哥、嫂子!明天,你們帶我們去報名讀書吧!你們要做事情,也不能總教育我們!學校裡有老師,這樣我們可以學得更好一些!”
我說:“好的!我們社區附近就有一個外國語學校!明天,我們帶你們去那裡報名讀書吧!”
.....
11月23日早上,我和喬燕帶證件和現金,帶義邦和淑蘭去金嶺外國語學校報名讀書。
物業管理處工作人員跟我們講,這個外國語學校有小學部、初中部和高中部,是外國人開辦了,專門招收金嶺社區及周邊的有錢有勢家庭的生源。
在費用方面,學費每個學年每人是5000美元,學費包括服裝費、書本費和雜費。早餐費和午餐費每個月是80美元/人,一個學期按照5個月,先交一個學期即400美元/人。
初中之後,要寄宿,住宿費及伙食費一個學年是1800美元/人。
這些費用對於一般家庭而言,確實難以承擔啊!但是,對於我們而已是可以接受的!
這個學校距離我們住處只有一公里多路程,因此,我們可以步行去。
早上10點,到了這個學校的學生科,我們出示房產證、身份證後,給義邦和淑蘭報名讀書,義邦從二年級讀起,淑蘭從一年級讀起。
他們從1973年2月12日之後的新學年開始讀書,由於,距離讀書時間還有將近三個月的時間,學生科工作人員建議義邦和淑蘭讀他們學校舉辦的內地生補習班,提高英語能力,和適應學校生活的能力,補習班的費用每人500美元。
我們同意,並給他們兩人報名了!
於是,喬燕給義邦和淑蘭交了學費、伙食費和補習費,一共交了11800美元。
交了錢後,學生科的工作人員,帶着義邦和淑蘭去校醫院體驗,然後照相、錄入指紋、辦理學生證和補習班證,領取校服、書包、書籍和文具等。
中午12點,我們辦好全部報名手續,喬燕拿到11800美元稅務**,義邦和淑蘭拿到了學生證、補習班證、體檢表,並領到了校服、書包、書籍和文具等。
就這樣,義邦和淑蘭成爲這個學校的正式學生。
義邦和淑蘭的體檢結果一切正常,義邦身高1.68米,體重45公斤;淑蘭身高1.62米,體重35公斤。他們兩人都有點偏瘦,體檢醫生要他們加強營養和鍛鍊。
我們收好東西和證件後,四人一起步行回家了。
在路上,義邦和淑蘭興奮地與我們交談。
淑蘭笑着說:“哥哥、嫂子!這個學校就天堂一樣美!我太喜歡了!”
義邦笑着說:“是啊!老師說了,這個學校有5000多名學生,是一個大學校!就是學費太貴了!因此,我們一定要玩命學習!這個學校是計算學分的,修滿學分就可以升級和畢業了!”
淑蘭笑着說:“是啊!我提前畢業了,就可以去大學,讀了大學後,就可以幫哥哥、嫂子做事情了!”
喬燕笑着說:“好啊!以後,你們生活好很有規律了!一定要整天時間安排好!按照你們的課程表做一個作息時間表出來!然後,按照上面的規定做!回去我指導你們做時間表!”
回到家裡,我們放好東西后,就洗手吃午飯了。
午飯之後,喬燕指導義邦和淑蘭做作息時間表。
由於,這幾天太累了,我回我的臥室休息了。
......
吃過晚飯後,廖媽在做家務,喬燕在書房裡給義邦和淑蘭補習英語等。
爲了儘快搞清楚父母、哥哥、姐姐們遇害的情況,我在地下室的攝影工作室裡打開了從老家帶回的兩個鐵箱,並開始對裡面的文件進行拍照,對兩面的財物進行登記和統計。
我仔細閱讀和拍攝的文件有:
《遺囑》:是我爺爺給父親關於繼承遺產的《遺囑》。
遺囑是我爺爺在臨終前立下的,遺囑上說明繼承人是我的父親賈顯達,爺爺叫賈天龍。要遺產的清單、內容及說明等。
這份遺囑是由JUSTICE INTENATIONAL LAW OFFICE即正義國際律師事務所公正、起草和備案的。簽署時間是1953年3月18日。
父親繼承的《遺產清單》表明:蘇門答臘島3000公頃橡膠種植園一個;加裡曼丹島5000公頃橡膠種植園一個;蘇門答臘島共3000公頃咖啡種植園三個;位於印尼海島各地的金銀礦山三個;爲巨港附近海島的黃金冶煉廠一個,白銀冶煉廠一個;海島各地城市建築土地共計6000公頃,工商農用土地8000公頃;巨港地區的住宅區、商業區、辦公區和別墅等涉及3000公頃土及附屬建築500多萬平方米。還有兩家國際進出口貿易公司,一家賈氏國際集團公司。
上述資產、土地、房產和公司的相關文件,如《產權證明書》、《土地證》、《房產證》、《公司營業執照》和《公司銀行賬戶證明》等我在資料找到了!
一份父親與律師行簽定的《資產委託管理合同》表明:這份合同是我父親賈顯達以賈氏國際集團公司的董事長名義,與正義國際律師事務所、正義國際資產委託管理公司的董事長GEORGE.JONES即喬治.瓊斯先生簽定的。
合同內容主要管理《遺產清點》的產業經營、公司運作及土地開發等,受託方可以獲得年終分紅利潤的5%收入。
合同簽署時間爲:1959年3月28日。
合同期限爲:1959年3月28日至1979年3月28日,共20年期限。
合同附件有,雙方公司的營業執照影印件、雙方身份證及護照的影印件,以及辦公室地點和聯繫電話等信息。
父母的《結婚證》表明:這是父親與母親於1953年2月8日在印尼當局婚姻登記處辦理。上面有我們父親賈顯達,母親廖美蘭的照片。
我們家庭的《海外戶籍證明》表明:這份文件是印尼當局戶籍部門開據的。
上面說明了我父親賈顯達的父親是賈天龍,母親叫廖春燕;父親的妻子叫廖美蘭;親生兒子叫賈義文;親生女兒叫賈淑芬。文件上有他們照片和指紋影印。
文件上顯示:
我爺爺賈天龍出生於1893年6月28日;
我奶奶廖春燕出生於1910年5月22日;
我父親賈顯達出生於1928年7月16日;
我母親廖美蘭出生於1931年8月18日;
我哥哥賈義文出生於1955年9月25日;
我姐姐賈淑芬出生於1957年3月13日。
《海外戶籍證明》的開據時間是:1961年1月1日。
這份文件還附有我哥哥姐姐的《出生證明》,還有份從爺爺開始,爺爺的各房老婆往下的《家族譜圖》,這給樹形圖上不要各房夫人的名字,以及兒子、女兒及其配偶,往下的孫子和孫女的名字和出生日期等信息。
我奶奶廖春燕名下除了我父親,我還有一個同胞叔叔,叫賈顯德,一個同胞姑姑叫賈智慧。
《回國機票及行李單》:這些是父母和哥哥姐姐從海外回國時的留下機票和行李單據。機票上有父母親和哥哥姐姐姓名、護照編號,以及航班信息,時間是1961年1月18日從海外飛往邕城。
《邕城家庭戶口簿》:建檔入戶時間是1961年3月28日。我父母是以歸國華僑的身份入戶的。戶籍職業是個體工商戶。戶口簿上有父母、哥哥、姐姐、我、義邦和淑蘭的照片、指紋等戶口信息。並附有我、義邦和淑蘭等三人的醫院開據的《出生證明》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