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氛一下子就沉默了下來,三十年前的時候,還真的沒有我,當然,那時候還沒有小7,可是小7的手稿,竟然和一個三十年前的手稿一字不差,時間確定了不可能是手稿的主人抄襲了小7,只能是小7抄襲。
事情怎麼他孃的就發展到現在的程度了呢?
我點了一根菸,看着眼前的這個年輕人,他說的沒有錯,這個東西如果披露出去,我絕對完敗,沒有任何的勝算,說句難聽的話,因爲害怕所謂的詛咒,其實我到現在爲止,對這個所有人認爲我的巔峰之作,甚至都沒有看過一眼,也就是說,這個掛我名寫的書,我自己都不知道內容。
“談談吧,我沒有抄襲,不管你信不信,你想要錢,這都好說,現在我想要明白的是,這一切到底是怎麼回事兒。”我說道。
“我是當時那個事件的狂熱愛好者,所以在那本書出版之後馬上買了一本,但是我發現,我是非常無意的發現,這本書的內容竟然跟我爺爺的遺物之中的一個手稿一字不差,開頭我只是認爲開頭像,在看完之後才發現是一模一樣。”年輕人道。
“說到這裡,我應該自我介紹一下,我叫凌風,你可以叫我小凌。”他繼續說道。
“你爺爺的遺物?”我問道。
“對,我爺爺是一個古董的愛好者,沒有什麼遺產,但是喜歡收集一下奇怪的東西,這個手稿就被遺忘在一個角落,我也沒想到事情會這樣,在發現了這個之後我也一度的眩暈,想着曝光你,但是這樣對我們兩個都沒有好處不是嗎?後來我還是決定,跟你談談,總會有一個合作雙贏的計劃。”凌風說道。
“我想看看那個手稿。”我說道。
“這個我不好意思拒絕你,但是你只能看拓本,我保證,原本跟這個是一模一樣的。”凌風從包裡拿出了一疊紙張遞給了我。
我看了前三章,沒有僞造,這個人說的都是事實。
“想要錢,可以,但是還是那句話,這個手稿是你爺爺的遺物,我保證我在之前沒有看到過,你也沒有我接觸過這個手稿的證據,而且這個手稿的主人是誰?你爺爺?就算是我抄襲,我抄襲誰的?”我問道。
“不是我爺爺的,我對比過筆跡,這可能是我爺爺當時在某個地攤上淘的貨吧,可是這都不重要,不是嗎?”凌風說道。
“真蛋疼!”我罵了一聲,渾身有點顫抖,到目前爲止,事情的複雜程度已經超脫了我的想象。
“趙先生,如果你願意給我兩百萬的話,我保證這件事兒不會有另外的人知道,還有,我還可以幫你查一下這個手稿到底是從哪裡來,當然我不確定是否能幫到你。”他道。
“錢好說,你說說,怎麼幫我。”我道。
“我奶奶還活着,憑她對我爺爺的瞭解,應該知道這個手稿的來歷,我是說應該知道。”凌風道。
——我給凌風付了二十萬的定金,他答應帶我去見他奶奶,這件事兒是一個巨大的繩索,看似雜亂無章的背後,其實繩子的任何一個地方斷裂就會全部崩盤。
也就是說,我要麼什麼都不知道,一旦知道一點,就可以知道一切。
凌風的奶奶已經七十多歲,但是這是一個看起來依舊健碩的老人,滿頭的銀髮,一口潔白的假牙,臉上帶着老人經歷了世間滄桑纔會有的慈祥。
“奶奶,今天我找您,是想了解一下,爺爺當年是從哪裡得到這個手稿的。”我開門見山的問道。
凌風的奶奶帶上了老花鏡,看着那個稿子的拓本,輕輕的摩挲着,像是在愛撫愛人的臉龐。
“老頭子珍藏了那麼多東西,其實最喜歡的就是這個,他說這個稿子裡帶着怨氣呢。”老太太道。
“奶奶,具體是怎麼回事兒?”我一看有戲,馬上說道。
“這個稿子,是關於很多年前得一件事兒,當時我跟老頭子在菜市場見到了一個帶着孩子的女人,,那個女的確實不容易,自己一個人帶了個小丫頭,那小丫頭瘦的啊,簡直骨瘦如柴,一個女人拉扯大不容易,當時也實在是沒辦法了,就在那邊賣女兒,因爲我跟老頭子只有兩個兒子,就想着領養了得了,那女的也同意。”老太太說道。
她說到這裡的時候,停頓了一下,道:“後來那姑娘又給丟了,多可愛的小丫頭啊,要是現在還在,也早就嫁人了。”
“當時您就沒想着找找?”我問道。
“找啦,可是最後的線索是有個人抱着那個小姑娘,去了桂林,之後就斷了,要知道那時候的條件,可不是現在能比的。”老太太道。
桂林!又是桂林,曉曉的身份證是桂林人,小7最終消失的地方是桂林,好像桂林這個鬼宅是一切的一切的開端和終結。
“那這份兒稿子?”我問道。
“後來那女的回來了,可是那時候小丫頭已經丟了,那女的就留給了老頭子一個這玩意兒,說這是那個丫頭的爹的作品。留給我們,算是當個念想。對了,那個稿子裡面,還有小丫頭他爹的照片,小凌啊,你去找過來,給這位先生看看。”老太太道。
——我最終看到了照片,卻是如此的失魂落魄。
狼狽不堪的回到了平頂山。跟我母親聊了一整晚。
照片上的男人,不是別人,正是我死去了多年的老爹。
——跟我母親的聊天我得知,父親曾經去桂林下鄉,作爲知青。
我沒說話,因爲不知道說什麼好。
——我給了凌風三百萬。
可是那份兒手稿的事兒,還是在半年後披露了出去,我從沒有像現在這麼狼狽不堪,身敗名裂。
——陳曉宇出國了,帶着她女兒。
林小凡沒有死。他最終找到了劉大狗。
小7是在一年後回來的,她被軟禁了起來。在一個房間裡軟禁了一年半,她後來告訴我,那個房間裡有個女人的畫像。
——我?估計後來瘋了。
——有一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夢裡有個女人,絲襪美腿,我看不清楚她的臉,可是我卻憑着我僅有的記憶知道這個是曉曉,她突兀的出現在了我的夢裡。
“我給過你很多機會,在很多時候,都想着事情其實到此爲止。”她說道。
“然後呢?”我問她。
“如果你沒有背叛,我會告訴你睡了自己的妹妹,這是報復,但是起碼證明了你跟他不一樣,不會在睡了一個女人之後就說再見。”她道。
“這能怪我?如果你當時沒有消失,如果小7沒有來找我。我其實並不是一個喜歡背叛的人。”我說道。
“沒有原因,男人總是有很多的藉口,我只要結果,那就是你跟那個人一樣。”她說道。
“對不起。”我道。
——我給過你第二次機會,那個住在808的男人,他找過陳曉宇,給她布符,你知道他是一個高人,你知道他有辦法,甚至在飛機上的時候,你也知道劉大狗可以有辦法救所有的人,但是你故意的不相信他們不聯繫他們。
你沒看過手稿。
你認爲你自己沒事兒,其實你不管怎麼去標榜自己的正義,你跟彌勒一樣,你想讓人死,儘管你不捨得,你渴望這一次功成名就的機會太久了,不是嗎?
你從來沒想過阻止這一切的發生。
你甚至在無形之中推波助瀾。
人性,真醜。
害死你的,是你自己,從頭到尾。
你的功力,你的無恥,讓你丟掉了一切,你是不是感覺很可悲?自己很可憐?
可是你有沒有想過,假如我是真的喜歡你,爲你奮不顧身的一個姑娘,我會如何?
出來混,遲早要還的。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