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前張楠翻了翻《沉默的羔羊》:托馬斯-哈里斯同名小說的的改編權成功拿下,哥倫比亞影業打算明年或者後年就將其搬上銀幕。
張楠記得這部小說在創作時似乎是有真實原型的,而且後來還應該拍了續集片《漢尼拔》,劇情也參考了真實事件。而且應該在差不多時期,還有部驚悚片乾脆是以同一真實事件爲劇情,那部電影的名字叫《達莫》!
“那個達莫有問題?”
聽張楠這麼說話,關興權就知道問題大了,不然不會用方言交談。
張楠神秘笑笑,“和孫二孃差不多。”
“前一半還是後半段?”
臥槽!這一刻張楠再次佩服關老大,這話問得太有水平:前半段殺人奪財賣人肉包子,後半段造反!
這會談論這麼變態、反人類、反和-諧社會的人物,關老大口氣都還能風淡雲清,這神經也夠粗的。
“前半段,不過這傢伙應該是自己吃,不賣。”
到這,張楠瞬間想到了一些曾經在網上看到過的特別彆扭的照片,都感覺胃部都有點不適。
老闆和關老大兩人用華夏方言交談,所有人都明白會是極度機密、重要的事,也不多聽:不管聽不聽得懂,自覺點當聾子比較好。
這會看着保羅不喝酒了,大口嚼着紅燒牛肉,張楠忍不住嘴抽抽。
關興權這會的腦子其實是在高速運轉的,不用問爲什麼會知道那個達莫是個吃人肉的瘋子,因爲張楠問這事就是不正常的。
在精絕古城那時起,關興權已經覺得張楠神奇,在處理滬上郊區火車站問題開始,他就再沒問什麼原因:不科學的事太多,不需要再問,這會他考慮的是如何解決這件閒事。
是真正的閒事,但有能力去管,關老大還是不會坐視不理。
一個可能吃人肉的瘋子,這樣的怪胎少見,關興權甚至還來了點興趣。
“做個良好市民?”
“港片看多了吧?”張楠吐槽。
“那換種說法,路見不平拔刀相助,這種禽獸變態還是早點毀滅的好。”
聽關興權這麼說,張楠道:“那怎麼和夥計們說?”
關興權看了眼張楠,“還要把事搞大?”
“關哥,你不會是想找到那個死變態,然後給他一槍了事?”
“這樣最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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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真信我!”
關興權表情沒什麼變化,但張楠還是能看出他其實已經是一副“你說對了”的意思。
“關哥,好幾條人命,現在最多算失蹤人口,就給一槍也太便宜了。”
“那把人抓來,蒙大拿那就不錯,你想怎麼玩就怎麼玩,最多別讓保羅來湊合,熟人不好下手。”
“別扯,你知道我不是那個意思。”
關興權歪了下脖子,道:“這就比較麻煩,要計劃一下,保羅就必須要參與進來。”
“我擔心的是怎麼和大家說。”
“用不着解釋,只要把計劃想好,弟兄們自然會把事情辦了,這的人沒什麼刨根問底的興趣。”
既然關興權這麼說那就行了,他的眼光張楠還是信得過的。
那就決定多管閒事,反正抽上十天半月的時間沒什麼問題,閒着也是閒着。
這邊說完,大家也吃完了,但一個都沒走。按照以往經驗,每次老闆和關老大這樣的談話之後,總有重要的事要宣佈。
果然,關興權道:“保羅,如果那個達莫有問題,你會不會管?”
保羅心中有疑惑,但還是道:“認識一場,如果他有困難,我會拉他一把。如果他有大麻煩,那得看是什麼事,或許我會當作沒看見。”
這態度不錯,人生幾大鐵就是白叫的?
“要是他比水牛比爾和開膛手傑克還危險呢?”
“傑夫瑞?”
保羅有點不可思議,記憶中那傢伙除了酗酒之外,在部隊裡甚至是屬於比較弱勢的那一類人,看着根本不屬於危險人物的範疇。
但關老大這麼說,老闆也必定是一樣的觀點,連爲什麼知道有達莫這個人都不是自己該問的。
保羅是保鏢,就算再得老闆信任,他還是保鏢。沒問爲什麼,所有的疑問都沒問。
“我說的是如果他是個殺人狂?”
“有多狂?”
保羅問道。
“吃人!還是吃了一個又一個!”
“那我會親手送他下地獄!”
聽到保羅的話,張楠搖頭道:“這樣不好,你該把他送給警察,做個好市民。”
一聽這話,邊上的關興權心裡直翻白眼!
到底是誰港片看多了?
“老闆,如果你說的是真的,那會很麻煩,還要符合常理,不然警察和fbi會把我們煩死!”
保羅的腦子很清醒,現在已經不是100年前的西部時代,如今這種事一捅出去,那就得講法律。
“證據會有,多到讓世界震驚。不過你說得對,要有個合理的故事,這就要你來當福爾摩斯。”
張楠說到這,想了下,又道:“保羅,你能不能分辨出血腥味和死人的氣味?”
聽老闆這麼說,保羅道:“沒有問題,人血和動物血的氣味我都能分得出。
死人,如果是腐爛的那種,沒問題,我聞到過好幾次。”
“能不能對警察說?我指的是你爲什麼能分辨屍臭的原因。”
這下輪到保羅搖頭了,“一般警察不行,但我可以要求以前的長官到場,由他們去解釋,一句軍事秘密就行了。”
張楠點點頭。
“夥計們,老規矩,只要執行。這趟我們要管點閒事,對付個可能的殺人狂,還是個吃人肉的超級瘋子!
我們要提前編個故事,一個合理的劇情,讓保羅能夠接近那個瘋子,至少是保羅能接近那個瘋子住宅的合理故事。
對了,那個瘋子應該是個同性-戀,不過這條可以忽略,因爲咱們的保羅顯然是個純爺們,咱不用釣魚那一套……”
聽到這,保羅一下子懸起來的心又放了下來。
“……說說各自的意見,自由發揮。”
好了,餐廳立刻變成了會議室,衆人壓下心中疑問,開始想辦法。
大夥是保鏢,基本上曾經都是軍人,但夥計們不是陰謀家,更不是小說家,這編故事的難度還真的挺大!
絞盡腦汁、挖空心思……
第一個發言的是扎克,好歹他在警察隊伍裡當了多年的司機,破案這一行還事有點了解的。
聽他開口,大家都有點期待。
但他想出來的辦法有點奇葩……
“把戴維斯叫回來,他當過警探,負責過大案,有經驗。”
好幾位直接給他豎了箇中指!
但這也有道理。
張楠直接拿電話,往加拿大打了個。
“戴維斯,我,艾倫……嗯,剛回來。你那最近抽不抽得開身…大約十天半月。
…那好,你在溫哥華最好,最快速度回紐約,我找你有事……”
張楠還看了下表,“……不用連夜回來,明天就行…那好,隨你,明天見。”
掛了電話,看到大夥都在看自己,張楠道:“他晚上坐半夜的紅眼航班回來,過會會給我們打電話通知抵達時間,明早扎克去接一下。”
“好的,老闆。”
把大偵探召回來有大用,這時保羅道:“老闆,我只知道他應該是俄亥俄人,但不知道具體地址。”
略微探究的眼神,意思很明顯:老闆,你知道具體地址不?
張楠當然不知道!
自個是人,不是神!
不過有辦法。
“關哥,聯繫下托馬斯,讓他查人,要保密。”
“聯合力量”有自己的情報渠道,在軍隊、華府、cia這些地方都有關係。
但如今不是20年後,那時候要查個人非常簡單,找臺警用聯網電腦一查就清清楚楚,別說住址、車輛、有無犯罪記錄這些,連住宿記錄都一清二楚!
現在是1989年,查人很大程度上還得靠人。
這邊聯繫托馬斯,一聽明白是什麼事,托馬斯打着包票道:“只要那傢伙不是隱形人,最多到明天下午就能查到他在哪。”
很簡單的辦法:通過軍隊能知道他以前的住址,而美國有專門管理退伍軍人的部門,讓人一查就清清楚楚。
要是搬家,那就找fbi內的關係戶,他們有辦法,流浪漢除外。
至於幫着查詢的人不僅僅是關係戶,更是拿人錢財、替人辦事的老手,知道哪些事情要徹底爛在肚子裡。
至於找到那個達莫在哪後,下邊該怎麼辦的問題,那就得讓戴維斯回來再想個妥善的辦法出來。
散會,該幹嘛幹嘛去,一切等明天再說。
這趟屬於典型的多管閒事,張楠閒的?
要是一般的罪犯,張楠不是什麼超級英雄,才懶得管!
紐約每天發生那麼多刑事案件,被謀殺的人幾乎天天都有,更不要說有些街區的治安一團糟!
多管閒事的習慣很不好,但這個傑夫瑞-達莫不一樣,真的不一樣。
如果現在是1999年,那張楠在看到《沉默的羔羊》後想到《達莫》,都會去警察局查查這個達莫在哪。
不過現在不行,技術還沒形成。而等到99年,那個殺人變態都應該早就下地獄了。
那種瘋子,是個正常人就會想着宰了它!
傑夫瑞-達莫,美國著名連環殺手,犯下多起命案,綽號“密爾沃基怪物”,是世界犯罪史上最冷血、最變態、最令人髮指的連環殺手之一!
張楠在網上看過《達莫》那部電影,因爲是真人真事改編,所以順手查過那傢伙的資料。
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
比孫二孃還變態!
據說那個變態殺人狂的外表就有像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小夥子,即使你在街上遇見他,也不會特別注意到那個人。
看過真人照片,還真感覺不出那是吃人肉、還“挑肥揀瘦”那種瘋子。
傑夫瑞-達莫堪稱是《沉默的羔羊》裡食人博士漢尼拔的真人版本:他會把他有興趣的獵物綁架,然後殺掉、奸-shi,最終吃掉!
更加變態的是:達莫和這會還在蘇聯逍遙自在、未被發現的另一個吃人狂魔安德烈-奇卡提羅一樣,只有通過對屍體叉叉oo才能獲得性-滿足和高-潮!
傑夫瑞-達莫還是個同性-戀,而他殺害並食用的被害者也似乎全是男的!
在吃人方面,達莫那個瘋子居然還非常講究,只會選擇想吃的部位切下來放在冰櫃裡儲存,其餘的部位要麼在廚房特製的硫酸池裡處理掉,或者想辦法在野外處理掉。
而且這個瘋子選擇目標不僅僅有隨意性的時候,還有預謀的類型:在他所有的吃人案件中,他曾經試過先後殺害兩兄弟,然後吃掉他們!
還有把被害者的頭蓋骨鑿開、灌入水銀,割人皮風乾的事好像也幹過。
“口味獨特”,最愛吃被害者的生殖器……1991年警察在他家發現大量人頭和殘肢,還有切好的人肉片。
傑夫瑞-達莫最終被警察發現、抓獲都可以說是一場意外,因爲之前警察其實有機會“提前”發現這個殺人、吃人狂魔,但因爲出警處理的兩個警察是種族主義者,完全沒去想他是個殺人狂,反而把半昏迷、原本已經逃出魔窟的老撾裔受害者留給了達莫。
那個14歲的少年在兩個人渣警察走後被殺,然後也被吃了!
直到在1991年7月的一個晚上,兩名警探羅斯和羅爾夫-米勒在巡邏時遇上一名黑人青年特雷西-愛德華,黑人小夥子報告警察:他附近的一名鄰居揚言要剖開他的心並吃掉!
三人一起調查事件真僞,起初找錯了人,但最終查到傑夫瑞-達莫的家,結果在房子裡發現了大量的人頭和殘肢,冰櫃裡還有不少切好的人肉和一個人頭!
傑夫瑞-達莫居然沒給送上電椅,最終被判有罪並要坐牢1070年,在獄中也如電影中的漢尼拔一樣被單獨、高度監視下隔離。
但這個變態連環殺人狂、吃人魔鬼在監獄裡沒活幾年:1994年11月28日,達莫在威斯康辛州的哥倫比亞行爲矯正中心服刑期間被一黑人囚犯殺死,那名囚犯聲稱是受上天感召,要殺死這個殺人狂魔、替天行道!
殺人、吃人肉,《水滸》裡的孫二孃和張青成了“替天行道的好漢”,武松那個神經病也能和賣人肉包子的殺人魔鬼稱兄道弟……
真不知道到底誰是神經病!
還好,現實社會中被發現的吃人肉的殺人狂魔基本上沒能逃脫法律和正義的制裁,除了一個人……
那是個小鬼子……小鬼子嘛,本就畜生就不少,吃人狂魔都能逍遙法外也就不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