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到了年末的歐洲,古典樂壇裡的新鮮事實在是太多了。幾乎各大樂團都要開始進行巡演活動,製造出各式各樣的八卦新聞。

當然,今年冬天的頭條几乎都被維愛和維交爆出來的醜聞給吸引過去了,這股子風潮在整個維也納、甚至是歐洲,颳了整整一週,還沒有一點平息下去的跡象。

剛剛滅了點火,忽然又爆出原來里昂·扎耶夫公開賣出維愛副首席的職位;好不容易又消停了一會兒,突然又知曉羅遇森在維交被成員孤立一年多的事件。

音樂家和樂迷們的世界已經快被這場醜聞給填滿了,就在這時,一股清流慢慢地流淌進這片火熱的大地——

柏愛今年的倒數第二場巡演,即將開始!

由於柏愛的行程在s市耽擱了整整一天半,因此這場原本定好的音樂會不得已推遲了一週。

一天,就是24小時的排練熟悉時間。柏愛每場的演出曲目都會有個別的差異,排練時間也是十分必要的。

而在金色|大廳,每一場演出都需要提前預約。因此當柏愛要推遲自己的音樂會時,音樂廳裡那早已排滿的行程愣生生地將他們擠到了一週後。

所幸最後一場在柏林的演出是在他們本家的柏林愛樂音樂廳,否則這場音樂會恐怕還會出了更大的簍子。

在休息了一整天后,戚暮早起外出晨練,順便給查爾先生的帳號打去了最後一筆匯款。在得到對方的短信確認後,戚暮徹底刪去了這位出色的私家偵探的號碼,也將這一段秘密永遠地埋藏在了心裡。

戚暮並沒有請查爾先生做什麼違法出格的事情,他只是讓這位私家偵探調查出了一段真相。作爲一名私家偵探,查爾會恪守職業守則,保守他的秘密,即使後來被人知道他在暗地裡請查爾做了這些事情,戚暮也能問心無愧——

他調查出來的都是真相,你看,連警|察都找出了更多的證據,不是嗎?

戚暮回到家的時候,廚房裡用電飯煲煮着的小米粥已經翻滾發軟了。他剛端出兩碗小米粥出了廚房,便見到那個俊美優雅的男人此刻已然梳洗完畢,正端坐在餐桌前看着自己。

戚暮眉頭一挑,走上前:“醒了?”

閔琛將筷子和勺都放好,語氣蔫蔫的:“你沒叫醒我。”語氣低沉失落。

昨晚上戚暮答應了閔琛,以後自己每天起牀晨練的時候,一定會叫醒對方。但是今天早上他卻趁着天還沒亮的時候,就悄無聲息地出門了,一點都沒有喊醒對方的意思。

聽了這話,戚暮手中的動作一頓,接着他無奈地笑道:“今天早上我醒得太早了,就沒有喊你。以後我保證每次都喊醒你,好不好?”

男人輕輕地“哼”了一聲,戚暮又柔聲勸了幾句,在保證今天晚上從劇院回來後會親自爲這個傲嬌的傢伙燒一桌好菜後,對方纔肯罷休。

吃着清淡小菜、喝點小粥,戚暮笑着與閔琛說一些關於帕雷森劇院的事情。而他所不知道的是,男人一邊低聲地應聲,一邊用包容深邃的目光望着他。

其實……在今天早上戚暮剛剛從牀上起身的那一剎那,閔琛便醒了。他感覺着青年故意的躡手躡腳,似乎不想引起自己的注意,於是,他便順勢而爲,心中也隱約地有了些猜想。

閔琛的視力還算不錯,但是在起霧了的清晨,站在高樓頂端,他還是有些看不清街角的情境。從書房裡取出了自己早就不用的低度數眼鏡,看着青年站在街角atm機前的模樣,閔琛微微眯了眸子,一聲不吭。

……有些事,真的就該這麼結束了嗎?

在戚暮晨練跑步的時候,閔琛隨意地打出了幾個電話,正式開始接手這件被戚暮認定爲“已經解決”的事情。

當閔琛坐在餐桌前,看到青年自然和煦的笑容時,他心中微微一顫,也是真的明白——

他真的放下了。

不過,戚暮是徹底釋懷了,而閔琛卻沒有。

認識奧斯頓·柏特萊姆的人,大多都認爲他是一個寬容紳士的人,對每一個人都風度翩翩,恪守禮儀。但是隻有熟悉他的人,比如說丹尼爾,比如說戚暮,卻都知道……

這個人非常的小心眼。

丹尼爾剛到柏愛面試的時候,當時的閔琛也不過是樂團的助理指揮。面試的那天,當年的柏愛首席指揮正帶着丹尼爾到樂團排練室參觀,恰巧閔琛在爲一位小提琴手示範樂段。

閔琛的鋼琴是非常優秀的,但是他的小提琴……真是讓人不敢恭維。反正以他的水準,不要說是柏愛首席了,就是能否進入柏愛都很懸。

因此,在聽到閔琛普通平凡的小提琴聲之後,丹尼爾毫不客氣地對指揮說道:“勞倫特先生,這位小提琴手的實力倒是比較普通啊,剛纔他那首《西班牙交響曲》好像都錯了一個音呢。”

勞倫特大師搖搖頭,道:“丹尼爾,你難道沒認出來嗎?這位是奧斯頓·柏特萊姆,奧斯頓是我們樂團的助理指揮,並不是小提琴組的人呢。”

“哦天哪,我竟然沒認出來!”

丹尼爾說的很小聲,但是他卻忘了,某個男人極好的耳力。因此當之後他被某人欺壓了一整年後,丹尼爾終於忍不住地嘟囔了一句“奧斯頓你這混蛋,我哪兒對不起你了到底”。

接着,閔琛斂了眸子,淡定地回答:“我的小提琴,很好。”

你瞧,一句話的事情,人家是能記住一整年的。

而對於羅遇森和里昂·扎耶夫兩個人,閔琛已然深深地記入了心裡,哪裡是一句“已經被捕”可以原諒的?

他這輩子都不會忘記,在去年那個寒冷的冬夜,當他以一個朋友的身份來到太平間的時候,他並沒有敢掀開那張白布,但是對方的一隻手卻無力地垂了下來,落在白布意外。

那隻手已經僵硬發白,五根指頭的指尖全是淤血。摳斷的指甲、破皮的指腹,深深地烙印在了閔琛的記憶裡,讓他永生無法忘懷。

這是怎樣的一種絕望痛楚,才能讓一個小提琴家活生生地將自己的指甲摳斷!

擡首看着此刻青年燦爛溫和的笑容,閔琛眸子一斂,將更多的情緒都掩藏在了深邃的眼神裡。

當事人再也不在意了,可是……他在意!

因爲,這是他最心愛的人。

那些人,沒有任何資格傷害他一分一毫!

“馬上你真的要和我一起去帕雷森劇院嗎?我覺得你還是到音樂之友協會大樓和丹尼爾他們碰頭比較好,要不晚上我給你留一張座位,你去聽聽我們今晚的演出?”戚暮並沒有注意到男人深沉的神色,他笑着給對方再乘了一碗粥,道:“我們劇院的《費加羅的婚禮》還是不錯的,我可認爲不比法勒大師的德交差上多少哦。”

閔琛薄脣微勾,眸子裡的陰鶩一掃而空,他挑起一眉:“比法勒的好?”

戚暮王婆賣瓜:“必須。”

“嗯,我會記得告訴法勒的。”

戚暮:“……不可以!!!”

一場溫馨甜蜜的早餐結束後,兩人一起站在衣物間裡換上外出的大衣。

俊美挺拔的男人伸手拿起了青年掛在衣物架上的圍巾,正要爲他繫上,忽然便聽戚暮說道:“對了,之前給你買了禮物竟然忘記給你了!”

閔琛瞳孔微縮:“禮物?”

戚暮輕輕頷首,一邊從衣物間的格檔裡拿出了一隻小巧精緻的禮袋,他將裡面的東西拿了出來,然後嘆氣道:“其實之前在巴黎的時候我就買了,不過現在纔想起來要拿給你。我原本認爲這樣很有意義,只不過……和你的護腕,哦不手套相比,我覺得好像沒那麼有意義了。”

閔琛薄脣微抿,在心中暗自道:是手套、手套、手套!

戚暮絲毫沒在意男人彆扭的神情,他將禮袋裡的金屬手鍊拿了出來,輕輕釦在了男人的左手,接着,他將另一條手鍊也拿了出來,扣在了自己的右手。

戚暮擡手晃了晃那金屬鏈子上的兩顆寶石串珠,笑道:“這是隻有在巴黎和維也納才能買到的串珠。等以後我們去了其他地方後,可以再串上其他地方的珠子。我在學院的時候聽很多同學說,他們經常和戀人買上一對,算是一起度過的時光的紀念。東西不是特別貴,但是很有寓意的。”

回答戚暮的,是男人溫暖寬敞的胸膛:“嗯,是我們一起度過的時光。”

等到臨出門前,閔琛伸手攬住戚暮的腰身,在他的脣上輕輕落下一吻,再出門時,兩人各分兩邊,向着不同的方向而去。

帕雷森劇院離這實在很近,開車反而有可能遇見堵車的情況,還不如坐地鐵。

因此當戚暮獨自一人走在去往劇院的路上時,站在地鐵站臺上,他忽然感覺到一絲寒冷,於是便從口袋裡掏出了那副護腕……哦不,手套。

精巧漂亮的手鍊鬆鬆的掛在青年細窄的手腕上,彷彿護腕一樣搞笑的羊毛手套,則擋去了外界的寒風。

即使是進了帕雷森劇院,被許多成員紛紛發現了那搞笑的手套,戚暮仍舊是毫不在意地揮了揮手,反問道:“我家愛人織的,不可愛嗎?”

衆人鬨堂大笑:“小七,你的女朋友真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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