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7章 隆慶新政(中)

作爲內閣首輔,高拱負責的是吏治改革方面。吏治是國家政治制度的基本制度,吏治敗壞是政治敗壞的產物,而它的敗壞,又反過來催化了政治的敗壞。不僅會招致吏治腐敗、官場黑暗,而且使大明朝陷入了邊事廢弛,財政困難,民衆困窮,社會動亂的窘境。

對於大明吏治的根本問題,高拱在《除八弊疏》中,已經有了深刻的闡述,然而要進行改革,還必須將其具體化,然後對症下藥,高拱在一系列奏疏中,便一一列出:

其弊一,選官不問其才,升官只論資格。這是用人制度上最大的弊端。原先太祖時期,選官唯用其賢,毋問其資格。然而宣德後,漸漸以資格爲論。高拱的《議處科目人才以興治道疏》中,說州縣正官以上的官員,進士具其七,‘其系進士出身者,則衆尚之,甚至以罪爲功。其系舉人者,則衆薄之,甚至以功爲罪。’事實上,科甲官普遍存在着眼高手低,不通政事的毛病,只會虛文應上,急政沽名而已,而真正能行實政、及於民者,卻寥寥無幾。反而那些舉人出身的科貢官,因爲長期從事事務性工作,對民生政務要更加熟悉,也更適合擔負牧民之責。

然而,本朝對於進士官和科貢官,存在着嚴重的區別對待。舉薦、升遷這些優待,全都是進士官的專利;而吃苦受累背黑鍋,則是科貢官的待遇,且毫無前途可言。這樣非但壓抑了大量人才,不利於激勵各級官吏勤於政事,爲國效力,也助長了科甲出身的官吏的胡作非爲。

其弊二,考覈失實,賞罰混亂。本朝原有十分完善嚴格的考覈、賞罰制度。然而自成化以來,出現了嚴重的問題。一是把這考覈糾劾作爲結黨營私、排斥異己的工具。二是譭譽失實,賞罰無章。高拱不僅在奏疏中,揭露了各省撫按官有法不依,任意輕重的狀況,還指出官官相護,‘對大奸大惡者不敢問而佯作不知,甚至稱其高品,縱豺狼以當道,覓狐鼠以塞責。’三是懲汰官吏不從實際出發,循以定額,‘數十年來,考察懲汰之數竟有定額,以是襲爲故常。其數既足,雖有不肖,姑置不論;其數不足,雖無其人,強索以充。’

其弊三,鄙薄邊官及鹽、馬之官。高拱指出,派往薊、遼、山、陝等邊方的官員,‘非雜流則遷謫,非遷謫則才力不堪之人,蓋以劣處之也。’對鹽馬官基本情況,他也作了分析,說‘近年以來,實之甚輕,就算是卿使正官,也皆以考不稱職,有物議者充之。’

其弊四,以權謀私,不擇手段。高拱在奏疏中,述及現今的官場狀況說:‘今人做官,只於獵取高官肥缺,一片軟然成風,低頭閉目,奔趨巧媚,以爲善官。’爲了以權謀私,相互傾軋,至於官吏貪污,更是比比皆是,習以成風。

其弊五,玩忽職守,有令不行。由於吏治腐敗,用人無道,賞罰無章,居官者多不專心職守,致仕法度廢弛,政令不行。朝廷詔旨,抄到各部,視爲故紙,禁之不止,令之不從。各部間文移往來,歷時數月着屢見不鮮。

凡此等等,可見嘉隆年間吏治腐敗之梗概。

對於此,高拱制定了一整套的改革措施。

針對其弊一‘選官不問其才,升官只論資格’,對策是‘選賢用能,不論出身’。他責成吏部,對於進士官、舉人官、和監生官要三途並舉,只在授官時論其出身資格,步入仕途後,則一切憑政績說話,不問其出身。並請皇帝下旨都察院並各撫按官,務必摒棄舊有思想,但系賢能、一體保薦,亦不得復有低昂。他聲稱,如果按此執行,則進士不得獨驕,舉人皆以自效,而善政必多。就算不能人人皆然,而十鄉之中,少可亦有六七,則亦過半矣。善政多則民安,民安則國克富。

然後,在‘不論出身’的原則基礎上廣求賢能。他在署吏部事後,便責令所屬司官廉訪賢才,並將孰賢孰能登記造冊以備用;又授策天下有司曰,還要求地方各州府大力發現人才,但系賢才,則出身皆不必論,必與推薦,不得故意遺漏。

接着,對初選出來的人才加以培養。高拱說:‘朝廷用人,必先養人,若無養之於先,則用之亦充數而已。僕誠欲養於未用之先,以辨其才;乃用於既養之後,以充其任。’他的主張是,將前一步初選出來的人才,先放到各衙門或地方任屬官,使其積累經驗,朝廷也好辨其賢否,根據特點,委以重任。

還要對培養好的人才,因人授職、人盡其用。高拱說,不同的人才品德、能力各不相同。就像人的五指,大小長短截然不同,卻都有用處,關鍵是將這些人,安排到合適的職位上去……他把人才分爲三檔,德才兼備者爲上,有德微才着爲中,有才微德者爲下,但都可稱爲人才,具有所用。他認爲各部門在使用人才時,關鍵是要‘量才使用,揚長避短,用其長則可盡其才,而事可成。若違其長而用其短,則鮮有不敗者’。他還提出,以才氣勝者,用以處理繁雜的事務,以道德勝者,用以擔任科道風憲;而正印宰治之人,則非德才兼備者莫屬。

而且,在對官員的處罰上,要區別大節與細微,不因有細微之過,一時一事之時失棄之不用。這也是高拱反覆強調的用人政策。在他看來,人皆有過,無過之人是不存在的。那些所謂無過之人,不過是沒有具體做事罷了。一旦具體做事,其過必出。

所以高拱要求對‘細微之過’持寬容態度,要看其大節,對其過失做具體分析,要求‘糾劾官員,務要詳審較量,除官守大壞者照例糾處外。對於才能勝任但舉措失當者,當略其微;對於德行稍瑕,但已經改正者,不問其舊過,俱要曲加保全,以圖共濟。至於昏庸靡弱無一可表見者,雖然操行履歷沒有過錯,也要覈實照‘罷軟’事例議黜,以免妨礙賢者上升之路。’

並且指出,因爲德才兼備者畢竟是少數。如果一味的求全責備、既往必咎,使幡然悔改者無路可投,只能徒讓庸儒自保者充任,朝廷又靠什麼人去建立事功呢?

同時,着重選配好要害部門的正官,以及地方守令。所謂要害部門的正官,包括首相,吏部尚書,左都御史。高拱說‘要得治天下,只在用人。用人只在三個人,一個首相,一個冢宰,一個臺長。首相得人,則能平章天下事務,件件停當。冢宰得人,則能進賢退不肖,百官莫不稱職。臺長得人,則能振揚風紀,有不法者,率衆臺糾治之,而政體自清……然這三個人中,尤以首相爲要。’又說‘守令之賢否,關係到生民休慼。使天下守令得人,天下太平矣。

他還對上述官員所必須具備的條件作了論述。如宰相,其人‘必得心術正、德行純、見識高、力量大、學問充、經練熟者,方可爲之。若不試以事,徒取文藝,不揀其才,徒俟資歷,則豈能遂爲百官之師,平章軍國重事而無舛乎?’又如州縣的長官,他要求不但要有較高的文化水平,從進士、舉人中挑選,還要有年齡限制,‘須有精力者乃可爲之,五十以上,不得爲州縣之長’。還要求具有一定的治理社會的實際經驗,他說‘州縣正官若以初任者爲之,彼其民事既非素諳,而守身之節、愛民之仁、處事之略,漫無考證。乃即授以民社,待其敗事,然後去之,而民亦受其毒矣。’要求不對初次任官者,授以州縣正官之職,以免其誤民貽害。

以及,要儲備人才,建立主要官員的梯隊。他在奏疏裡述其事說:‘蓋用人不在用之日,必須預爲之計。官之職事不同,人之才器不一。今於緊要之官,各預擇其才之宜於此者每二三人,置相近之地,待次爲備。一旦有缺,即有其人,庶乎不乏。不然,則天下雖有其人而資不相及、遠不可考,安得輳用乎’其所謂的‘預爲之計’,只是對緊要之官而言的。

最後,調整‘不得官於本省’的用人政策。‘自學宮外,不得官於本省’,是本朝國初以來的任官規定。高拱一面肯定這項政策的必要性,他說‘國家用人不得關於本省。是因爲族閭所在,難於行法,身家相關,易於爲奸,故必隔省而用焉,’一面又指出,這一政策只適用於省級政權,及其所轄的府、州、縣機構的正官,不應包括本省各級官府中的屬官在內。他說‘若夫學倉、驛遞、閘壩等官,其所司者,不過訓誨、出納之常,供應啓閉之役,非有民社之寄者也。而又其官俱卑,其家甚貧,一授遠地,或棄官不能赴,或去任爾不能歸,零丁萬狀,其情可矜。可酌量隔府近地銓補。’

針對其弊二,考覈失實,賞罰混亂。高拱的對策是,嚴格考覈,務核名實。具體的主張和措施是:

第一,統一考覈標準。高拱要求,在考覈官吏時,不應看其出身資格如何,而是惟考其政績,依其優劣程度作出結論。他還依據這一思想,擬定了對不同部門、不同職務的官吏的考覈內容。比如對邊官考覈爲例。他提出:‘要見錢糧比上年積下若干,險隘比上年增修若干,兵馬比上年增添若干,器械比上年備造若干,屯田、鹽法及諸事比上年拓廣若干……’可見,高拱關於考覈的基本要求是着眼於實際政績。

第二,重申考覈條規,務核名實。高拱在《明事例以定考覈疏》裡,重申了關於考察劾事例,責成吏部、都察院及各撫、按衙門,務必遵行之。他還反覆強調考察考語,必須符合實際,在《再論考察》裡說:‘今誠宜於考察時,令部、院務核名實,某也貪,必列其貪之事。某也酷,必列其酷之事。某也不謹,必列其不謹之事。餘皆然。’即是說,考察考語必須

以被考察者本人的事實爲依據。並且指出這樣做的好處,一是可以教育本人及他人,二是有利於克服私意中傷之不正風氣。

第三,允許被劾者本人及他人申辯,冤枉者要昭雪,誣陷者要治罪。高拱不僅強調各級監察官員在考覈官吏時,要秉公處事,務核名實,戒其失實。又提出允許被劾者本人及他人申辨。他說:‘其被劾冤枉者,許人指言,研審得情,仍爲昭雪。使小人不得施其讒,奸人不得終其毒,此大公之道’

第四,加強對監察官員的控制與考覈。高拱要求各撫按衙官員,做到‘毋藏循吏,毋容奸匿,毋埃差完,據實糾劫。’又提出:‘如有任意輕重,議擬背馳者,聽本部參奏究治。’‘如舉劾氾濫,賢否顛倒者,定行參奏,罪坐所由。’凡糾劾不實及有遺者,吏部從公查訪,指實參奏。’

對於其弊三,鄙薄邊官及鹽、馬之官。高拱的對策是‘加強對邊官及鹽、馬官的選配。’關於邊方地方政府的長官,他提出:‘今後必須進士舉人相兼選除,雜流遷謫,姑不必用。果有治績,撫按從實奏薦,行取推升。’關於鹽馬官。他在奏疏中說:‘今行太僕苑馬寺專理馬政,戎伍所資。鹽運司專理鹽政,國用所賴。皆繫緊關要職,非閒局也……今後應打破常規,凡‘卿’、‘使’員缺,必以廉潔有才望者推補。而又定其階格,‘卿’視同布政司參政,‘使’視按察司副使。待其政成之後,視參政者升與參政同。如更優異,查照先朝故事,超等摧用

對於其弊四,以權謀私,不擇手段。高拱在吏部,改進任免官吏的辦法,杜絕以權謀私的漏洞。在高拱之前,官員的推升,都是文選司主事揭授郎中,郎中秘呈於尚書。雖堂有侍郎、司有員外,疏上俱列名,而事不與聞。爲何?高拱一針見血的指出,此不過是‘欲行其私,故秘密耳’。便要求,凡日後有任官,須令書吏抱牘至後堂,二侍郎同所屬揭之,使尚書、郎中,欲有上下而不能,則私心不得逞。

同時,獎廉懲貪。對於貪污,高拱主張嚴懲。他說:‘歷年考察貪酷者,例止爲民,並不深究,故效尤者恬不爲異。今貪贖者仍提問追贓,則數年之內,仕路肅清。’這就是說,對於貪污的處理,不僅要罷官削職,還要提問追贓,不使貪污者在經濟上佔便宜。對於廉吏,他主張進行獎賞。他說:“不肖者罰,固可以示懲。若使賢者不賞,又何以示勸?’

第三,表彰卻賄,打擊行賄受賄。針對社會普遍存在的是非顛倒,行賄受賄習以爲常,獨於卻賄之人,深求苛責的傾向,高拱提出:‘凡遇有行賄之人,即當執拿在官,明正其罪,仍令行南京吏部並兩京都察院、科、道等官及各處撫按衙門,一體知會,以後兒遇有卻賄之官,便當紀之善薄,而不得反用爲瘢痕。列之薦犢,而不得反指爲瑕類’

對於其弊五,玩忽職守,有令不行。高拱主張破除懲汰官吏循以定數的陳規。在這個問題上,高拱強調兩點,一是從實際出發,不應規定名額;二是劃清不肖與細微之過的界限。他說:“所謂不肖。必是大奸、大惡、殘害民政者,乃可當之。”“考察懲汰者,必是大奸大惡,真正不肖之人,一切隱細,俱不必論。果不肖者多,不妨多去;果不肖者少;不妨少去。推求至當,不得仍襲故常。

分割

這一章寫得我吐血,本以爲今天凌晨就能寫完,結果寫到現在……

雖然很辛苦,但知道大家對這種枯燥的內容,多半是不喜的,然而說隆慶新政,隆慶新政,到底是個什麼東西,爲什麼會在短短數年之內,使偌大帝國重煥生機?所以其內容是繞不開的。

其實我也考慮過,用潛移默化的方式,穿插在故事中來寫,但那隻適用於主角,如果不想讓高拱佔據太多篇幅,只能行此下策了。

好在以後就沒有了,大家權且忍忍,馬上就進故事了……

第900章 大時代之風起青萍之末(中)第622章 搶戲第472章 一品宏第164章 出發啦……第918章 驚變(中)第195章 都督和經歷官第453章 秘戰法第800章 多事之秋(下)第768章 上朝嘍(下)第389章 滄浪亭第345章 三元天下有,六首世間無第828章 在腳下(上)第328章 春闈第8 九九章 江南(上)第796章 尚書遇襲(下)少女的逆襲上第395章 起風波第805章 希望(中)第914章 日升隆(上)第692章 奪帝第272章 提編第707章 濁淚兩行第917章 暴起(上)第350章 修史第500章 長歌當哭第380章 券第558章 理解萬歲第8 九二章 困龍(上)第651章 血紅一刀第758章 治安疏(上)第730章 東南攻略(上)第278章 便勝卻人間無數第144章 蛙式第750章 天下熙熙(上)第四五二章第365章 意外的轉折第911章 俠之大者(中)十年六第770章 萬歲晚睡玩完睡(中)第876章 大政變之序章(上)第479章 三岔口第588章 男人哭吧不是罪第792章 虎狼鬥(中)第838章 大閱兵(中)第408章 碼頭邊的守望者第798章 海風(上)第121節 至一二二節 奪魁(上)第762章 審判(上)第8 九二章 困龍(上)第781章 西風破(上)第149章 皈依我佛第535章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第862章 南中國海(上)第758章 治安疏(上)第331章 窮則思變第813章 神劍出鞘(下)第910章 甚於防川(中)第793章 唯一的大佬(中)第552章 扞衛第846章 希望(上)第406章 投獻成風第773章 狼犬滿街(中)第774章 新官上任第420章 將軍的妻子與煩惱第913章 金融之戰(中)第559章 狀元、狀元和底牌第722章 絕命書(上)第700章 貴子第86節 老宅(中)第49節 鬥呂(上)第265章 解元郎斗酒破百聯第848章 索南嘉措(中)第146章 很小心的俞將軍第479章 三岔口第175章 大家都很煩!第8 九二章 困龍(下)第624章 愛第344章 金殿傳臚第178章 起風波第862章 南中國海(上)第768章 上朝嘍(上)第864章 會盟(中)第2章 秀才謀生(中)第426章 大奸似忠第766章 宮車晏駕(上)第807章 審訊(上)第652章 新相第510章 天堂與地獄第736章 潤物無聲(上)第857章 一代天驕(中)第796章 尚書遇襲(上)第918章 驚變(上)第399章 危急中的蘇州城第836章 最後的亂鬥(上)第38節 海水不可斗量(中)第203章 我生本無鄉,心安是歸處第845章 最長一冬(下)第460章 半邊天第395章 起風波第570章 死亡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