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鳳瑤小心翼翼接住李秀才的魂牌,顫抖聲音致謝:“謝謝賀公子,謝謝賀公子。你的大恩大德,妾身和哥哥必將牢記終生。”
賀路千將往事輕描淡寫,把李秀才的獲救緣由,無私推給玄吾道長寬宏大量。
李鳳瑤卻不敢同樣輕描淡寫略過,她清醒明白誰纔是她與她哥哥的救命恩人。
玄吾道長聞名天下,他的確並不極端仇視所有鬼怪,傳言中他甚至曾經幫助很多怨鬼洗刷冤屈。但玄吾道長向來性格果斷,面對厲鬼殺人事件時,他要麼不管不問當作沒有看見,要麼自始至終站隊其中一方。玄吾道長當日已經選擇站隊寧津陳氏,如果沒有賀路千的間接干擾,玄吾道長即使再惱怒陳彥琅蓄意欺騙,他也會毫不猶豫斬殺李鳳瑤,簡單粗暴了結此事。
救李鳳瑤兄妹性命的,始終是賀路千。
李鳳瑤對賀路千的感謝,除了發自肺腑的真誠誓言,還有切實可見的財貨。只見李鳳瑤右手一揮,書桌上突然出現三堆燦爛的金條。金條每根長約十釐米,寬約四釐米,厚約四五毫米,一根又一根堆成三堆金燦燦美景。李鳳瑤笑嫣嫣解釋說:“賀公子大恩,妾身雖死難報。這點阿堵物,略表心意,還請賀公子笑納。”
賀路千參考秦真鶴贈送的十兩黃金估算,眼前這堆黃金大約有三四百兩——即重達十餘公斤。
太重了。
黃金白銀這些被紙幣淘汰的貴金屬貨幣,實在不方便攜帶。
另外,對賀路千等輪迴者過客來說,黃金白銀財富的意義非常有限——傻瓜纔會把黃金白銀千辛萬苦帶回輪迴殿。而若侷限在這個世界,金錢能夠解決基本的衣食住行所需就行了,沒有必要貪得無厭搜刮更多錢財。
十餘公斤黃金,完全是累贅。
最少,對賀路千來說,是這樣的。
揹着二十公斤重的黃金白銀遊歷天下,實在太蠢了。
賀路千看淡這堆黃金的價值,所以僅僅隨手捏起一根金條:“你的心意,我收下了。”
收一根金條,表示我接受你的感恩;不取其餘金條,表示我視錢財如糞土。
李鳳瑤看懂了賀路千的婉謝,卻不曉得賀路千看淡黃金的價值是因爲黃金真的對他無用。李鳳瑤想當然地誤會賀路千品節高尚不愛金銀,急聲勸說:“賀公子,請你……”
賀路千搖了搖頭:“實話與你說,我救你只是適逢其會罷了。”
“事實上,我並不贊同你私自復仇的行爲。俗話說,行有行規,國有國法,即使你的確冤屈而死,也應該訴求國法,私自復仇算什麼事兒?你和我並非同路人,昨日我救你一命,今日你回我一金,這件事就此了結吧。”
賀路千說的是心裡話。
賀路千生於地球二十一世紀,活於地球二十一世紀,從小接受法治教育。即使現實社會充斥着各種各樣的不公,賀路千也從靈魂深處認可依法治國理念,堅定認爲一切不法現象的根源是依法治國理念未能深入人心。已所不欲,勿施於人,賀路千既然贊同依法治國,就不會蓄意違抗國法。
賀路千眼裡,寧津陳氏和李鳳瑤都是有罪的。
李鳳瑤是情有可原的故意殺人罪,寧津陳氏則最少揹負十餘條人命,性質更加惡劣。賀路千固然不願見到寧津陳氏蠻橫鎮壓李鳳瑤,卻也不贊同不支持李鳳瑤私自復仇陳家。賀路千始終認爲,如果李鳳瑤想復仇陳家,理該千方百計把陳家的罪孽上遞給朝廷,從根子上徹底解決掉寧津陳氏這顆罪瘤。
李鳳瑤默然。
沉吟片刻,李鳳瑤悠悠回答賀路千:“賀公子,民女豈不知國法猶如泰山。”
“寧津縣令家的大公子,俠肝義膽,願爲民女和哥哥伸冤,可結果呢?堂堂進士出身的寧津縣令,卻第一時間把大公子捆起來亂棍打一頓,然後汗流浹背地向陳彥琅賠罪。寧津陳氏家大業大,前有父子丞相餘蔭,後有陳彥元督政一州,誰敢爲民女主持公道?”
賀路千:“縣令不行就上訴郡太守,郡太守不行就上訴州刺史,州刺史不行就上訴到皇帝面前。”
李鳳瑤搖頭嘆氣:“民女也曾是這樣想的。民女小心翼翼躲避官氣灼燒,想盡一切辦法把狀紙遞到宣川郡郡太守案前,可你曉得宣川太守如何對待我的狀紙?宣川太守鄙棄說一句無稽之談,就地撕毀民女的狀紙,反而大張旗鼓追責究竟是誰把狀紙擅自遞到太守府。兩千石太守都不敢招惹寧津陳氏,民女又能如何呢?”
賀路千點點頭。
李鳳瑤果然不是莽撞厲鬼。
除了衆所周知的寧津縣令大公子事件,背後原來還有宣川太守撕毀狀紙隱情。
賀路千又問:“州刺史呢?”
李鳳瑤:“民女當時魂體初成,無法趕赴應天府喊冤叫屈。但結果想想就知道,皇帝正在依賴陳彥元鎮壓延州和原州的流民叛亂,如今誰敢治罪他的弟弟陳彥琅?即使上訴到皇帝那裡,皇帝又怎肯爲了一介民女而捨棄督政一州的陳彥元?”
賀路千大概弄清楚了李鳳瑤復仇寧津陳氏的始末。
李鳳瑤向寧津縣令、宣川太守伸冤未果,又因爲魂體初成,沒辦法離墳千里趕赴應天府喊冤。懇請國法懲戒寧津陳氏的道路徹底斷絕,李鳳瑤才絕望地以一己之力向寧津陳氏復仇。而且,即使如此絕望,李鳳瑤也沒有濫殺無辜。
賀路千沒有擅自評價李鳳瑤的過往,平淡語氣說:“你現在應該可以離墳遠走了吧?總要去應天府試試。”
李鳳瑤哂笑:“試試又能如何?如果皇帝不行,難道讓我跪在神像前,懇請虛無縹緲的神佛替我主持公道?”
李鳳瑤已經放棄了國法復仇。
探得李鳳瑤現在所思所想,賀路千遲遲給出自己的意見:“如果我是你,我會去應天府和順天府走一趟。”
“如果皇帝也無視國法,鐵了心包庇寧津陳氏,證明所謂的炐朝國法只是一張廢紙,早已經退化成權貴欺壓老百姓的工具。一條又一條律令,只管老百姓,不管高官勳貴,它算什麼國法。這樣的國法,已經沒有資格再道貌岸然地維持社會秩序了。”
“這樣的國法,不要也罷。”
“這樣的皇帝,不要也罷。”
“這樣的炐朝,不要也罷。”
李鳳瑤愣了愣。
初聽賀路千滿嘴國法,李鳳瑤心裡非常失望,覺得賀路千也是寧津縣令、宣川太守那樣的僞君子。
李鳳瑤也曾是遵紀守法的良民。如果炐朝的國法有用,如果寧津縣令和宣川太守願意秉公辦案,她怎會冒着入魔的風險復仇寧津陳氏。正是因爲宣川太守、寧津縣令與寧津陳氏上上下下沆瀣一氣,李鳳瑤才迫不得已選擇了親自復仇。
李鳳瑤本已經對賀路千失望了,這樣的迂腐書生,等她報恩完畢就再也不見。誰知道兩人說着說着,賀路千突然冒出一句“這樣的國法,不要也罷;這樣的皇帝,不要也罷;這樣的炐朝,不要也罷”。
李鳳瑤猛地瞪圓了眼珠兒。
這是反賊之論啊。
遵紀守法的良民,怎敢當衆說這樣的皇帝不要也罷。
迂腐不知變通的書生,怎敢當衆說這樣的炐朝不要也罷。
只有反賊,纔會這樣膽大包天。
賀路千原來是一位反賊。
皇帝又如何?
你若不給我一個公道,我就給你一個公道。
李鳳瑤只覺得賀路千的形象瞬間發生翻天覆地變化:“我竟然誤會賀公子是一位不懂世事的迂腐書生。”
“我簡單傻到極點了,世間哪有這樣敢向皇帝討公道的迂腐書生。陳彥琅害我一家死絕,寧津縣令和宣川太守又助紂爲虐,即使如此,我也只敢私自復仇寧津陳氏。殺了陳彥琅,我就大仇得報,可以心滿意魂歸陰間了,萬萬不敢冒犯統御八荒六合的真龍天子。”
“賀路千卻敢。”
“他是一個連皇帝都不怕的反賊。”
李鳳瑤沒有懷疑賀路千說謊。
李鳳瑤怨而化鬼之後,掌握了許多秘法。其中一項秘法,能夠感知對方的情緒波動,判斷目標是真怕還是假怕,判斷目標在說真話還是在說假話。李鳳瑤感知中,賀路千說的都是真話。如果真的有那麼一天,這位看起來慈悲爲懷的慎殺書生,絕對會毫不猶豫化作敢向皇帝揮劍的反賊。
他只在乎公道,不在乎對方是誰。
如果李鳳瑤還活着,她這樣追求微小而確定的幸福的良民,肯定第一時間與賀路千劃清界限。
可李鳳瑤已經死了。
含冤而死。
甚至連累哥哥也含冤而死,導致李家從此絕戶絕嗣。
李鳳瑤心中輕嘆:“反賊就反賊吧,反正我已經死而化鬼。”
表面上李鳳瑤則莞爾一笑,故意略過賀路千的反賊言論:“賀公子真敢說。”
賀路千卻沒有笑:“這是我的真心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