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紀委調查組入駐山陽市後,分別和市委書記韓冬梅、市長朱勝利,還有市紀委書記歐陽明、市委組織部長白鵬舉分別‘交’換了意見。省調查組組長夏明從山陽當地領導的口中聽到的都是對吳天然的肯定,但韓冬梅也代表市委做了表態,一定配合省委調查組開展工作,把檢舉的內容查個水落石出。
省委調查組一共來了三個人,市紀委又參與了兩個人。這五人小組便展開了對吳天然的調查。
檢舉信上的內容主要有三項:一是舉報吳天然貪污受賄180餘萬元;二是舉報吳天然以權謀‘私’,爲其弟吳天彪在土地、礦山、審批等方面提供便利,嚴重違背了山陽市紀委印發的《關於縣(市、區)黨委、政fǔ主要領導幹部配偶、子‘女’以及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的具體規定》。三是吳天彪在東陽所經營的鋼鐵項目,嚴重違背國家對鋼鐵產業的宏觀調控政策,屬頂風違紀。吳天然爲了讓這個鋼鐵項目能夠上馬,獨斷專行,採用移‘花’接木、瞞天過海等手段鑽國家政策的空子,在當地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
五人小組在沒有找吳天然談話前,已經開始了外圍的深入調查。第一項的貪污受賄,純屬無中生有。多方面的情況都表明,吳天然是一個廉潔的好官。
第二項,關於吳天然親屬在東陽縣經商辦企業的事情,也不存在爲吳天彪謀‘私’利的問題。
市紀委文件的具體規定是:不準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工程項目建設及相關代理、評估、諮詢等有償中介活動;不準從事或參與土地、山林、礦產資源、國有和集體資產資源的承包、租賃和拍賣等活動;不準從事營業‘性’歌廳、舞廳、夜總會等娛樂業,洗浴按摩等行業的經營活動;不準從事廣告代理、發佈等經營活動;不準從事其他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活動……違反規定涉及上述經商辦企業,領導幹部本人不知情,但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要按照規定對該領導幹部進行問責;領導幹部本人存在隱瞞、包庇、縱容配偶、子‘女’以及其他親屬違反上述規定經商辦企業的,要從重處理……
針對上述規定不能從事的範圍,吳天彪都沒有涉足。只有“不準從事其他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活動”這一條值得考究。吳天彪的鋼鐵項目不存在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問題,因爲此前此後,都沒有出現其它準備上馬鋼鐵項目的人和事,因此就沒有產生不良競爭的可能。
第三條,針對違規上馬鋼鐵項目的事情,還是存在一些爭議的。經過深入細緻的調查,五人小組發現吳天然在這件事情上還是相當謹慎的。他曾經主持召開了幾次論證會,最後還明確表示反對這個項目。在常委會的表決中,只有他一個人持反對意見。五人小組又查驗了鋼鐵項目的所有手續,非常完備,證照也很齊全。和但五人小組也發現,“天彪鋼鐵”這個項目在具體的動作中,確實存在“邊設計,邊施工,邊報批”的問題,有打國家政策擦邊球的嫌疑。
針對這一問題,調查組專‘門’和吳天然談了一次話。
調查組組長夏明說:“吳書記,不好意思,有些情況咱們得當面談一談。”
吳天然說:“夏組長,就該的。有什麼問題,你儘管問。”
夏明說:“吳書記,是這樣。這個鋼鐵項目上馬前,你知不知道國家對鋼鐵產業的限制政策?”
吳天然說:“夏組長,這個我清楚。”
夏明又問:“在國家的宏觀調控之下,你們東陽縣爲何做出了新上這樣一個大型鋼鐵項目的決策?”
吳天然說:“夏組長,這一決策出自兩個方面的考慮。第一,我們東陽縣的鐵礦資源比較豐富,如果能上一個大型的鋼鐵項目,將對我縣的資源整合與環境保護有利。第二,我們東陽縣本身就有一個鋼鐵廠,屬於關停並轉的五小企業。如果這個小廠能和一家大型的企業聯合,既救活了廠子,又符合國家整合鋼鐵項目、提高質量效益的要求。”
夏明說:“吳書記,你們這樣考慮,我個人認爲是可行的。”
另外的兩名調查組工作人員也不說話,只管埋頭在本子上快速記錄着。
夏明又問:“吳書記,你知不知道這個鋼鐵項目存在邊設計、邊施工、邊報批的違規問題。”
吳天然知道,這是問題的核心。如果說他不清楚,也能說得過去,因爲縣裡具體掛帥的領導是副縣長‘毛’書慶。但吳天然又覺得作爲縣委書記,對轄區內一個投資達到10億元的鋼鐵項目說不了解,顯然也不符合邏輯。更何況,這個項目的老闆還是他的親弟弟。
吳天然就說:“夏組長,雖然對這個項目的一些具體細節我不是十分清楚,但項目在運作時存在一些打擦邊球的問題,我還是知道一些的。如果要追究領導責任,我願意承擔。”
夏明笑了笑說:“吳書記,你很坦誠。”
吳天然說:“這是一個共產黨員對組織上起碼的態度。”
夏明最後說:“吳書記,我們已經沒有什麼要問了。你還有什麼話需要向調查組說的嗎?”
吳天然說:“夏組長,沒有了,我相信組織。”
夏明說:“很好,很好。你要相信組織,調查組會根據掌握的真實情況,做出一個實事求是的結論。”
談話結束以後,吳天然的心情很不好。他有一種被人審訊、解剖的感覺。夏明的態度雖然還算不錯,但到底還是一種居高臨下的姿態,這讓吳天然的心裡很不是滋味。一個人坐在辦公室裡,他想到了張學友的一首歌——《心如刀割》。
關於對這一事件的最後處理意見,市委和省紀委調查組的意見產生了很大的分歧。市委的意見是,吳天然在鋼鐵項目的違規運作中不存在主觀上的故意,如果要處理,也應該是副縣長‘毛’書慶,而不是吳天然。調查組的意見是,吳天然雖然不是該項目的負責人,但項目的老闆是他的親兄弟,他本人也承認知道項目的違規*作,該項目即使沒有他的授意,但在無形中會受到他的影響。因此,吳天然應當負有一定的領導責任。當然,在最後的處理中,‘毛’書慶肯定也脫不了干係。
至於對鋼鐵項目本身,因爲已經建成投產,各項手續又很完備,就不再做出停產整頓的處理,但要對吳天彪給以相應的經濟處罰。在這一點上,市委和調查組的意見是一致的。
因爲對吳天然的情況分歧太大,調查組就暫時沒有做出最終的處理意見。他們要回到省紀委,向李大明書記彙報後,再做出最後的處理決定。
在處理意見沒有出來之前,吳天然仍然主持東陽縣委的工作。
雖然還沒有對吳天然做出任何的處理,但在小小的東陽縣,已經是滿城風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