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那天甄總追問她與李向東有沒有那層關係?告誡她,如果欺騙他,決不會對她客氣時,女秘書就已經嚇得周身發抖了。似乎那一刻,她才發現,欺騙甄總後果有多嚴重?
按甄總的話說,他身邊養着那麼幾個凶神惡煞的人,就是專門對付那些不把他甄總放在眼裡,耍他甄總的王八蛋!有人欠債不還,有人要跟甄總作對,他就叫那幾個人去搞定,或砸人家的東西,或大打出手,記得有一次,那幾個人還拿着槍指着一位欠債不還的客戶的腦袋,限令人家把車把房賣了還欠債。
甄總說:“現在,很多事,講道理是行不通的,只有用強暴的辦法,只要讓那些王八蛋知道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纔會乖乖聽你的話。”
女秘書想自己當初太天真了,怎麼就相信李向東了?怎麼就同意配合他?他能給她什麼呢?給她一份正式工作,讓她當公務員?這利益也太微不足道了?她想,她真是相信他相信得有點走火入魔。
記得有一天,他們在二河市,臺商老闆請吃飯,臺商老闆一定要李向東喝酒,硬要跟他比個高低,結果,兩人都喝得站不住了。老董便叫她先回酒店的房間。她知道,老董是不想她看見李向東醉倒的醜態。據說,後來臺商醉得一塌糊塗,李向東卻還能搖晃着回來。
當時,李向東認錯了門,用自己房間的門匙開她房間的門。她聽到響聲開了門,李向東扒開她就往衛生間裡衝,就趴在洗臉盆上“哇哇”吐得天昏地暗。她看到這情景,突然就有一種很心痛的感覺,也不嫌髒,也不嫌氣味難聞,走過去不停地拍他的背,說,喝那麼多幹什麼?把自己喝成這個樣!他說,沒事,沒事,吐了就好,吐了就好!她把他扶出衛生間,坐在沙發上。
他像突然明白了什麼?問:“你怎麼在我房間?”
她笑了笑,說:“這是我的房間。”
他左右張望,說:“是嗎?是你的房間嗎?”
發現確是她的房間了,他才說,我怎麼跑到你房間來了?他想要回自己的房間,搖晃了幾下,卻沒能站起來。他說,那臺商老闆的酒量真厲害,本來,我見他站不穩了,以爲他快不行了,就也裝站不住,快不行的樣子,好迷惑他,好讓他再繼續跟我喝,哪想到,他還那麼能喝,竟還能把我灌成這樣。
他是閉着眼睛說這番話的。他還是第一次跟她嘮叨那麼多工作以外的話。說這些話時,他顯得很虛弱無力,根本不見了他平時的風采。那一刻,她有一種異樣的感覺,想他是不是故意的?想他是不是趁喝了酒,裝醉跑到她房間裡來?她看着他那張英俊成熟的臉,想應該不會吧?想那一次,他都沒對她怎麼樣,今晚怎麼就會這般煞費苦心呢?
她又想,這一點也不奇怪啊!開始,他還不瞭解她,還提防着她,在漸漸地接觸和交往後,或許就產生了好感,或許就對她有了那種感覺。她不是一個漂亮的女孩子,很討人喜歡的女孩子嗎?
這麼想,她就問自己,如果,他向她提出那種要求,她要怎麼應付?是拒絕他,還是答應他?
她對自己說,說老實話,他是一個很不錯的男人,是一個很有魅力的男人。這些天,跟他跑上跑下,看他處理事情的果斷,看大家對他的敬重,讓人感覺到,這是一個很有責任心,很能給人一種安全感的人。如果說,當初甄總要她和他發生那種關係時,她有過猶豫,那麼這會兒,她卻是不會猶豫會很樂意了。
她想,其實,跟他在一起,也沒有什麼不好啊!她想,甄總收賣利用她,那只是暫時的,一旦達到自己的目的,就不會再管他們的事了。但如果能跟他在一起,卻是長久的。她很清楚,像李向東這樣清廉的官,不能給她太多物質利益,但人就一定要那麼不知足嗎?
她輕輕地拍拍他,說:“到牀上去吧!”
這麼說時,她的心是複雜的,有叫他到牀上去躺一躺,也還有其他的那麼一種意思。
他說:“我還是回去吧!”
說着,站了起來,身子搖晃了一下,她忙就扶住他,準確地說,她是抱住了他。她說,就在這過夜吧!她說,沒事的。她說,我不說,你不說,誰也不知道。既然,有一天,他們能在甄總面前說清楚自己的清白,那麼他們真有什麼事,偏說自己是清白的,甄總又怎麼能證明他們就不清白呢?她想,就算他們有那麼一種關係,她不也一樣能配合李向東嗎?
如果,李向東不堅持,她是願意和這個男人發生點什麼事的。然而,他又坐了下來,說:“你去睡吧!你不用管我。”
她問:“你是真不明白,還是真的醉了?”
他睜開眼睛看了她好一會,好像真的不明白她在說什麼!
她的自尊心受到了強烈的傷害,想我都不在乎了,你還擺什麼譜?想我都那麼清楚明白地把話挑明瞭,你還裝什麼糊塗?她想,難道還要我像上次那樣主動,像上次喝了酒那樣肆無忌憚?
又像那次喝了酒,李向東控制自己,最後終於沒有侵犯她一樣。她又一次覺得這個男人與其他男人不一樣。在她的心目中,那些有錢有地位的人,沒幾個是好人,沒幾個能抗得住女色的誘惑,眼前這個男人卻是另類,倒是值得自己託付的男人。雖然,他已經有家室,但有家室就不能把自己託付給他嗎?
有時候,人就是這樣,不能得到的才覺得可貴,才越發想要得到!
現在,女秘書再想起這事,便覺得自己傻得可愛。她可以與他清白地配合他,但怎麼就想要不清白地配合他呢?
她問自己,你還是一個純情少女嗎?還是一個涉世不深的女孩子嗎?你曾受過傷害,你知道沒錢的日子多艱難,怎麼就能再幹那種傻事呢?何況,還是跟一個有家室的男人。
她對自己說,你應該現實一點。你告誡過自己多少次,不要爲愛的人犧牲自己,要讓愛你的人爲你犧牲。不管他那愛是否真的愛,或許,只是愛你的青年美貌愛你的身體。
她對自己說,你不能配合李向東,不能跟甄總作對,你這麼幹下去,連自己的命也別想能保得住!
然而,她又不得不面對這樣一個現實,她已經沒有退路了。她一直都在配合李向東,一直都跟甄總撤謊,如果她告訴甄總,其實,她和李向東什麼事也沒有,他會怎麼對她呢?甄總一定會要她退還這段時間,她在他那裡領取的各種好處報酬。
應該還不僅僅是這些吧?
甄總一定會讓她知道,一個心懷鬼胎的人,想要跟他作對的人會是一種什麼樣的下場!她不知道他會怎麼懲罰她,以前,好像沒聽說過哪個女秘書受過這樣的懲罰,但她想,那一定不會好受。她又想到了甄總身邊那幾個凶神惡煞的傢伙,想甄總會不會手一揚,他們便蜂擁而上,先奸後殺,然後,把她的屍體拋進大山裡。
她就曾聽甄總說過,作掉一個人太容易了,把屍體扔進大山喂野狗,警察就是有再大的能耐,也別想找得到!她發現,自己已經把自己推到絕路上去了。與不與李向東配合,都不得好死!
她想,自己當初怎麼就相信李向東?怎麼就那麼糊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