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的內涵
“政治”究竟是什麼?無產階級革命導師在研究階級鬥爭、國家與革命中對“政治”的本質作了最科學的揭示。馬克思主義認爲,政治是經濟的集中體現,政治是個歷史範疇,是圍繞國家政權而進行的各個階級、階層、社會集團的全部活動的總和。資產階級有資產階級的政治,無產階級有無產階級的政治。
第一,關於政治的本質。政治是指黨和國家及其工作人員同人民羣衆的關係。從根本上說,政治問題主要是對人民羣衆的態度問題、同人民羣衆的關係問題。政治是經濟的集中體現,政治與利益問題關係緊密。我們黨的宗旨是立黨爲公、執政爲民。黨章規定:“堅持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羣衆的利益,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黨在任何時候都把羣衆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羣衆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聯繫,堅持權爲民所用、情爲民所繫、利爲民所謀,不允許任何黨員脫離羣衆,凌駕於羣衆之上。”第二,關於政治在特定歷史階段的特定內容。我們黨在不同的歷史階段制定了不同的政治路線。政治在特定歷史階段的特定內容,是由政治的本質所決定的,是政治的本質在各個不同歷史階段的具體體現。我們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政治路線),體現了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黨章規定,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是: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以經濟建設爲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爲把我國建設成爲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奮鬥。
第三,關於政治的運作方式。政治是指與政治體制、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等聯繫在一起的權力的運作方式。中國共產黨作爲執政黨領導人民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結合起來。黨章規定,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爲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政治的運作方式和政治的本質、政治在特定歷史階段的特定內容密切相關,是由後者所決定、併爲其服務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