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意思很明顯——沒有媳婦陪着睡,他就不想再睡了。
“那、那沒有就趕緊起來洗漱吧。”他這句話,讓汐瀾一瞬間有些不知所措。
“是,夫人說什麼就是什麼。”凌子墨彎了彎鳳目,笑容動人。
汐瀾洗漱之後,又往屋裡端了兩盆水,一盆給凌子墨洗漱,另一盆,用作給他擦拭傷口、換藥。
前日晚上受的傷,傷口已經不再流血。
並且,因爲傷口的主人積極配合,戒掉了所有的壞習慣,再加上御用藥品的強大效果,他的傷口恢復速度很快。
照這個趨勢,相信過不了幾天,傷口就可以完全結痂了。
細細替他換藥包紮之後,她又盯着白紗布纏繞的地方,擔憂道,“這麼深的傷口,應該不會留疤吧?”
雖然他有好好照顧自己,但是,昨日傷口觸目驚心的樣子,還是給她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
她只是隨口一說,而凌子墨聽了她的話,面上的笑容卻僵住了。
他稍微組織了下語言,便試探着詢問道,“你…很不喜歡傷疤?”
“當然不喜歡啊,誰會喜歡在身上留個傷疤,多難看。”汐瀾並沒有注意到他的面色,只是自然而然地回答道。
“那我呢?”凌子墨抿脣,定定地看着她問道。
“啊?什麼?”汐瀾不解地看向他。他這沒頭沒尾的話,讓她有些反應不過來。
“如果…我身上留了傷疤,你會不會也不喜歡我了。”他漂亮的鳳目一瞬不瞬地盯着她,秋水剪瞳中,隱隱藏着擔憂之色。
“…這個,沒有關係吧。”汐瀾無奈道,“你身上留多少疤,我都喜歡你。”
人不喜歡醜陋的東西,是常態。
正常情況下,沒有一個人會喜歡傷疤這種東西。
但是,事物之間也是有比較的。當重要程度足夠的時候,原來不喜歡的東西,便不一定會讓人牴觸了。
她不喜歡傷疤,因爲傷疤不好看。但若是他身上有傷疤,就算他身上有一大片傷疤,她還是會喜歡他。
因爲他與傷疤之間沒有可比性,他在她心中的分量,實在太重。絕不可能因爲一道小小的傷疤,就讓她不喜歡他了。
聞言,凌子墨微微一愣,“你不是說,傷疤很醜,你不喜歡嗎?”
“你是你,你怎麼能跟傷疤比?”汐瀾嘆道,“就算你臉上留一道,我還是喜歡你的。”
凌子墨眨了眨漂亮的鳳目,抿脣道,“臉上有,我就不好看了。”
她不是喜歡美人嗎?
“你都喜歡長得不好看的我,我爲什麼要因爲你不好看了,就不喜歡你了?”汐瀾反問。
見他仍舊一臉糾結的表情,她又笑着道,“其實,我想象了一下,就算你臉上有道疤,你肯定還是很好看。”
對於他這種驚爲天人的皮相,區區一道疤痕,根本不足以影響他的面容美觀。
“那要是有人比過我了?”凌子墨問。
“還是喜歡你。”汐瀾笑着回答道,“你在我心裡就是最好看的。”
他還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