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組停留在山裡拍戲半個多月,五個孩子在劇組幫忙辦個多月。
這半個月的時間,她們接觸的女性都在有意識的向她們灌輸女性的獨立。
風吟告訴每一個劇組的人,不要去直接幫助任何一個小女孩。
大家也都願意去配合。
就這樣劇組拍戲的同時也在給幾個小女孩演戲。
也不算完全演戲,畢竟大家的時間也很寶貴。
期間,女孩的爸爸媽媽來鬧過,鬧着要風吟給錢。
他們說風吟僱傭孩子幹活就應該給錢,風吟義正嚴辭的回覆道:“僱傭童工是犯法的,我怎麼會做犯法的事情?”
她從未給幾個孩子金錢上的資助,僱傭一說根本不成立。
女孩們的父母還想繼續鬧,可惜他們精力不濟。
風吟雖然不能直接出手,但暗地裡做點什麼還是可以的。
她調配了一種藥物,會令人做噩夢。
從女孩們幫忙的第二天開始,兩個人每天晚上都在做噩夢。
被噩夢折磨的他們根本沒有了心力來找麻煩。
這一狀況一直持續到風吟找到那位大姐姐的埋葬之地,直到警察和法醫的到來。
警察來的那一天,村民幾乎都來了。
“他家大女兒不是病死的嗎?”
“誰知道!都是他們兩口子說的,誰也沒看見他們家大女兒。”
“這一家還真是畜生一樣!頭一次見這樣對待自己孩子的。”
“他們是真不把女孩當人。”
村民們鄙視的眼神,議論的聲音在夫妻耳邊嗡嗡作響。
接連十幾天做噩夢的夫妻倆,頭痛欲裂,在接受警察審問的時候,大腦不清晰的說出了實話。“那是我女兒!我生的她!她的命是我的!”
女子在喊過之後開始後悔,想努力找補回來,可她從不在意的女兒竟然站出來指認她。
女子和男子心慌,加上不懂法律,在大女兒的指認下,很快就將事情原委說的差不多。
說白了也算一場意外。
死去的女兒爲保護妹妹反抗,結果被醉酒的父親用木棍抽打。
一度瘋狂的抽打下死去,夫妻倆也知道害怕,但依舊選擇隱瞞,兩個人對外稱大女兒生病,草草的將她埋了。
死去的女孩,剛剛八歲。
其實很多證據都不存在了,只有大女兒的證詞是不夠的,但架不住夫妻倆神智不清,怒急攻心的自招,兩個人被帶走。
至於判多長時間暫時不知道,但他們的離開村民是拍着手歡送的。
六個女兒沒有一個人不捨,甚至鬆了一口氣。
這個家裡,地是六個女孩種的,山貨是六個女孩採的,洗衣做飯也是六個女孩。
那對父母什麼也不做,也不出去賺錢,一心想着生個兒子!
真是不明白,生兒子出來幹什麼?繼承他們一窮二白的家嗎?
後續有兒童保護中心和一個慈善機構上門,他們提出會幫助幾個女孩。
這一次那位大姐站出來,她想自己照顧幾個妹妹。
幾個妹妹也想留在姐姐身邊。
最後,兒童保護中心決定會定時每個月三次家訪,慈善機構會幫助幾個孩子上學,提供一些日常的衣物和食物。
劇組又拍攝七天後,從山裡離開,幾個姐妹一同來送,眼神再也沒有了最初的模樣。
那是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