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三章 莫蔚案(下)

莫蔚案是在媒體的關注下開庭的。莫蔚是家政公司的員工,屬於中低層結構人氏。孫地自然是金字塔頂部結構人員,他們的對撞非常有話題性。加上孫地最近倒了血黴,壞事一樁接一樁,曝光率特別高,也是近期的話題人物。

網絡上針對真相的調查幾乎一面倒,大部分網友認爲莫蔚是無辜的,否則也不敢與孫地對簿公堂。孫地名聲敗壞,能幹出什麼壞事大家都不奇怪。最重要是,大多數網友和莫蔚屬於一個階層。

本次案子,莫蔚是作爲被告出庭,孫地有個劣勢,他是以證人身份出庭。證人是沒有律師的。控方是新生代檢察官王磊。

王磊朝控方處一坐,看見以主律師司馬落助手身份出席的曹雲,他也心虛。司馬落算是他的上司加半個老師。

司馬落因爲雙虎案不能頻繁的和王磊見面,在電話中他告訴王磊。這個案子沒王磊的事,證據確鑿,雙方對情況都表示認可。唯獨是孫地讓莫蔚走,還是莫蔚逃逸上存在認識的不同。

莫蔚當然處於極大的劣勢,在缺乏人證,雙方口徑不一致的時候,物證說明一切。只要孫地咬死自己沒說那句話,莫蔚就跑不掉逃逸。

王磊按照程序走,先說明案件,某年某月某日,哪裡發生了什麼事。雙方對事情的看法。警方對事情調查的結論。最後說明雙方對事情的發生與結果沒有疑義,唯一存在疑義的是,被告莫蔚稱是孫地讓她走的,孫地堅稱自己沒有說這句話。

假設孫地說了這句話,所有的損失將由孫地負責,莫蔚還可以向其索賠經濟和精神損失。

假設孫地沒說這句話,莫蔚逃逸成立,在造成他人財產重大損失後逃逸,按照法律規定,將判處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者管制。

王磊奇怪的是就一個問題的辯題,辯方竟然準備了滿滿一桌的文件,如同小山一般。

法官也沒廢話,讓本案唯一證人孫地出場。

王磊先提問:“某年某月某日,是不是在某個地方發生了交通事故?”

孫地回答:“是。”

王磊:“發生事故之後呢?”

孫地回答:“肇事者沒下摩托車,甚至連頭盔面罩都沒有打開,就這麼走了。”

王磊問:“你和對方交談了嗎?”

孫地回答:“我就質問了一句:你怎麼騎的車,找死是嗎?”

王磊:“然後呢?”

孫地:“然後停頓了幾秒,他就走了。我只好打電話報警。”

王磊:“謝謝。”

……

曹雲站起來,走到孫地面前:“證人你好,請問當時你車內有其他人嗎?”

孫地:“沒有。”

曹雲:“你自己開車?”

孫地:“是的。”

曹雲道:“據我所知,你是東唐大財團銀河集團的代理董事長,你竟然自己開車?我不是說你不能開車,按照我對一些人的瞭解。董事長通常需要談生意,公事來往都是非富即貴的人。到這個級別的老闆在工作日期間,都應該有聘請司機。”

孫地:“我有司機,我就是想兜兜風,散散心。工作壓力太大了。”

曹雲道:“證人,我現在是在質疑你的誠信問題。在法庭上撒謊不僅是道德上的問題。所以我希望你能實話實說。”

什麼鬼?王磊站起來。

曹雲看過去:“你幹嘛?”

王磊坐回去低頭:“沒事。”太丟人了。按照王磊習慣,他是站起來先說反對,而後組織好措辭,從容不迫的說出反對曹雲這麼詢問的理由。曹雲毫不客氣的質問,直接打亂了王磊思路。

如果是司馬落在,司馬落不會反對,因爲曹雲說的都是正話。也就是比較囉嗦的說明證人必須遵守的規則。所不同的是,曹雲的說明帶來壓迫感。壓迫感這玩意是沒辦法反對的。所以王磊這個反對收回去一點都沒錯。

孫地很從容:“我說的都是實話。”

曹雲從口袋掏出一張紙,看了一會:“事發時是週一上午十點,銀河集團總裁召開行政高層早會的時間。你竟然去兜風?而不是去旁聽?”

王磊鼓起勇氣站起來,這次曹雲沒有那麼囂張,王磊也是看了曹雲臉色後,纔開口:“我反對,證人當時爲什麼開車和本案無關。謝謝,不好意思……另外,這、這屬於個人原因,就算撒謊也是個人……”什麼詞來着?

曹雲提醒:“隱私。”

“對,撒謊也是保護個人隱私問題,和本案無關。謝謝。”

“反對有效。”法官道:“請辯方進入正題。”

王磊落座後如同初戀,心跳不止。竟然反對有效,曹雲竟然沒有反駁,太感動了。

曹雲對法官點下頭,道:“證人,兩個月前,你的汽車在銀河總部地下專位停車場停放,隔壁車位汽車停的比較靠近你的車,熊孩子開門的時候很用力,車門撞擊到你的車門,導致車門凹陷。司機向你說明了這件事嗎?”

孫地:“是的。”

曹雲問:“你的態度是?”

孫地:“能停到專位上的汽車都是銀河高管,我怎麼可能和他們去計較?”

曹雲道:“哦,證人你的意思是,你和被告計較是因爲她不是高管?”

孫地一愣。

曹雲問:“如果被告是銀河高管,你計較嗎?”

孫地:“不會,不過我會將他品行告知他的上司。”

曹雲道:“不會報警?”

孫地:“不會,也不會讓他賠償。”

曹雲道:“那就是說,你報警的原因是因爲被告只是一名家政人員,身份不夠?”

王磊感覺哪裡不對,細想又沒發現不對。

司徒巖帶了十多名東唐大學法學系的學生聽審本案,悄聲道:“曹律師在說專位汽車時稱銀河高管。說莫蔚爲非高管。孫地沒發現重點詞是銀河,而不是高管。被曹律師偷換了概念。”

孫地想了一會:“不知道,我不清楚。”

曹雲點頭:“沒事,畢竟歧視家政人員的人還是很多的。”

孫地忙道:“我沒有歧視她,銀河子公司也有家政公司。”

曹雲問:“公司名稱叫什麼?”

孫地一愣:“叫……我一時間忘記了。我沒有歧視,收回你的眼神。”曹雲送上一個鄙夷的眼神讓孫地大怒,毫不客氣的手指曹雲。

曹雲:“我的眼睛就是這樣,如果我的眼神都能讓你如此生氣。發生刮蹭之後,你是不是也非常生氣?”

司徒巖:“又來了,注意。”

孫地:“當然,發生這種事誰都很生氣。”

曹雲:“問題在摩托車也有保險,賠償十來萬不是問題。你有氣出不來,於是你想出一招……”

王磊:“反對。”

曹雲等待了三秒:“理由。”

王磊:“那個……我反對你這麼問。”

曹雲笑:“你應該說,你反對我主觀惡意猜測。”

王磊:“對。”

法官揉額頭:“反對有效。”完全不是一個級別的對手。

曹雲問:“我的代理人稱,在事情發生後,證人你說:賠得起嗎?賠不起還不快走?”

孫地回答:“我沒有這麼說。”

曹雲問:“那你怎麼說?”

孫地回答:“我說,你這麼騎車是在找死嗎?”

曹雲道:“不對,你剛纔和檢控官說,你說的話是:你怎麼騎的車,找死是嗎?”

孫地:“有區別嗎?”

曹雲:“大有區別,你怎麼騎的車?是問句,對其騎車方式不滿。你這麼騎車是在找死嗎?在對其騎車方式的目的進行詢問。”

曹雲看王磊,擡頭示意。王磊睜大眼睛詢問,曹雲點下頭。王磊站起來:“反對……每個人理解都不一樣,證人不可能一字不錯的重複很多天前說的話。”

“對不起法官,我這麼問是有原因。”曹雲面向法官:“在警方筆錄中,警方詢問證人有沒有和逃逸者語言交流,證人說沒有交流。現在在法庭上他又說有交流。到底是有,還是沒有?如果有交流,那證人是不是涉嫌妨礙公務呢?”

孫地辯解:“我哪裡記得清楚?這又不是多大的事。我心情本來就不好,哪管那麼多。”

曹雲問:“你現在能確定有交流還是沒交流嗎?”

孫地想了好久:“我應該是說了。”

曹雲問:“具體說了什麼,你記不住了?”

孫地:“怎麼可能記得住?”

曹雲問:“既然記不住,爲什麼又否認被告說的話呢?”

孫地怒了:“老子就算記不住,也不可能讓她走人。”

曹雲:“未必,證人你是大財團代理董事長,是有身份的人。你未必願意和普通人計較太多,一時間你嘴軟了,但是對方連謝謝都沒說讓你很生氣。你很容易生氣,已經發了兩次火了。有沒有這可能?”

孫地:“不可能。”

曹雲:“爲什麼不可能?請問證人,你說不可能讓被告離開的心態是什麼?是爲了維護法律,還是維護自身的利益,還是要讓對方得到教訓,還是心情不好想找人發泄呢?”

司徒巖嘆氣:“沒有律師真的不要和這類律師去打嘴仗,刀刀殺人不見血。普通人根本受不了。”

曹雲:“證人,請說明你說不可能讓被告離開的原因。”

按照真實情況,孫地應該選:自身利益,讓對方得到教訓,順便發泄下心中的情緒。可問題是,曹雲列的是單選項,單選哪個都會被曹雲開刀。

選維護自身利益,回到上一次汽車車門撞擊,曹雲會說明其沒有維護自身利益,所以在撒謊。

選法律,典型曹坑,法律規定無人員傷亡事故雙方可以和解。

選要讓對方得到教訓,說明孫地是心胸狹窄的壞人,或者是教育爲本的好人。你喜歡哪個答案,你自己選一個。

選心情不好呢?

孫地回答:“心情不好。我是有錢,可是我性格和普通人沒區別。”

多選現最終變成單選項,會導致單選項的情節加重。

曹雲道:“請問證人,你心情不好的主因是什麼?”

孫地回答:“發生交通事故,耽誤時間,浪費精力,心情能好嗎?”

曹雲:“不對。你前面說,心情不好開車兜風散心。難道你預料到會發生交通刮蹭,導致你心情不好?”

把孫地問愣住,曹雲不給機會:“我的問題就這麼多,既然證人在不記得自己說過什麼情況下仍舊咬死自己沒說過什麼,那隻能依靠旁證說話了。”

陸一航有些奇怪看了看曹雲,按照計劃,曹雲會先把孫地逼到在法庭上打人。氣氛已經起來了,孫地內心充滿了怒火,已經難以理智思考。

庭審戰略分三個部分,第一個部分也是最重要部分,曹雲要讓孫地無法確定自己在交通事故現場說過什麼話,這樣才能讓口供存疑,有翻案的可能。第二個部分,激怒孫地,讓孫地在法庭的信用降低,法官將可能更偏向莫蔚。這部分不算很重要,沒有一錘定音的效果,但是可以加分。曹雲表現很好,加了高分。陸一航只是不明白曹云爲什麼不出最後一擊?

聽審司徒巖也沒看明白,曹雲已經三波精神攻擊。導致孫地在正常回答問題時候,暴躁的用上老子這樣的詞語。這時候應該有個高朝,一箭穿心,讓孫地跳出證人席去揍曹雲。如果整的好,就此休庭,曹雲和孫地達成和解。案子就輕鬆跳過去。

曹雲回到辯席,陸一航身邊坐下:“下面你的時間。”

陸一航的時間,陸一航砸出了三百份人證。不過不是目擊人證,而是旁證。

對於一位非公衆人來說,三百份證詞已經足夠讓人吃驚,很多人認識的人都不會超過三百個。也就是說莫蔚認識的中,願意爲莫蔚作證的人超過三百人。

三百人數字非常龐大,第一部分來源爲民服務公司,莫蔚的同事,這部分人數不少。第二部分來源莫蔚居住的小區,其中包括鄰居,保安,廣場舞大媽等。第三部分最厲害,來源莫蔚在爲民服務公司工作中,所有接觸的客戶。當然不是全部客戶都拜訪,都有證詞。40%的客戶願意通過書面簽字形式作證。事實上這個數字已經很厲害了。正常來說達不到的這個比例,自然是曹雲動了手腳。

兩年前給你送快遞的人你還記得嗎?當然不記得。我說明下來意,我爲了求證一名快遞員的誠信,我們尋找這兩年來他送貨的客戶。通常來說,沒有不滿意就是滿意。有些客戶會罵神經病,有些客戶不願意多事,有些客戶願意簽字表示自己接受莫蔚的服務很滿意,有些客戶甚至自己撰寫對莫蔚的文字好評。

不過,也不全是假的,有相當一部分客戶竟然記得莫蔚。這其實也不奇怪,莫蔚接的就是那一個片區的單。不少客戶是老常客了。

第四十七章 賠償第三百八十三章 失竊第五百九十七章 同牀異夢第兩百三十五章 是非曲直第兩百九十六章 衣錦還鄉第三百零九章 白夢樓案(中)第八十一章 結案第兩百五十九章 龍蝦風暴第六十七章 訓練營第一百二十章 見面第三百三十九章 曹雲之怒第三百零九章 白夢樓案(中)第五百七十四章 追逃(中)第三百四十六章 吃瓜釣魚第兩百四十五章 人設第五百零八章 哲學高第三百零六章 東方事件第三百八十四章 以賊制賊第一百零五章 寫字樓第四百零六章 抉擇(上)第一百章 東大黑客第三百六十六章 烈焰真人秀?第四百九十章 泰國行(上)第五百三十二章 錢坤案(三)第五百六十章 璀璨虛榮第六章 血濃於水第三百八十三章 失竊第兩百二十八章 挾持第四百七十六章 知己不知彼第一百零二章 僞證案第四百八十七章 人脈第三百一十七章 學習(上)第八十七章 組合拳(下)第五百一十九章 錢還是不錢(下)第三百六十五章 錢情親(下)第三百七十三章 最後一人第三百零三章 坑死神(下)第三十三章 三實習第二十七章 紅區第兩百零九章 商談第一百九十六章 房案第三百零六章 東方事件第四百四十九章 後果第一百四十三章 司馬落第四百零七章 抉擇(下)第四百九十一章 柳暗花明第四十章 同歸於盡第六十五章 我就是我第三百零七章 基本點大戰腦洞第一百一十六章 棋子第六十九章 見面第五百八十五章 車禍第三百二十八章 業務第四十二章 麪館第六十章 協商第二十五章 庭後第四百四十五章 聽證會第一百零一章 敗場第九十二章 七百萬第兩百四十章 同學往事第四百三十一章 娛樂闖關(上)第兩百九十七章 立場論第五百三十九章 一盤大棋第一百章 東大黑客第一百八十一章 假警第四百一十九章 正奇之道(下)第九十一章 日常第五百六十八章 糧草大戶第四百九十章 胡攪蠻纏第三百二十五章 草率收場第兩百一十二章 亦真亦假第五百五十九章 樹上開花第五百二十五章 四王第三百一十五章 律師是什麼?第三章 會議第三百二十一章 誰在撒謊?第三百八十八章 一敗塗地第十七章 正式會談第一百三十八章 預約第一百零六章 合同第五百九十四章 伴虎吃豬(上)第二十八章 寒子的家第一百一十章 不爲人知的秘密第二十四章 庭審(下)第五十四章 必敗第四百四十四章 夜釣第六十七章 訓練營第五百八十七張 霸道之死第四百九十四章 侵佔案第四百三十九章 算計第兩百九十六章 衣錦還鄉第三百六十三章 豪門恩怨(下)第五百七十一章 大回轉第三百三十三章 小案第三百四十六章 吃瓜釣魚第四百一十八章 正奇之道(上)第兩百章 劫持疑雲(下)第七十五章 四子案第五百六十二章 真相和真理第兩百六十二章 風暴內幕(下)